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锋投资 样本条款

金锋投资. 金锋投资目前持有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2MA27WECM62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金锋投资的住所为上城区白云路24号267室-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宙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郑燕玲),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金锋投资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锋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1 杭州宙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 1.50% 2 杭州花无缺生态园艺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350 13.50% 3 浙江嘉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 2% 4 宁波花无缺花木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30% 5 俞林根 有限合伙人 200 2% 6 邱浩群 有限合伙人 300 3% 7 伍小补 有限合伙人 200 2% 8 陈自力 有限合伙人 1,000 10% 9 易馨 有限合伙人 250 2.50% 10 蒋炳高 有限合伙人 200 2% 11 姚志华 有限合伙人 100 1% 12 叶立江 有限合伙人 100 1% 13 方石英 有限合伙人 250 2.50% 14 陈乐瑚 有限合伙人 100 1% 15 朱铁骑 有限合伙人 300 3% 16 陈静 有限合伙人 100 1% 17 刘成林 有限合伙人 500 5% 18 吴斌 有限合伙人 100 1% 19 彭晨 有限合伙人 1,000 10% 20 黄善乐 有限合伙人 200 2% 21 屠红燕 有限合伙人 100 1%
金锋投资. 0.6364% 73,822,400 8,28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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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臨機の措置 受注者は、災害防止等のため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ときは、臨機の措置をとら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この場合において、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ときは、受注者は、あらかじめ監督員の意見を聴か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緊急やむを得ない事情があるときは、この限りでない。

  •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 陈述和保证 5.1、 乙方保证,其为车辆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车辆没有被查封或被抵押、没有任何产权纠纷或其它权利障碍,车辆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 5.2、 乙方将如实向甲方提供与车辆有关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使用(包括实际公里数)、瑕疵、事故、修理、检验、抵押、税费缴纳等情况。乙方应对其所提供信息及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3、 除第十条所描述的内容外,车辆未遭受任何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发动机进水、重大维修(指对发动机、变速箱、离合器、转向系统、前后大梁或前后防撞梁的维修或更换)。 5.4、 车辆过户之前(除乙方将车辆交付给甲方并由甲方完全控制的期间外)所产生的所有交通事故责任、违章罚款、债务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该责任不因本协议履行完成或终止而终止。 5.5、 如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并未将车辆交付甲方,其后乙方在将车辆交付甲方时若车辆状况与签订合同时车辆的情况有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或者其他变化等),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披露该等情况。 5.6、 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生产厂商及其关联公司、品牌网络成员或上述公司委托为其或为乙方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商在专业服务的范围内使用车辆交易过程中乙方的相关信息(“信息”)或将信息用于客户服务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或法定的义务。 5.7、 本条款仅适用于乙方车辆为 BMW 品牌车辆时)乙方确认其知晓 BMW 官方认证二手车 7 天无忧退换承诺,如其车辆被认定为 BMW 官方认证二手车,其将遵守 7 天无忧退换承诺(具体以 BMW 官方认证二手车厂家标准为准)。

  • 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 附 則 この規則は、平成16年4月1日から施行する。

  • 総 則 受注者は、本契約に定めるところに従い、附属書Ⅰ「業務仕様書」(以下「業務仕様書」という。)に定義する業務を、善良な管理者の注意義務をもって誠実に履行し、発注者は受注者に対しその対価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