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及儲備. 宣派股息的 權力 24.1 在公司法及本章程細則的規限下,本公司可於股東大會上宣佈以任何貨幣派發股息,惟股息金額不得高於董事會所建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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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第十四次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股息及儲備. 宣派股息的 權力 24.1 在公司法及本章程細則的規限下,本公司可於股東大會上宣佈以任何貨幣派發股息,惟股息金額不得高於董事會所建議者。受制於《公司法》及本章程細則的規定,本公司可在股東大會宣派以任何貨幣發放的股息,但股息不得超過董事會建議的金額。 董事會派發中期股息的權力 董事會宣派及派付特別股息的權力 不得以股本派付股息 以股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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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
股息及儲備. 宣派股息的 權力 宣派股息的權力 24.1 在公司法及本章程細則的規限下,本公司可於股東大會上宣佈以任何貨幣派發股息,惟股息金額不得高於董事會所建議者受制於該法規及本組織章程細則的規定,本公司可在股東大會宣派以任何貨幣發放的股息,但股息不得超過董事會建議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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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股息及儲備. 宣派股息的 權力 宣派股息的權力 24.1 在公司法及本章程細則的規限下,本公司可於股東大會上宣佈以任何貨幣派發股息,惟股息金額不得高於董事會所建議者受制於該法規及本公司章程細則的規定,本公司可在股東大會宣派以任何貨幣發放的股息,但股息不得超過董事會建議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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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