股东大会安排 样本条款

股东大会安排. 沪股通及深股通投资者幷不能亲身或委任代表代其出席股东大会,此有别于股东于香港持有香港股票之做法。
股东大会安排. 股东大会的法定出席人数为持有 75%已发行股份总数的股东。除了合作协议的特殊约定外,在股东大会上提出的有关普通合伙人的任何问题、事项和事宜均须获得持有多数股份股东的赞成票方可通过。
股东大会安排. 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并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召集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经表决通过的议案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和其他合法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钰高科、鄞州钰乾、中钰泰山、鄞州钰华、中钰恒山均已出具承诺,其持有的晨牌药业的股权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代他方持有或委托他方持有或信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权利质押、担保、查封、冻结、优先权等其他权利限制或禁止转让或存在受任何他方追索的可能,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负债、担保或其他形式的纠纷等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或对金字火腿带来负面影响的事项。同时,重组交易对方保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晨牌药业股权将维持该等状态直至变更登记到金字火腿名下,并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拟交易资产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或其他实质性障碍。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编制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严格执行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将对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本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召集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经表决通过的议案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和其他合法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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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质保期 1.商品质保期 / 年,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广新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4.94%的股份,汇理六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2.80%的股份,且其已放弃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并将相关权利委托给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新集团行使,故广新集团实际拥有上市公司 17.74%的表决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广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4.94%的股份,汇理六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2.80%的股份,且其已放弃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并将相关权利委托给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新集团行使,故广新集团实际拥有上市公司 17.74%的表决权,广新集团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且为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0000 号 0000 房 法定代表人 黄平 注册资本 16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5063471N 经营范围 股权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 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服务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最近三年,公司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十二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募集又は売出しに関する特別記載事項 2.第三者割当増資とシンジケートカバー取引につい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