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样本条款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甲方(收购方):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出让方):吕友军 丙方(目标公司):四川健骑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1条 交易方案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甲方(收购方):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 to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股份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 股東大會 12.1 本公司須每年舉行一次股東大會作為其股東周年大會(採納本章程細則的年度除外),並須於上屆股東周年大會日期後的 15 個月,或採納本章程細則日期後的 18 個月(或聯交所可能批准的較長時間)內舉行。召開股東周年大會的通知上須具體說明該會議為股東周年大會,並須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十二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