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货物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货物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货物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质保期服务. 9.1 合同材料的质保期以所供材料的竣工验收证书中规定之日起算,具体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质保期服务. 9.1 质保期期限: 质保期为五年。(卖方投标时承诺期限高于本期限的,以 投标时承诺期限为准)。本项目质保期同土建工程质保期起算点一致,质保期自
质保期服务. 9.1 质保期期限: 质保期为两年。(卖方投标时承诺期限高于本期限的,以 投标时承诺期限为准)。本项目质保期同 3 号线二期工程质保期起算点一致,质保期自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服务.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活动中,所有设备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 3 年免费质保,并终身维护。所投货物非人为损坏出现问题,我单位在接到正式通知
质保期服务. (1)设备供应商需提供详细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建设规范、设备工作原理、设备部件结构组成、设备操作手册、设备运行维护手册、设备软件使用手册等。
质保期服务. 3.1.1 乙方提供展品24个月、箱体42个月的质保服务(以乙方首站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服务。质保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甲方或巡展执行单位任何费用,应免费配送零配件,提供无偿质保服务。
质保期服务. 供货方提供产品一年质保期服务,在采购方使用中出现的软件系统故障、BUG等,供货方负责保证为采购方免费修正产品存在的瑕疵错误,修正后的错误向采购方做详细操作说明。 如果以后每年在采购方继续续费使用本产品的情况下,软件产品在不改变系统架构或改变功能的前提下,供货方提供所有采购方要求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在采购方使用期内免费服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咨询以及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上门维修服务等。确保2小时进行响应,通过电话咨询后,仍没有解决的故障、瑕疵等,采购方要求供货方上门进行现场维修的,供货方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采购方指定场所进行维修。 4.
质保期服务. 本合约中涉及的所有产品的质保期限采用以下第(2) 种:
质保期服务. 9.1 质保期服务响应、到达现场和解决问题的时间:2 小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