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授课. 自辅导期开始,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对宏石激光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了 4 次集中授课辅导,集中授课时间累计超过 16 小时。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辅导过程中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多次向宏石激光提出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并督促其进行落实整改。 辅导期间,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协助宏石激光进行了发展战略的调研和制定工作,协助其制定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原则和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辅导期间协助并督促宏石激光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其能够实现规范运行。中信证券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宏石激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程序、职责分工以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勤勉和诚信义务进行了重点辅导,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答或解释。 为检验和巩固辅导效果,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准备广东证监局组织的辅导考试。 中信证券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宏石激光上市辅导工作小组,辅导成员包括李威、何广锋、凌鹏、夏武勇、徐欣、寇宛秋、张伟鹏、沈小文、陈谱钰共计九人。 上述辅导人员均为中信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上述辅导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在辅导过程中,接受辅导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表、实际控制人。 辅导期内,除公司副总经理毛云清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情形。 2021 年 2 月 2 日,中信证券与宏石激光签订了辅导协议,明确 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辅导内容、接受辅导人员、辅导工作需要达到的效果等内容。中信证券按照辅导协议的约定,委派了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承担具体的辅导工作,完成了辅导协议中约定的全部工作,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集中授课. 2019 年 7 月 18 日和 19 日,在公司办公室举办了集中授课,时间为 14 小时。 科创板制度解读 全体人员 民族证券辅导小组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简介 全体人员 民族证券辅导小组 上市公司三会运作讲解 全体人员 律师 内幕交易行为介绍及案例分析 全体人员 律师 拟上市公司 IPO 财务专题培训 全体人员 会计师 除集中授课外,民族证券辅导小组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法规知识学习,帮助其了解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了解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集中授课. 在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协调康达律所和大信会所对辅导对象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集中授课,集中授课共分为 3 讲。 集中授课的内容包括:
集中授课. 辅导工作小组主要通过集中讲课和专题研讨的形式,组织接受辅导人员进行集中学习,重点讲解有关证券知识和最新的政策法规,并就重点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自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有效汇总问题并解决问题。在辅导过程中,组织编写针对股份公司的培训讲义供辅导对象复习使用。
集中授课. 自辅导期开始至 2015 年 2 月,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对天洋热熔接受辅导 的人员进行了 6 次集中授课辅导。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辅导过程中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多次向天洋热熔提出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并督促其进行落实整改。 辅导期间,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协助天洋热熔进行了发展战略的调研和制定工作,协助其初步制定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原则和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辅导期间列席考察了天洋热熔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协助并督促天洋热熔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其能够实现规范运行;中信证券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天洋热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程序、职责分工以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勤勉和诚信义务进行了重点辅导,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答或解释。 为检验和巩固辅导效果,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组织接受辅导人员参加了由上海证监局组织的书面闭卷考试。
集中授课. 辅导期间,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对热像科技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了集中授课辅导,重点向热像科技辅导对象传递了上市申请相关配套规则的相关精神和政 策,取得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集中授课. 自辅导期开始至 2021 年 6 月,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对美智光电接受辅导 的人员进行了 6 次集中授课辅导,集中授课时间累计达到 20 小时。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辅导过程中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多次向美智光电提出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并督促其进行落实整改。 辅导期间,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协助美智光电进行了发展战略的调研和制定工作,协助其制定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原则和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辅导期间列席考察了美智光电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协助并督促美智光电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其能够实现规范运行;中信证券和其他中介机构对美智光电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程序、职责分工以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勤勉和诚信义务进行了重点辅导,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答或解释。 中信证券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美智光电上市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吴仁军、洪树勤、陈健健、叶裕加、苏琦峰、熊科伊、施运豪共 7 人。上述辅导人员均为中信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其中吴仁军具有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吴仁军、洪树勤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上述辅导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美智光电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共计 18 人,具体情况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