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事项 样本条款

通知事项. (1) 本合同记载的一方当事人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相对方在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根据变更前的联系方式所发出的往来文件视为有效。 (2) 受托人认为因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而需通知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事项。 (3) 委托人和受益人发生其他变化,有可能影响受托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事项。 (4) 其他需通知的事项。
通知事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1. 合同各方的联系方式如下表,就本合同有关事项通过该联系方式发送相关通知的,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其他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 任何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通知事项.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采用邮寄、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通知事项. 本合同记载的一方当事人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相对方在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根据变更前的联系方式所发出的往来文件视为有效。
通知事项. 根据托管人估值核对后的数据,“**”基金单位净值于201*年*月*日起恢复至预警线之上。
通知事项. 甲方: 已方: 1. 合同各方的联系方式如下表,就本合同有关事项通过该联系方式发送相关通知的,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其他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 效司法送达地址。
通知事项. 禁复制 16.2.1 委托人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以书面形式在发生变化后的 30 日内通知受托人。在信托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的,至迟应在信托期限届满的 2 日前通知受托人。 严禁复 16.2.2 受益人信托利益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委托人,由委托人在发生变化后的 30 日内告知受托人相关事宜(委托人发生身故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等特殊情形后则由受益人自行告知受托人),并至受托人处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在信托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变更信托利益账户的,至迟应在信托期限届满的 2 日前至受托人处办理变更确认手续。
通知事项. (1) 本合同记载的一方当事人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相对方
通知事项. 19.2.1 受益人信托利益账户发生变更的,应持证明文件至受托人处办理受益人信托利益账户的变更确认手续。在信托计划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变更信托利益账户的,至迟应在信托计划期限届满的 2 日前至受托人处办理变更确认手续。 19.2.2 上述发生变动的一方(以下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动及时通知对方,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因委托人/受益人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而导致的损失,由委托人/受益人自行承担,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通知事项. 如有以下事项发生,售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1) 售电方发现用电方存在用电安全隐患、违约用电、窃电、发生重大用电安全事故及人身触电事故; (2) 售电方拟作资产抵押、重组、转让、经营方式调整、名称变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等,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 (3) 售电方其他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