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招商引资方):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刘军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 乙方(投资企业):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瑞荣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000 号 0 栋 000 房(部位:0 栋 000 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情况: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世纪广场路0号世纪大桥监控中心注册资本:123,000.00万元 主营业务:统筹城乡小城镇投资、开发、建设;资源整合及融资筹措;从事镇域范围内乡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承担镇域范围内乡镇土地一级、二级开发,具体包括镇域范围内政府授权的国有建设用地片区开发、集体建设用地片区开发、宅基地整治和复垦;负责镇域范围内产业项目的培育和经营;通过村庄合并与改造等方式开展农村新型社区项目建设。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海口市财政局。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湖南石门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注册于湖南省石门县,成立于 2001 年。注 册资本为 10,588 万元,由徐合林、马杰、徐合金 3 名自然人股东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98%、1%、1%,徐合林为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为硫酸的生产(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销售;水泥用石灰岩加工及销售,水泥及熟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水泥制品、砼外加剂的生产、销售;粉煤灰的购销;过磷酸钙、氟硅酸钠的生产、加工、销售;磷矿石开采的投资管理;磷矿石加工、销售。 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 湖南石门特种水泥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281,080,341.90 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3,174,479.37 元, 负债合计 77,905,862.53 元,主营业务收入 211,928,050.38 元,净利润 7,864,187.75 元。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蚌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因协议主体为政府部门,无法披露财务数据。乙方: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名称: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性质:机关法人 代码:58890352-5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盛新田路 0 号 乙方名称: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JGM4K4R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 0 号综合楼 000 室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签约投资协议的主体为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公司与交易对手不存在关联关系。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五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