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内容 样本条款

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内容. 发行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9 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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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の公表) 第 32 条 受注者は、本契約の名称、契約金額並びに受注者の名称及び住所等が一般に公表されることに同意するものとする。

  • 一般規定 5.1 投資公司或管理公司就其管理的所有集體投資計劃行事時,不得購入任何附帶投票權的股份,致使其可對發行機構的管理行使重大影響力。

  •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一般條款 1、客戶(即委託人兼受益人)以信託資金委託 貴行(即受託人),由 貴行就該信託資金為客戶之利益,及依客戶具體特定之運用指示,運用投資於國內外基金、上市或上櫃股票、公司債、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定期存單等符合法令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或其他投資標的。

  • 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收購事項的相關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根據上市規則第

  • 別 表 1 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発電促進賦課金

  • 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