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性投资 样本条款

财务性投资. (1)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 1、 财务性投资的认定 (1) 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 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 金额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净资产比例 1 其他应收款 4,367.81 0 0.00% 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205.10 0 0.00% 3 其他流动资产 7,462.26 0 0.00% 4 长期应收款 1,835.88 0 0.00% 5 长期股权投资 4,188.48 0 0.00%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9,863.61 0 0.00% 综上所述,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亦不存在类金融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未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 2022 年 3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1 年 9 月 4 日)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交所于 2020 年 6 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 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 A.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 2,827.93 万元,系持有的达诺 尔股权,属于财务性投资,相关投资已于 2020 年 6 月完成。 B.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 2,526.21 万元,为财务性投资,系发行人持有的川流基金投资份额。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川流基金,并于同日签署《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500.00 万元认缴投资份额,截至 2020 年 11月已完成全部出资。 综上,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为 5,354.14 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01%,未超过 30%。
财务性投资. ‌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类产品和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资产科目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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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报告期至今,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以及风险较低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其中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具体包括“农行安心 62 天”、 “农行安心快线步步高”、“农行安心快线天天利”、“农行农银时时付”、“农行金钥匙安心得利 181 天”、“农行金钥匙安心得利 90 天”、“农行金 钥匙安心得利 34 天”、“农行金钥匙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交行蕴通财富稳得利 7/14/28/63 天周期型”、“交行蕴通财富京品 3 个月”、“交行现金添利 2 号”等,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目的是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发行人所购买的非保本浮动理财产品风险较低,评级均未达到较高或高评级,不属于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报告期至今,发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 (1)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 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