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运行报告服务要求 样本条款

课程运行报告服务要求. 5.1 课程运行报告制作要求 每学期结课后提供针对学校的课程运行报告,分春、秋两学期单独制作; 根据学校需求,提供电子版报告和纸质版报告;提供全省/全国对比情况; 每学期对报告形式、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更新; 每学期对选课学生进行在线问卷调查并对问卷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 5.2 课程运行报告内容要求 报告分为总概、课程运行模式说明、课程运行情况分析、线下活动、反馈与建议等 5 个板块。 5.2.1 总概 介绍本学期学校选修课程的总体情况,包含以下 8 项数据: ⚫ 用户数 ⚫ 课程修读人次累计总数 ⚫ 总课程数 ⚫ 下学期预期上线新课数 ⚫ 本学期学校开设课程数 ⚫ 本学期学校选修总人次 ⚫ 本学期学校总体通过率 ⚫ 本学期学校总体优秀率 5.2.2 课程运行模式说明 包括学校课程运行模式总体说明、学习站点介绍及教学安排时间表 3 个部分。 ⚫ 课程运行模式总体说明:包括选课模式/学习方式/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作业考试等 5 个部分的 说明; ⚫ 学习站点介绍:包括 PC 端和手机端 2 种类型学习站点; ⚫ 教学安排时间表:包括课程学习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5.2.3 课程运行情况分析 包含学生选课情况、学生考核情况、学习过程数据追踪分析等 3 个课程运行情况分析板块。 ⚫ 学生选课情况:包含各院系学生选课情况数据、学生选课模块分布情况数据 2 个方面; ⚫ 学生考核情况:包含学生考核成绩统计、课程平均考核成绩统计、各院系学生成绩情况统计等 3 个方面; ⚫ 学习过程数据追踪分析:包含学习访问情况分析、学习讨论情况分析、在线课程完成情况分析、 在线答疑情况分析等 4 个维度。 5.2.4 线下活动 协助学校开展通识教育教学活动、“名师进校园”活动、学生/教师培训等 3 个方面的工作。

Related to 课程运行报告服务要求

  •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 基金融资、融券 如本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融资、融券提供必要的协助。

  •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以下事项开展合作: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合作事项另行转包、分包。

  • 收益分配的原则 1. 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 每一理财产品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只有当理财产品份额净值高于面值时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4. 理财产品收益分配后每份理财产品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 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1、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范围。 4、 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 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 “△ ”)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 (元) 分项预算总价

  • 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 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 商务文件 投标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基本情况; 业绩清单; 商务条款偏离表; 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声明; 其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文件;

  • 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