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定标. 6.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数不超过评标委员会人数的1/3,评标专家经济类及技术类专家必须不少于评标2/3。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采购人代表1名,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组成评标委员会) 6.1.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 6.1.3 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 6.1.4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 (1)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2) 经备案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3) 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 (4)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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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
评标、定标. 6.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数不超过评标委员会人数的1/3,评标专家经济类及技术类专家必须不少于评标2/3。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采购人代表1名,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6.1.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
6.1.3 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
6.1.4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
(1)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2) 经备案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3) 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
(4)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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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定标. 6.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数不超过评标委员会人数的1/3,评标专家经济类及技术类专家必须不少于评标2/3。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采购人代表1名,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数不超过评标委员会人数的1/3,评标专家经济类及技术类专家必须不少于评标2/3。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6.1.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
6.1.3 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
6.1.4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
(1)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2) 经备案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3) 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
(4)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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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项目
评标、定标.
6.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数不超过评标委员会人数的1/3,评标专家经济类及技术类专家必须不少于评标2/3。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采购人代表1名,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组成(在交易中心专家库现场抽取,采购人参加评标专家不能超过1/3)。与本招标项目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采购人代表不能担任评标专家组长。
6.1.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
6.1.3 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
6.1.4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
(1)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2) 经备案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3) 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
(4)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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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定标. 6.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数不超过评标委员会人数的1/3,评标专家经济类及技术类专家必须不少于评标2/3。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采购人代表1名,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
6.1.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6.1.3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
6.1.3 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6.1.4 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
6.1.4 6.1.5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
(1)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2) 经备案的技术文件等资料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
(3) 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
(4)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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