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信息变更 样本条款

账户信息变更. 5.1 甲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经营地址、主要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明文件种类、编号、有效期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甲方的其他开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银行提出变更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2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乙方将对甲方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乙方为甲方办理账户信息变更手续;若基本存款帐户或临时存款帐户之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乙方将重新面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并留存面签的音频、视频资料。 5.3 乙方发现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营地址、主要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明文件种类或者编号发生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出具的依法设立的身份证明文件列明有效期的,乙方应当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重新出具更新有效期后依法设立的身份证明文件。 甲方自乙方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仍未办理变更手续,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乙方有权停止支付。 乙方停止支付后 30 日内,甲方仍未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乙方将中止账户业务。
账户信息变更. 5.1 甲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经营地址、主要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明文件种 乙方(开户银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甲乙双方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账户信息变更. 5.1 甲方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办公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对账信息、双热线联系人信息等预留乙方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于变更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乙方规定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变更手续。 甲方涉税信息及受益所有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2 甲方预留乙方资料有效期届满的,包括合法性营业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等,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到乙方办理更新手续。 5.3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面签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并留存面签的音频、视频资料,甲方承诺积极配合。经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乙方为甲方办理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5.4 甲方在乙方预留的联系电话(包括双热线联系人电话、对账联系电话、短信通号码等)承担接收乙方对大额资金划转核实、重要信息核实、账户操作授权核实以及查询账户余额和交易信息等职责,方式包括电话、手机短信、手机交易验证码等。甲方对所预留号码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预留联系电话的人员具备相应权限,并承诺加强对手机等电话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向他人、来源不明的软件或网页等提供预留联系电话信息。若出现联系电话变更、人员权限变更、手机遗失等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因甲方预留联系电话不准确或未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账户信息变更. 1. 交易密码变更:甲方可到乙方任一网点或通过手机银行等乙方Ⅱ、Ⅲ类户平台登录修改交易密码;若遗忘交易密码,甲方可到乙方任一网点柜台或通过手机银行等Ⅱ、Ⅲ类户平台渠道提交交易密码重置申请并按要求身份认证后重置密码。 2. 绑定手机号码变更:由甲方本人到乙方任一网点或通过手机银行等乙方Ⅱ、Ⅲ类户平台登录提交申请并按要求进行身份认证后变更绑定号码。
账户信息变更. 一、 机构投资者资料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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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其他条款的适用 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保险合同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本附加合同条款未尽之处,以主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 約不適合) 甲は、第7条第5項に規定する検査に合格した日から起算して1箇年以内に納入物件について、仕様書その他の甲の定める規格、品質、数量等に関して契約の内容に適合しないもの(以下「契約不適合」という。)が存在することを発見し、乙に対してその旨を通知したときは、乙に対して契約不適合の修補、代品の納入又は不足分の引渡しによる履行の追完を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また、当該契約不適合の存在によって、本契約の目的を達成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場合は、甲は、損害賠償を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ほか、本契約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验收方式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收到甲方通知7个工作日内组织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后,由甲方组织验收。若仪器设备或配件数量缺少、技术资料不齐全、外观破损或者仪器性能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按以下方式理赔:

  • 投标承诺书 采购单位、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付款及验收 合同包1( 办公系统采购模块升级) 付款方式 1期: 100%, 验收合格后支付 验收要求 1期: 按合同要求 合同包1( 办公系统采购模块升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 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 一般競争 (最低価格) 10,857,000 8,74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