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商标 样本条款
境外商标.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装备卢森堡及其主要子公司拥有 489 项在中国境外注册的注册商标,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 B 部分。
境外商标. 序 号 商标权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注册地 有效期限至 取得方式 是否设置他项权利
境外商标. 序号 商标 证号 注册日期 核定类别 注册地 有效 期 权利 人 取得 方式 主要使用 产品情况 对生产经营 的重要程度
境外商标.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有 13 项境外商标过户至发行人名下,尚 有 2 项境外商标未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人 302686447 中国香港 21 2023.7.28 已完成
2 发行人 200010723 中国香港 21 2026.12.8 已完成
3 发行人 IR1176932 印度、菲律宾 21 2023.8.29 已完成
4 发行人 4441994 日本 21 2030.12.22 已完成 5 发行人 IR 859858 日本、韩国、澳大利亚、 欧盟、新西兰 21 2025.6.22 已完成
境外商标. 根据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文件,发行人拥有的境外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商标号.申请号 注册地 注册日 类别 有效期
境外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以及青岛申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号为 1512514 号马德里国际商标在 韩国注册生效,有效期为 2019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9 年 10 月 17 日。
境外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境外商标的相关商标注册证、相关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取得国外注册证书的商标共 12 项,其中马德里商标 5 项。
境外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说明等文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已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境外注册商标 7 项,具体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三: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之“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境外商标”。
境外商标. 自有境外注册商标
境外商标.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有关境外律师事务所就发行人所持境外商标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合法持有 174 项境外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