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义务 样本条款
责任义务. 1、 甲方全额承担研究院的建设和运行费用,研究院为甲方的独资法人主体,甲方五年内为研究院投入建设和运行经费1亿元。 研究院设置6个实验室(研发中心),包括:智慧育种、智慧防疫、绿色饲料、智能装备、生态环境和大数据。每个实验室(研发中心)都设立主任科学家岗位,根据需要可以临时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岗位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岗位,相关岗位优先聘请乙方专家及研究生任职。
2、 乙方围绕甲方产业需求的6大研究方向,承担研究院的科研工作以及甲方横向委托课题。
责任义务. (一) 双方均有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开展保密教育培训、严格保密监管的义务,确保本次招标采购合作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责任义务. 1、 甲方为乙方项目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全力支持项目实施,并作为重点项目推进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申报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协调办理建设经营中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乙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项目按照全产业链模式规划建设,采用集团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管理技术,推动甲方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义务. 1. 乙方、丙方提供服务的义务取决于机票、酒店等产品服务的可供性,而所有这些又取决于价格,限制条件和航空公司或者其他服务供应商的相关条款和条件。
2. 乙方为甲方提供航空公司、酒店和其他服务供应商的信息咨询和预订服务,甲方知晓乙方并不直接拥有或经营航空公 司,酒店或者其他运输或与旅行有关的服务产品,因此甲方在使用中如果发生损失应由相关服务产品供应商承担责任,但乙方承诺将尽力协助甲方与相关服务供应商进行协调。
责任义务. (1) 公司的责任义务
(2) 财务公司的责任义务
责任义务. 华电财务向华电国际提供的存款和结算服务,须在保证华电国际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如华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华电财务母公司有义务采取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证华电国际的利益。 华电财务在为华电国际提供存款和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华电国际在华电财务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华电财务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华电国际的存款,华电国际有权从华电财务已经提供给华电国际的贷款中抵扣同等的数额,且华电国际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因华电财务过错发生资金损失,华电财务应全额赔偿华电国际的损失,且华电国际有权利单方终止协议,如华电财务无法全额偿还华电国际的损失金额,则差额部分用华电财务发放给华电国际的贷款抵补。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责任义务. 4.1 因机票产品的特殊性,用户应详细了解使用条款,并按照航空公司规定的标准来执 行。用户在订单服务过程中如违反空港捷途网规定以及航空公司出票地及运营地规定的,视为用户违约。若因此造成空港损失的,用户需承担全部责任。
4.2 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各航空公司有关定座修改、取消记录等所有规定,并严禁利用空港的系统或者人工核价进行 “拉位”、弃程等操作。否则若因此造成空港损失的,用户需承担全部责任,空港有权利直接对有直接证据的客票进行止损操作,并对已经违约的订单不退回任何费用给用户。空港将提供具体凭证给用户,用户未提出异议将视为承担 空港的有关罚款以及额外损失。
4.3 凡是需要交付定金的机票占位(包括但不限于团队票),即便没有出票,取消占位也会发生定金损失,该项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4.4 空港捷途网将以平台消息或者邮件、短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通知以及各类信息,由系统自动将航班异常情况通知用户的平台账户消息中心。用户须确保及时查看消息中心通知并及时处理。用户收信后,因处理不当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4.5 机票退改签将根据不同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出票后具体退改政策以航空公司官方渠道的通知和审核结果为准。若因退改、签转等所产生的费用应按照航空公司要求由用户(预订人)全额承担,空港捷途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责任义务. 除 49 条约定责任条款之外,我司对违反合同和非合同义务的责任受法律规定的约束。
责任义务. (1) 华电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负责为中国华电集团内各成员公司办理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
(2) 华电能源、华电财务通过签订协议,华电财务为华电能源提供办理存款、授信、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有利于华电能源及华电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华电能源及华电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同时,可为华电能源及华电能源的控 股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 华电财务向华电能源提供的存款和结算服务,须在保证华电能源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如华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华电财务母公司有义务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证华电能源的利益。
(4) 协议生效后,华电能源、华电财务双方均应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 华电财务在为华电能源提供各项业务服务时,有义务保证华电能源在华电财务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如发生资金损失情况,华电能源有权利单方终止协议。
(6) 华电财务应配合华电能源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 披露、风险控制等相关要求,向华电能源提供相关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文件资料,同时华电能源应根据华电财务要求向华电财务提供信贷监管等相关材料。
(7) 协议由华电能源、华电财务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才可对协议进行修改。
责任义务. 1、 乙方必须配备检修、保养工作所必须的交通工具,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对系统所需的配件须常年备货。
2、 乙方在故障现场排查,如属于重大故障,需加配技术人员一起维修的,可经甲方现场查看确认后,可另加配技术人员,费用另行计算。
3、 乙方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检修保养中发生人身设备及第三者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不得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挪作他用,不得泄露甲方工作秘密;
5、 维护时与甲方各部门工作上的协调原则上由甲方负责。
6、 甲方必须为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并指派专人负责。
7、 甲方经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