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 对于每类金融负债,必须披露以下内容:
银行贷款.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銀行貸款之償還期列報如下: 二零零四年 千元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千元 二零零四年 千元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千元 活期或一年内偿还 665,442 370,000 140,300 370,000 一年至二年内偿还 194,300 630,000 125,000 240,000 二年至五年内偿还 847,687 879,028 847,687 822,727 五年后偿还 45,000 329,961 45,000 - 1,086,987 1,838,989 1,017,687 1,062,727 1,752,429 2,208,989 1,157,987 1,432,727
银行贷款. 序号 贷款银行 到期日 贷款余额 小计 79,250.00 合计 299,050.00
银行贷款. 盛鑫矿业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签订了 2013 年东 中借字 003 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2 亿元人民币。 在上述借款合同项下,2013 年 5 月 24 日,盛鑫矿业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 支行签订了 2013 年东中抵字 002 号的抵押合同,将所持有 C3700002010112110083137号盛鑫矿业大高庄铁矿采矿权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王彬、丁淑英、林官军、张伟丽、华玫矿业同时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2014 年 12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要求追加山东地矿为此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山东地矿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262280159b141209 的保证合同。截至 2018年 4 月 30 日,上述贷款余额为 6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
银行贷款. 根据宁柏基金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宁柏基金及其下属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贷款合同如下: 借款人 贷款行/合同名称及编号 贷款金 额(万元) 贷款利 率、贷款期限 担保 贷款期限 114 个 月,自提 (1) 瑞鸿宁津风电场 款 日 起 工程项目全部动产设 算;执行 备抵押担保; 昆仑银行股份 浮 动 利 (2) 土地使用权及地 有限公司大庆 率 , 以 上附着物抵押担保;
银行贷款.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56.90%,处于同行业较好水平,公司与国内多家大型商业银行一直以来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信用状态良好,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剩余银行授信额度为 75,000 万元,能够为本项目除募集资金以外的资金缺口提供资金来源。 综上所述,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经营积累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补充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缺口,发行人有足够能力支付项目建设后续费用,不存在较大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