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定价公允 样本条款

资产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资产定价公允。 根据上市公司近期进行的同类重组情况,本次交易作价与近期市场可比交易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光环新网 中金云网 241,359.59 - 18.57 11.49 8.32 广东榕泰 森华易腾 120,000.00 33.82 18.46 13.57 9.98 浙大网新 华通云数 据 180,000.00 18.04 14.24 11.39 9.11 中通国脉 上海共创 41,360.00 20.75 14.77 11.49 8.99 华星创业 互联港湾 53,900.00 25.99 15.28 11.58 9.17
资产定价公允. 公司本次向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产业基金持有的长电新科 29.41%股权、长电新朋 22.73%股权以及芯电半导体持有的长电新科 19.61%股权,聘请了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中联评估进行了评估,最终收购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资产定价公允.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上市公司已聘请境内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定价。
资产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资产定价公允。
资产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调价机制。深信泰丰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据此,金杜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资产定价公允. 根据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重组报告书》《合并协议及计划》等相关文件,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系经过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该等交易价格及其构成请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一章“
资产定价公允. 根据大连港第六届董事会 0000 第 0 次(临时)会议决议、大连港第六届 董事会 2020 年第 4 次(临时)会议决议、《重组报告书》、《换股吸收合并协议》、《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估值报告》等相关文件,本次交易涉及的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A 股股票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基础确定,充分参考了合并双方在本次合并公告前的公开市场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同时,上述价格充分参考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可比交易溢价率水平,定价方式具有合理性。大连港独立董事已对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等发表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合并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大连港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资产定价公允. 根据长城电脑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长城电脑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重组报告书》、《换股合并协议》、《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交易涉及的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为根据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审 议本次合并方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置出资产交易价格为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以估值报告结果作为相关决策参考;圣非凡以及中原电子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根据中企华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债权额 1.65 亿元系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报字 [2015]第 711652 号《关于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资金和项目投资补助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长城电脑独立董事已对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发表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长城电脑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资产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对价的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市值,目标公司的品牌和渠道对于广汇汽车的战略价值及收购完成后的协同效应。广汇汽车的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广汇汽车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广汇汽车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资产定价公允. 本公司本次向上海镕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山西华联 99.69%股权,向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海融兴达 100%股权,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最终收购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由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有利于保护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