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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use of 重要须知 Clause in Contracts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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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 理财合同, 理财合同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客户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客户发售。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客户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客户的自身情况。客户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 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 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客户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管理人(此处特指除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广东华兴银行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相关投资顾问等)有可能需要向监管机构报送客户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广东华兴银行将应其他管理人申请,在必要范围内向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并要求该等管理人履行客户信息保密义务。客户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管理人在前述范围内向相关方提供客户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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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 理财合同, 理财合同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客户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客户发售。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客户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客户的自身情况。客户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客户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管理人(此处特指除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广东华兴银行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相关投资顾问等)有可能需要向监管机构报送客户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广东华兴银行将应其他管理人申请,在必要范围内向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并要求该等管理人履行客户信息保密义务。客户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管理人在前述范围内向相关方提供客户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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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人民币理财产品合同, 理财合同, 理财合同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客户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客户发售。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客户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客户的自身情况。客户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管理人(此处特指除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广东华兴银行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相关投资顾问等)有可能需要向监管机构报送客户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广东华兴银行将应其他管理人申请,在必要范围内向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并要求该等管理人履行客户信息保密义务。客户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管理人在前述范围内向相关方提供客户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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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 理财合同, 理财合同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投资协议书》、《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文件具体名称以销售服务机构为准,下同)共同构成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管理人不保证本理财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本金安全和最低收益。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发售●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投资者承诺其用于投资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情形●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投资者合法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属于依据联合国、中国政府及其他可适用政府或国际组织制裁(名单)范围;仅为合法目的投资本理财产品;如发生异常情况,投资者将配合销售服务机构及管理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等反洗钱活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等信息●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并充分、慎重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销售服务机构或其营业网点咨询●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相关信息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披露为准●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除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并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要求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资产。投资者通过购买渠道提交认/申购申请,即视为投资者授权及同意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银理财”)作为 本产品管理人,代表理财产品投资者将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和执行相关操作,并且有权代表投资者行使基础资产交易项下与其他交易各方进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 本理财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第四条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 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的相关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 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为 R2(较低/中低风险),本理财产品通过销售服务机构渠道销售的,销售服务机构应当根据销售服务机构的方式和方法,独立、审慎地对代理销售的本理财产品进行销售评级,销售评级与管理人评级结果不一致的,销售服务机构应当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等级的评级结果并予以披露,本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销售服务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本理财产品收益特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重大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且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或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管理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管理人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管理人按照前述规则发布该信息披露即视为该修订通知已送达投资者并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 为贯彻落实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细则》(理财中心发〔2018〕18 号)文件的精神及相关实施细则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2021 版)的通知》的要求,渤银理财将向监管机构报送理财产品投资者身份信息、每日交易、持仓等信息。后续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等机关如果提出新的信息报送要求,渤银理财将按照该等机关的要求执行。投资者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渤银理财将按照相关机关要求报送投资者相关信息。 ⚫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其他管理人(如有,特指除本理财产品的产品管理人渤 银理财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资产管理人(如有)、投资顾问(如有),下同)有可能需要向监管机构报送投资者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渤银理财将应其他管理人申请,在必要范围内向其他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并要求其他管理人履行投资者信息保密义务。投资者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渤银理财在前述范围内向相关方提供投资者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 ⚫ 咨询与投诉: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联系理财经理,或反馈至渤银理财营业场所,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22-58065621,工作时间为工作日 8:30-17:30】。渤银理财将安排专人及时收集客户投诉,并在收到客户投诉的第一时间内与客户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并进行反馈。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的,可按照代销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反馈信息、咨询和投诉。 ⚫ 管理人有权依法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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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合格投资者声明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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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合同, 理财产品合同, 理财产品合同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投资协议书》、《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文件具体名称以销售机构为准,下同)共同构成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管理人不保证本理财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本金安全和最低收益。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发售●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投资者承诺其用于投资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情形●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投资者合法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属于依据联合国、中国政府及其他可适用政府或国际组织制裁(名单)范围;仅为合法目的投资本理财产品;如发生异常情况,投资者将配合销售机构及管理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等反洗钱活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等信息●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并充分、慎重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销售机构或其营业网点咨询●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相关信息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披露为准●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除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并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要求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资产。投资者通过购买渠道提交认/申购申请,即视为投资者授权及同意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银理财”)作为 本产品管理人,代表理财产品投资者将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和执行相关操作,并且有权代表投资者行使基础资产交易项下与其他交易各方进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 本理财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第四条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 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的相关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 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为 R2(较低/中低风险),本理财产品通过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销售机构应当根据销售机构的方式和方法,独立、审慎地对代理销售的本理财产品进行销售评级,销售评级与管理人评级结果不一致的,销售机构应当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等级的评级结果并予以披露,本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本理财产品收益特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重大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且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或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管理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管理人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管理人按照前述规则发布该信息披露即视为该修订通知已送达投资者并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 为贯彻落实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细则》(理财中心发〔2018〕18 号)文件的精神及相关实施细则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2021 版)的通知》的要求,渤银理财将向监管机构报送理财产品投资者身份信息、每日交易、持仓等信息。后续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等机关如果提出新的信息报送要求,渤银理财将按照该等机关的要求执行。投资者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渤银理财将按照相关机关要求报送投资者相关信息。 ⚫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其他管理人(如有,特指除本理财产品的产品管理人渤 银理财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资产管理人(如有)、投资顾问(如有),下同)有可能需要向监管机构报送投资者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渤银理财将应其他管理人申请,在必要范围内向其他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并要求其他管理人履行投资者信息保密义务。投资者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渤银理财在前述范围内向相关方提供投资者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 ⚫ 咨询与投诉: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联系理财经理,或反馈至渤银理财营业场所,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22-58065621,工作时间为工作日 8:30-17:30】。渤银理财将安排专人及时收集客户投诉,并在收到客户投诉的第一时间内与客户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并进行反馈。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的,可按照代销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反馈信息、咨询和投诉。 ⚫ 管理人有权依法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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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投资协议书》、《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文件具体名称以销售机构为准,下同)共同构成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管理人不保证本理财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本金安全和最低收益。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发售●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投资者承诺其用于投资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情形●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投资者承诺投资本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投资者合法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属于依据联合国、中国政府及其他可适用政府或国际组织制裁(名单)范围;仅为合法目的投资本理财产品;如发生异常情况,投资者将配合销售机构及管理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等反洗钱活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等信息●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并充分、慎重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销售机构或其营业网点咨询●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相关信息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披露为准●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除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并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要求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资产。投资者通过购买渠道提交认/申购申请,即视为投资者授权及同意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银理财”)作为本产品管理人,代表理财产品投资者将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和执行相关操作,并且有权代表投资者行使基础资产交易项下与其他交易各方进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本理财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第四条,“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的相关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为R2(较低/中低风险),本理财产品通过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销售机构应当根据销售机构的方式和方法,独立、审慎地对代理销售的本理财产品进行销售评级,销售评级与管理人评级结果不一致的,销售机构应当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等级的评级结果并予以披露,本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本理财产品收益特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重大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且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或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管理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管理人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管理人按照前述规则发布该信息披露即视为该修订通知已送达投资者并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为贯彻落实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细则》(理财中心发〔2018〕18号)文件的精神及相关实施细则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2021版)的通知》的要求,渤银理财将向监管机构报送理财产品投资者身份信息、每日交易、持仓等信息。后续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等机关如果提出新的信息报送要求,渤银理财将按照该等机关的要求执行。投资者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渤银理财将按照相关机关要求报送投资者相关信息。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其他管理人(如有,特指除本理财产品的产品管理人渤银理财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资产管理人(如有)、投资顾问(如有),下同)有可能需要向监管机构报送投资者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渤银理财将应其他管理人申请,在必要范围内向其他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并要求其他管理人履行投资者信息保密义务。投资者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渤银理财在前述范围内向相关方提供投资者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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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客户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管理人不保证本理财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客户发售。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客户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客户的自身情况。客户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 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 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是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客户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管理人(此处特指除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广东华兴银行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相关投资顾问等)有可能需要向监管机构报送客户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广东华兴银行将应其他管理人申请,在必要范围内向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并要求该等管理人履行客户信息保密义务。客户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管理人在前述范围内向相关方提供客户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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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人民币理财产品合同, 理财产品合同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客户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客户发售。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客户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客户的自身情况。客户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管理人(此处特指除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广东华兴银行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相关投资顾问等)有可能需要向监管机构报送客户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广东华兴银行将应其他管理人申请,在必要范围内向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并要求该等管理人履行客户信息保密义务。客户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管理人在前述范围内向相关方提供客户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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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是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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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人民币理财产品合同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投资协议书》、《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文件具体名称以销售服务机构为准,下同)共同构成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管理人不保证本理财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本金安全和最低收益。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发售●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投资者承诺其用于投资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情形●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投资者承诺投资本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投资者合法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属于依据联合国、中国政府及其他可适用政府或国际组织制裁(名单)范围;仅为合法目的投资本理财产品;如发生异常情况,投资者将配合销售服务机构及管理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等反洗钱活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等信息●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并充分、慎重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销售服务机构或其营业网点咨询●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相关信息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披露为准●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除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并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要求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资产。投资者通过购买渠道提交认/申购申请,即视为投资者授权及同意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银理财”)作为本产品管理人,代表理财产品投资者将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和执行相关操作,并且有权代表投资者行使基础资产交易项下与其他交易各方进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本理财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第四条,“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的相关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为R2(较低/中低风险),本理财产品通过销售服务机构销售的,销售服务机构应当根据销售服务机构的方式和方法,独立、审慎地对代理销售的本理财产品进行销售评级,销售评级与管理人评级结果不一致的,销售服务机构应当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等级的评级结果并予以披露,本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销售服务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本理财产品收益特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重大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且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或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管理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管理人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管理人按照前述规则发布该信息披露即视为该修订通知已送达投资者并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为贯彻落实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细则》(理财中心发〔2018〕18号)文件的精神及相关实施细则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2021版)的通知》的要求,渤银理财将向监管机构报送理财产品投资者身份信息、每日交易、持仓等信息。后续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等机关如果提出新的信息报送要求,渤银理财将按照该等机关的要求执行。投资者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渤银理财将按照相关机关要求报送投资者相关信息。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其他管理人(如有,特指除本理财产品的产品管理人渤银理财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资产管理人(如有)、投资顾问(如有)下同)有可能需要向监管机构报送投资者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渤银理财将应其他管理人申请,在必要范围内向其他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并要求其他管理人履行投资者信息保密义务。投资者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渤银理财在前述范围内向相关方提供投资者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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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客户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客户发售。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客户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客户的自身情况。客户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客户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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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合同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合格投资者声明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是中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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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合同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投资协议书》、《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文件具体名称以销售机构为准,下同)共同构成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管理人不保证本理财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本金安全和最低收益。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发售●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投资者承诺其用于投资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情形●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投资者合法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属于依据联合国、中国政府及其他可适用政府或国际组织制裁(名单)范围;仅为合法目的投资本理财产品;如发生异常情况,投资者将配合销售机构及管理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等反洗钱活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等信息●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并充分、慎重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销售机构或其营业网点咨询●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相关信息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披露为准●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除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并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要求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资产。投资者通过购买渠道提交认/申购申请,即视为投资者授权及同意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银理财”)作为本产品管理人,代表理财产品投资者将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和执行相关操作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并且有权代表投资者行使基础资产交易项下与其他交易各方进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 本理财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第四条, “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 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的相关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 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为 R2(较低/中低风险),本理财产品通过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销售机构应当根据销售机构的方式和方法,独立、审慎地对代理销售的本理财产品进行销售评级,销售评级与管理人评级结果不一致的,销售机构应当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等级的评级结果并予以披露,本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本理财产品收益特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重大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且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或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管理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管理人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管理人按照前述规则发布该信息披露即视为该修订通知已送达投资者并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 为贯彻落实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细则》(理财中心发〔2018〕18 号)文件的精神及相关实施细则及《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关于<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2019 版)>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渤银理财将向监管机构报送理财产品投资者身份信息、每日交易、持仓等信息。后续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等机关如果提出新的信息报送要求,渤银理财将按照该等机关的要求执行。投资者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渤银理财将按照相关机关要求报送投资者相关信息。 ⚫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其他管理人(如有,特指除本理财产品的产品管理人渤银理财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资产管理人(如有)、投资顾问(如有)下同)有可能需要向监管机构报送投资者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渤银理财将应其他管理人申请,在必要范围内向其他管理人提供 相关信息,并要求其他管理人履行投资者信息保密义务。投资者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视为已经同意渤银理财在前述范围内向相关方提供投资者身份信息、持仓信息等相关信息。 ⚫ 咨询与投诉: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联系理财经理,或反馈至渤银理财营业场所,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22-58065621,工作时间为工作日 8:30-17:30】。渤银理财将安排专人及时收集客户投诉,并在收到客户投诉的第一时间内与客户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并进行反馈。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的,可按照代销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反馈信息、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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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说明书包括风险揭示书部分、产品说明部分及客户权益须知专页部分,与《瑞丰银行人民币理财总协议书》、《人民币理财业务协议书》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文件。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防范投资风险,请仔细阅读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请在投资前,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书内容。如有疑问,请向客户经理或本行营业网点咨询●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除本说明书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产品持有人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瑞丰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个人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前,应当到本行营业网点开展结构性存款产品签约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个人投资者如已在本行开展过理财产品签约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视同已开展结构性存款产品签约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投资者在签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向瑞丰银行了解本产品的具体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独立做出认购决定。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意见,请联系银行客户经理或反馈至银行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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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广东华兴银行之间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华兴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华兴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华兴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中等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收益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广东华兴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广东华兴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广东华兴银行网站 (xxx.xxxxxx.xxx.xx)或各营业网点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本产品说明书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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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