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原件 样本条款

资料原件. 本项目无须递交原件资料。 3、样品:本项目无须递交样品。 4、演示或述标:本项目无演示述标要求。 10
资料原件. 本项目无须递交原件资料。 3、演示或述标:本项目无演示述标要求。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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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售后服务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

  •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1.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 実施体制 作業の円滑な実施と品質の確保を実現するために必要な体制を確実に整備すること。 ・本業務における連絡窓口は一本化すること。 ・受託者は、本業務の実施に当たり、十分な経験があり、以下の役割や能力を有する者を統括責任者として配置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約款の適用 第2条(約款の変更)第3条(用語の定義)

  • 個人情報の取扱 第33 条(個人情報の取扱)

  • 交易概述 1、2021 年 6 月,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大本营”)与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招商”)、广州市弘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弘裕”)共同就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 AB2401065、AB2401073、XX0000000 地块项目(下称“本项目”)签署了《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 AB2401065、AB2401073、 XX0000000 地块项目之合作开发协议》(下称“合作协议”),三方成立广州招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石门街项目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招赢房地产”),广州招商、广州弘裕、武汉大本营持股比例分别为 33%、34%、33%。 2022 年 8 月 15 日,武汉大本营、广州招商、广州弘裕、招赢房地产拟签署《关于广州招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稀释受让协议》,由武汉大本营、广州招商分别以交易对价 42,840.63 万元稀释受让招赢房地产 17%股权及广州弘裕对招赢房地产全部债权的 50%,其中股权交易对价为 17,100.00 万元,债权交易对价为 25,740.63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大本营持有招赢房地产股权比例为 50%,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同时,广州弘裕同意对截止“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前的股东借款利息进行豁免。

  •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 事業契約書(案) を修正します。 13

  •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 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