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 3 年为封闭运作期。本基金可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上市交易。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并接受场外、场内申购赎回。在场内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而影响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本基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