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管理. 经理层成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解聘(免职)建议:
退出管理. 对各项资产(股权、固定资产、债权等)退出工作进行研究规划;对撤资项目的选择进行论证,保证撤资选择的无误;对下属企业的股权退出、资产处置等进行计划管理,对下属企业的各项计划提出意见;对下属企业上报的资产 (股权、固定资产、债权等)退出项目进行审查,对退出事项进行审查和研究,并出具意见,在决策后批复企业实施并总结。
退出管理. 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任期已满的不予续聘。
退出管理. 1. 对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经理层成员,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应当及时解聘,在本届任期内不得再参与该岗位的聘任,由上级党委研究,由董事会予以解聘。符合其他岗位任职条件的,可以按照领导人员有关规定聘任。任期届满不符合续聘条件的,退出现职。经理层成员严格执行到龄免职(退休)制度。
2. 考核退出的经理层成员,实行转岗、待岗等,符合其他 岗位任职条件的,可以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任。
3. 解聘后结合经理层成员专业特长、经历经验等,调整到其他合适岗位,实行以岗定薪。
退出管理. 健全经理层成员退出机制。统筹考虑经理层团队建设,经理层成员年龄、健康和业绩等情况,以及公司战略需要,及时对经理层进行调整,促进人员正常更替,增强团队活力,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
退出管理.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任期并解除聘用协议:
1、 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
2、 对因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负有责任的;
3、 无法胜任岗位的(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等情形);
4、 董事会认定不适宜聘任的其他情形。
退出管理. 加强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内的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由董事会提出考核处理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党组织,经研究同意后,将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 70%的,或者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完成率未达到 70%的。如外部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相关指标无法完成,另行考虑。
(2) 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3) 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或者在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得分连续两年靠后,经分析研判确属不胜任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4) 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5) 聘任期间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或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予以追究相关责任,且经董事会研判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的。
(6) 因年龄、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在该岗位继续工作的。
退出管理. 住房使用人有下列情形的ꎬ 使用单位应主动申报并及时腾出住房:
退出管理. 经理层成员的退出管理
退出管理. 一)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岗位聘用协议终止:
1. 聘用期满不再续聘的。
2. 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3.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调离本单位或本岗位的。
4. 因年度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为不合格,或者经考核确认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完成任期目标,公司决定提前终止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1)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百分制低于80分)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一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完成率低于70%)的。
(2) 高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任期考核为不合格的。
(3) 高级管理人员在聘任期间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企业严重不良后果负有领导责任的,或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 资产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负有直接责任的。
5. 因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或者其他不当言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公司决定提前终止的。
6. 高级管理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法人财产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经济责任问题,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应予免职的。
7. 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经理层成员情形的。
8. 高级管理人员出现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岗位聘用协议》、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按照规定应予解聘的。
9. 符合因其他原因,经综合考核评价,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认定不胜任或不宜继续任现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