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支资金 样本条款

超支资金. 如本项目总投资超过本协议约定或本协议各方另行书面商定一致的其他数额,超出部分由伟明牵头以合资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进行银行贷款。
超支资金. 如本项目总投资超过本协议约定或本协议双方另行书面商定一致的其他数额,超出部分的 30%由双方按照股比提供自有资金,剩余 70%由盛新国际牵头以合资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进行银行贷款,STELLAR 应积极配合,与盛新国际共同完成融资。如果合资公司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超支资金融资或未足额取得超支资金融资,则由盛新国际通过股东借款方式予以解决。
超支资金. 如二期项目总投资超过上述 2.1 条约定或双方另行书面商定一致的其他数额,该超支资金的 35%由协议双方以授权资本的形式提供至合资公司;其余部分由 贝特瑞香港公司负责以合资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进行银行贷款。
超支资金. 如本项目总投资超过本协议约定或本协议双方另行书面商定一致的其他数额,超出部分的 30%由双方按照股比提供自有资金,剩余 70%由常州锂源牵头以合资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进行银行贷款,STELLAR 应积极配合。如果合资公司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超支资金融资或未足额取得超支资金融资,则由常州锂源通过股东借款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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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募集资金投向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607.00 万元( 含 41,607.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

  • 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 赎回资金 1、 T+1 日 15:00 前,基金管理人将 T 日赎回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的基金会计处理。 2、 基金管理人在账户资金充足、TA 数据可得知、划款指令于 T+1 日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将赎回资金(含赎回费)于 T+2 日上午划往基金管理人清算账户。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处理。划款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赎回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 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 资金划拨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资金划拨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和在途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对超头寸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止付但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货币资金 19,029,869.51 50,545,214.27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 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258,000.0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