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质保期 样本条款

货物质保期.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 付款方式
货物质保期. 质保期 1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内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 得收取任何费用。
货物质保期. 3 年。供应商质保期内按照采购文件负责本项目中抓拍设备的测量标定,配合县公安局交警部门与市相关部门使用标准测量设备对电子警察设备进行校准,确保其测量合格,如存在不合格的问题,要及时更换设备。
货物质保期. 质保期 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货物质保期. 3 年(网络安全设备质保期 5 年)。 3.
货物质保期.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约定。
货物质保期.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完成项目实施、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可以开具的真实、准确、有效、正规发票向采购方申请支付,采购方审核通过后 3 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95%,剩余 5%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
货物质保期. 免费保修期限(免费维护期)3年,自标的货物验收合格,及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因标的货物本身质量原因出现故障时,乙方应随时提供电话咨询并在接到甲方电话后8小时内做出反馈;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乙方应无偿提供3次上门服务,48小时内到现场并解决问题,并承担因履行质保义务所产生的人工、配件等一切费用。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质保期. 按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不少于招标要求的保修期限)。
货物质保期. 按乙方承诺,但是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