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管 样本条款

财产保管. (一) 理财产品财产保管的原则 1. 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甲方、乙方及丙方的自有资产,因理财产品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归入银行理财产品财产。 2. 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将理财产品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银行理财产品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3. 甲方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甲方、乙方、丙方因自有资产所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甲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4. 丙方仅对实际交付并控制下的资产承担保管职责,对丙方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除甲方指令或法律法规、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丙方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和分配托管资产。
财产保管. (一) 理财产品财产保管的原则 1. 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因理财产品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归入银行理财产品财产。 2. 理财产品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将理财产品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银行理财产品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3. 理财产品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管理人、托管人因自有资产所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4. 托管人仅对其实际保管范围内的资产承担保管职责,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财产保管. 理财产品财产保管的原则
财产保管. (一) 理财产品财产保管的原则 1. 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因理财产品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归入银行理财产品财产。 2. 理财产品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将理财产品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银行理财产品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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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人 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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