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性投资 样本条款
财务性投资. (1)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 金额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净资产比例
1 其他应收款 4,367.81 0 0.00%
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205.10 0 0.00%
3 其他流动资产 7,462.26 0 0.00%
4 长期应收款 1,835.88 0 0.00%
5 长期股权投资 4,188.48 0 0.00%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9,863.61 0 0.00% 综上所述,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亦不存在类金融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未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 2022 年 3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1 年 9 月 4 日)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 (1) 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 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1)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15、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 10,财务性投资的界定如下:
(1)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 (1) 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类产品和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资产科目相关情况如下:
财务性投资. (1) 财务性投资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
(2)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 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