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主体 样本条款

采购主体. 六市联盟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的非公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采购主体. 重庆、内蒙古、湖北、四川、云南、西藏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实施联盟带量采购,鼓励其他医药机构积极参与。
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主体. 全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公立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主体)。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机构可自愿参与。
采购主体. 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驻皖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机构可由牵头单位统一参加。
采购主体. 全市各类公立医疗机构。
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物资供应站。
采购主体.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是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
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
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巴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