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安排 样本条款

课时安排. 可查看到班级学生的学习进度,任务完成情况。 2.8.可以对学生的每个章节的课程总结进行点评,可以对每个学生的实训报告进行点评。 (三)学员端 系统设计理念 系统基于OBE教学理念进行设计,将专业所对应的胜任岗位所需掌握的里理论知识、业务技能、素质能力定量设置为各项能力,围绕“能力培养”这一目标,将对应的能力分值按照比例分配到练技能、学业务、考能力、赛风采、拿证书五个模块,学员每完成一项课程的学习、每通过一个考试、每次在竞赛中取得名次、每通过一个模考认证,都能获得对应能力分值。能力模型将学员抽象的技能水平,转化为量化的分数。 ★3.1.系统内置“区块链入门”“区块链体验”“区块链实战”“资源中心”“区块链微实验”“创新创业中心”“区块链浏览器”等主要模块,每个模块箱对应不同的能力训练学习计划和学习任务。 3.2.
课时安排. 培训课时、是否无偿培训等。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软件类售后及免费升级服务为三年,相关设备的质保期需按照厂家标准执行,需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质保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等服务,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课时安排. 以学时计,拟派具有农民培训师资资格(须提供证书)或资深实战经验师资满 5 个学时的得 2 分,其他得 1 分,每增加 5 个学时加 1 分,累计 8 分(资深实战经验是指有参加过国家级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教材编写、课题研究规范制定等经历证书或证明文件)。 具有农民教育培训资深实战派主讲老师授课时间少于 2/3 得 0 分。 执行时如更换师资的须不低于原师资档次。
课时安排. 教学重点: 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中止和 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 教学难点: 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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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 过渡期安排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应当,并且应当促使其各个下属企业:1、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以往运营惯例和经营方式持续独立经营,且不会进行任何异常交易或引致任何异常债务;2、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持续维持与政府主管部门、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3、制作、整理及保管好各自的文件资料,及时缴纳有关税费。 在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的任何一方应主动协助处理对方的合理请求,及时向对方提供有关资产、财务账簿、会议记录、重大债权债务等相关文件。在确 有必要的情况下,一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出具说明、共同向主管部门开展申报行为等),则另一方对此予以积极配合。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交易备忘录》,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1、2022、2023年。方贺兵承诺,标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6,100万元、7,400万元。若承诺净利润未达标,则由业绩承诺方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及现金对价对投资主体予以补偿,业绩承诺方对投资主体的补偿优先采用股份补偿的方式,且补偿的股份数或现金金额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或现金对价金额为上限。具体按照如下公式: 当期应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其中: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如有)=(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按前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业绩承诺补偿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舍掉小数取整后再加1股。本备忘录所述的补偿股份由甲方以 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的,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予冲回。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业绩承诺方应将应补偿股份与其对应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取得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各方同意,若因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包括昆汀科技团队在内的核心电商业务运营团队进行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则在计算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时剔除其对净利润数的影响;若上述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则无需重复考虑。 承诺年度届满,若标的公司期末资产减值额大于承诺年度内已补偿总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如下公式对投资主体予以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如有): 业绩承诺方应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该业绩承诺方出售的标的资产对应的标的公司期末资产减值额-该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该业绩承诺方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该业绩承诺方补偿期限内补偿的现金金额。 业绩承诺方应首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向投资主体补偿期末减值额与已补偿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方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因减值测试尚应补偿的股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业绩承诺方应将上述因减值测试尚应补偿的股份与其对应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取得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承诺年度届满后,关于业绩承诺期内的应收账款、存货风险控制方案:

  • 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 (¥ )。

  •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 基金收益分配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决定收益分配方案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公告。

  •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