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风险 样本条款

提前终止风险. 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本产品提前终止。如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投资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
提前终止风险.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宁银理财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一旦产品被提前终止,您可能面临不能继续持有产品的风险。
提前终止风险. 如因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可能导致投资者收益损失。
提前终止风险.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宁波银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一旦产品被提前终止,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㈧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发生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情况,经宁波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协议规定向投资者提供理财产品,宁波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投资者将不能获得预计的理财收益。
提前终止风险. 管理人有权但无义务在理财产品到期日之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如管理人在特定情况下在理财产品到期日之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本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到期,则投资者无法实现期初设想的全部收益。
提前终止风险. 由于汉口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 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或提前返还部分本金及理财收益,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提前终止风险.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调整、金融市场发生重大波动、不可抗力、产品存续规模低于产品最低成立规模或产品管理人认为影响产品运作需要提前终止产品的其他情况,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并至少于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公告,相关兑付安排规则将在公告中披露。(具体信息及相关规则见
提前终止风险.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其他广州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情形时,广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收益。上述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产品提前终止后再投资的风险。
提前终止风险. 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产品正常运作时、本产品的投资资产等不能成立或者提前终止、或者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或发生其他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等情况,产品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提前终止风险.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本公司有可能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面临再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