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條款 样本条款

適用條款. 2.1 本行提供給閣下及閣下使用服務受本條款及細則規管。
適用條款 a. 閣下使用e-Alert服務時,必須遵守本條款及細則以及其他適用的條款及條件,包括可供閣下使用e-Alert服務的本行網站上所列的條款及條件,如重要聲明及互聯網私隱政策聲明。
適用條款. 任何旅客或行李運送應依照機票之第一張搭乘聯上所註明於運送開始日有效的本條款及公司規 定。
適用條款. 切任何形式的信貸交易均ęM—般條款k條件所載的條文뺮條款k條件所監管,i(如適用)按提供抵押貸款的—般條款k條件/授9信貸的—般條件(包括其不時的修改或補充)뺮授信確認函뺮有關若干交易類型的具體條件k任何書面商定的特定條件補充o M銀行就提供的信貸融通向客戶所作的任何披露可能通過掛號信뺮—般郵遞뺮傳真뺮電郵(下稱“電郵”)或M銀行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溝通方式向其發出o 所有信貸交易將ę制於客戶以M銀行以其絕對酌情權決定的方式,要求k資產所提供的押品,i由y¾該等押品的抵押文件之條款k條件所規管o
適用條款. 當客戶使用訊息服務時,客戶必須遵守本條款,以及其他適用的條款,包括該等規管客戶接入訊息服務所用的電訊設備的條款。
適用條款. 服務是依據以下各項提供的: 上述服務描述及此等在託運時生效的 服務條款; 在 費率及服務指南中列明的條款以及在託運時生效的 價目表 服 務條款及細則(「 價目表」),並由這些 服務條款所修改;以及 與客戶之間的承運商協議(「協議」)。 費率及服務指南和 價目表(各自載於 )可能會隨時更改,無須事先通知。 服務描述及這些 服務條款可能會隨時更改並會以書面通知,一切由 全權自行決定。 若這些 服務條款與 價目表 、 費率及服務指南或協議中的任何其他條款發生衝突,則以這些 服務條款為準 。 價目表、 費率及服務指南和協議藉此提述而被明確併入本文。
適用條款. (a) 除經澳盛銀行書面同意外,本澳盛銀行貿易條款及各相關之貿易國家附錄(「本條款」)適用於客戶使用或澳盛銀行提供予客戶之所有貿易產品。
適用條款. 當客戶使用BizAlert服務時,客戶必須遵守本條款,以及其他適用的條款,包括該等規管客戶接入BizAlert服務所用的電訊設備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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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 保密条款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兹承诺对关于各方的业务和事务(包括对于双方而言,任何投资或潜在投资)的任何及所有信息保密,除法律和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不披露任何该等信息。任何一方进一步承诺不为本协议以外的目的利用该等保密信息,但前提是该方可向由其任命或雇佣的雇员、董事、受托人员、顾问、代理人或其他人员在为实现本协议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披露该等信息,在该等情况下,该方应确保其雇员、董事、受托人员、顾问、代理人或其他人员被告知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遵守该等义务。 如违反上述规定,给对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经济利益或者商业信誉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適用法律 本契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依本契約發生債權債務之關係,其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效力及方式均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 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 例 主营业务 3 广西北港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谷物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广西北港油脂有限公司 900.00 100.00% 食用油脂、植物油料及植物油脂的生产、加工、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加工、销售;仓储服务,自有设备的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番 号 年 月 日 申請者 住 所 名 称 代表者等名

  • 其他条款 9.1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 合作机制 1. 双方建立高层会晤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交流会议,负责推进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合作;建立对口联系制度,保证双方的日常联系、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正常进行。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工作方案,并各自负责督促和落实。

  • 前金払 第 35 条 受注者は、保証事業会社と、契約書記載の工事完成の時期を保証期限とする公共工事の前払金保証事業に関する法律(昭和 27 年法律第 184 号)第2条第5項に規定する保証契約(以下「保証契約」という。)を締結し、その保証証書を発注者に寄託して、請負代金額の 10 分の4以内の前払金の支払いを発注者に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信息披露情况 (9)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