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協議 样本条款
補充協議. 本契約條文如有未盡事宜,如有疑義雙方共同協商,雙方同意得以附件補充之。
補充協議. 根據立訊精密總採購協議,本集團已同意(其中包括)由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起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應要求不時向立訊精密集團購買原材料,包括服務器產品原材料及電纜產品原材料。特別是,在本集團與指定供應商成功開立客戶賬戶前,立訊精密集團代表本集團向指定供應商訂購服務器產品原材料。
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的詳細條款概述如下:
補充協議. 資產移轉約定不足或未盡事宜,雙方得隨時協議補充之。
補充協議. 須予披露交易 出售聯營公司股權
補充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及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之該等公告及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之通函(「通函」),內容有關 (其中包括)融資租賃業務框架協議。 根據融資租賃業務框架協議,深圳京能租賃及╱或其聯繫人已同意向本集團提供直接租賃服務。董事會謹此宣佈,鑒於本公司業務需求,本公司與深圳京能租賃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交易時段後)訂立補充協議,以就融資租賃業務框架協議項下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擬進行交易之年度上限進行調整。 根據補充協議,融資租賃業務框架協議項下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擬進行交易之年度上限將增加至人民幣3,000百萬元。 除上述該等修訂外,融資租賃業務框架協議之所有其他條款及條件仍維持不變。有關融資租賃業務框架協議之主要條款及詳情,請參閱通函。 補充協議須待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獲批准後方可生效,並將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 與同性質的先前交易的歷史會計處理方法一致,本公司不會將融資租賃業務框架協議及補充協議項下之安排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確認為使用權資產。 於融資租賃業務框架協議項下之直接融資本質上為融資安排,而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項下之租賃交易。付款將直接由深圳京能租賃向本集團就購買設備指定之供應商作出。自向供應商首次購買設備起,本集團須對相關資產的整體認受性負責,並承擔相關資產狀況之相關風險及報酬。與深圳京能租賃作出直接租賃有關之收費本質上為有關融資活動之本金及利息。於有關直接租賃根據規定還款時間表到期或提早償還時,本集團將有權按名義代價購買資產。本集團可在設備之整個經濟年限內控制設備。因此,本集團將確認,於供應商首次轉讓有關設備時,資產作為物業、廠房及設備(在建工程)之添置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16號物業、廠房及設備」,而負債則作為來自租賃公司之貸款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由於融資租賃業務框架協議為本公司與深圳京能租賃之間之新交易,故於二零二零年度前概無過往交易資料。下表載列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及截至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兩個月融資租賃業務框架協議項下交易之過往交易金額、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之現有上限,以及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建議經修訂上限: 人民幣百止萬年元度 人民幣百止萬年元度 人民幣百止萬年元度 過往交易金額 無附註1 63附註2 20附註3 現有上限 500 500 500 建議經修訂上限 – – 3,000 議項下之交易。
補充協議. 買方目前已向賣方支付部分原代價款項人民幣13,560,000元。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日,賣方與買方訂立補充協議以修訂出售協議,令致出售事項規模縮減至45%出售權益的部分出售事項,經修訂代價為人民幣14,000,000元,而餘下55%出售權益將由賣方保留,不會進一步出售予買方。 由於有關部分出售事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根據上市規則計算)超過5% 但低於25%,部分出售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 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補充協議. 董事會宣佈, 於2017 年2 月24 日, 本公司與訂約方訂立補充協議, 以修訂2017 年 關連租賃框架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17 年1 月18 日之公佈(「該公佈」), 內容有關本公司與訂約方於2017 年1 月18 日訂立2017 年關連租賃框架協議。除文義另有所指外, 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補充協議. 董事會宣佈, 於2017 年2 月24 日, 本公司與訂約方訂立補充協議, 以修訂2017 年 關連租賃框架協議。
補充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之公佈(「該公佈」),內容有關收購事項。除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公佈內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