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样本条款

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七十镱金融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张习文,七十镱金融控制点证科技,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中国国新持有国新发展 100%的股权,中国国新为国新发展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国新发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国新发展成立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为中国国新专注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股权多元化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直接投资业务平台,定位服务央企和自身发展“两个全局”,聚焦直投业务、两股事务管理、市场协同职能,推 动中国国新资源优化配置和业务协同,打造直接投资、两股事务与市场协同“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竞争优势,积极推进落实国家战略、支持服务重要央企国企改革任务,实现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保值增值。 国新发展成立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不满一年,暂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国新发展成立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自成立以来,国新发展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中信投资控股股东为中信有限,实际控制人为中信集团。中信投资控股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中信投资控股是中信有限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通过直接投资或与产业基金相结合的方式,涉足金融服务、高端制造业、酒店服务、出版传媒等领域。中信投资控股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高新科技产业、房地产业、旅游服务业、工业、商业、生物医药业的投资;新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服务;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
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福田汽车的控股股东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福田汽车40.40%股权。
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建发纸业控股股东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国资委。建发纸业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长安系兵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国务院国资委持有鞍钢集团 64.35%的股份,是其控股股东。具体而言,鞍钢集团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五粮液集团控股股东为宜宾发展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宜宾市国资委。五粮液集团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五粮液集团以酒业为核心业务,兼涉及智能制造、食品包装、现代物流、金融投资、健康产业等领域。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24,519,331.32 净资产 13,372,595.78 营业收入 14,002,354.41 净利润 2,481,189.62 注: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五粮液集团出具的书面承诺: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为五粮液集团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自愿、真实参与本次认购,不存在对外募资、代持、结构化安排、信托、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五粮液集团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通过利益相关方向五粮液集团提供财务资助、补偿、利益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五粮液集团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足额支付本次认购资金的能力;五粮液集团股东均具备持有五粮液集团股权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五粮液集团股权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五粮液集团股权或其他权益的情形;五粮液集团股东不存在以五粮液集团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离职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五粮液集团股权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五粮液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五粮液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未决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除以下表格所列示情况外,五粮液集团不存在其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未决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序号 案件身份 对方当事人 案由/诉求金额 法院生效判决 案件进展 1 原告 四川省新寓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案/本金及利息合计 19,350.15 万元 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垫资款本金及 利息 执行过程中 五粮液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向五粮液集团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五粮液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因此产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若五粮液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并产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履行必要的披露程序。
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建发纸业控股股东为建发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国资委。建发纸业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建发纸业是世界 500 强建发集团旗下成员企业,专业经营纸张、纸浆、纸制品等各类林产品业务,围绕林浆纸产业链,为客户提供原材料采购、仓储加工、物流配送、销售结算、风险管理、融资租赁等服务,提供制浆造纸、印刷包装整体解决方案。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1,139,385.93 净资产 207,795.49 营业收入 5,700,985.92 净利润 51,965.21 注: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建发纸业出具的书面承诺: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为建发纸业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自愿、真实参与本次认购,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信托、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建发纸业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建发纸业提供财务资助、补偿、利益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建发纸业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足额支付本次认购资金的能力;建发纸业股东均具备持有建发纸业股权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建发纸业股权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建发纸业股权或其他权益的情形,通过上市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153)持有的(如有)除外;建发纸业股东不存在以建发纸业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离职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建发纸业股权或其他权益的情形,通过上市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153)持有的(如有)除外。 建发纸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未决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本次发行完成后,建发纸业将持有公司 5%股份,根据上交所规则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建发纸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战略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建发纸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并产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履行必要的披露程序。
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五粮液集团控股股东为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五粮液集团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五粮液集团以酒业为核心业务,兼涉及智能制造、食品包装、现代物流、金融投资、健康产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