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讓 样本条款

股份轉讓. 46. (1) 在細則規限下,任何股東可以一般或通用的格式或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格式或董事會批准的任何其他格式的轉讓文件轉讓其全部或任何股份。該等文件可以親筆簽署,或如轉讓人或受讓人為結算所或其代名人,則可以親筆或機印方式簽署或董事會不時批准的其他方式簽署轉讓。
股份轉讓. 7.1 股份可根據一般通用格式或符合聯交所規定的標準轉讓格式並經董事會批准的任何其他格式的轉讓文件轉讓。所有轉讓文件必須留存於本公司註冊辦事處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並由本公司保留。
股份轉讓. 46. 在本公司細則的規限下,任何股東可以上市規則准許且符合其規定的任何方式或以一般或通用格式或指定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格式或董事會批准的任何其他格式的股份轉讓書,轉讓其全部或任何股份。該等文件可以親筆簽署,或如轉讓人或承讓人為結算所或其代理人,則可以親筆或機印方式簽署或董事會不時批准的其他方式簽署。
股份轉讓. 46. 於本組織章程的規定下,任何股東以指定股票交易所規則准許及根據指定股票交易所規則之任何方式或可憑常用或通用格式或指定的股票交易所所規定的或董事會批准的任何其他格式的、可親筆簽字,或如果轉讓人或受讓人為一家結算所或其被提名人,則可以親筆或以機印簽字或董事會可不時批准的該另一簽訂方式的轉讓文件轉讓其全部或任何股份。
股份轉讓. 40. 在公司法的規限下,所有股份的轉讓須在使用通用格式或董事會可接受的其他格式呈交書面轉讓後方可生效,惟有關方式須為香港聯交所規定的方式及可僅以親筆簽署的簽立方式辦理,或如轉讓人或受讓人為結算所(或其代名人),則可以親筆簽署或機印簽署或以董事會可不時批准的其他簽立方式辦理。
股份轉讓. 35. 所有股份轉讓均可按通用格式或董事會認可的其他格式以書面轉讓形式及可按親筆 轉讓形式。 簽署或機印簽署形式進行。所有轉讓文件必須存置於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
股份轉讓. 第三十五條 除公司股票上市地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另有規定外,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並不附帶任何留置權。
股份轉讓. 轉讓文據格式 37. 所有轉讓股份可按通用格式或聯交所不時規定的標準轉讓格式或董事會可能批准的其他格式,藉轉讓文據進行。所有轉讓文據必須存置於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並須由本公司保留。
股份轉讓. 9.1 於不違反法令和公開發行公司法令之規定下,公司發行的股份得自由轉讓。
股份轉讓. 46. 根據本章程細則規定,任何股東均可轉讓其全部或部份股份。轉讓應採用一般或常用轉讓文書,或指定證券交易所規定之轉讓文書,或董事會認可之其他格式之轉讓文書;或若出讓人或受讓人屬結算所或其代理人,則以專人或機印簽立或以董事會隨時批准之其他簽立形式進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