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价款的支付 样本条款

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本协议第三条所列转让价款一次性或分期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甲方收到足额转让价款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深圳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209080745108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转让价款的支付. 3.2.1 支付日: 户名: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账户号码:9119 0078 8010 0000 0057
转让价款的支付. 3.2.1 支付时间: 3.3.2 转让人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3.3.3 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项约定执行:
转让价款的支付.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等额扣除保证金后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如下帐户。与付款有关的全部费用应由
转让价款的支付. 请在相应的□内划√)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等额扣除保证金后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如下帐户。与付款有关的全部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账号:338967026329 大额系统支付号:104100005073附言:旗丰债权转让价款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转让价款的支付. 项目公司不支付该等转让价款。但如因项目公司原因造成项目资产的丢失、灭失等,则参照资产评估价格进行相应赔付。
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受让方合法持有的对转让方的债权抵偿的方式支付。
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按如下方式和办法支付:
转让价款的支付. 1、乙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30,000,000.00 元作为交易定金;如本次交易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取消,则甲方应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交易定金返还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上述转让款项将按照以下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