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訊息保存 样本条款

電子訊息保存. 貴公司對於委託人之買賣委託紀錄至少應保存五年,買賣有爭議者應保留至爭議消除為止。
電子訊息保存. 委託人同意凱基證券得自動監測或記錄雙方間電話或電子訊息,凱基證券就委託人之交易紀錄至少應保存五年,買賣有爭議者應保留至爭議消除為止。
電子訊息保存. 貴公司對於委託人之買賣委託紀錄至少應保存五年,買賣有爭議者應保留至爭議消除為止。 七、 委託有效期限)貴公司接受網際網路等電子式交易型態委託者,應約定該委託之有效期限,其中網際網路委託者,應於網頁之委託輸入畫面顯示該有效期限,若該委託實際交易日發生不可預期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股市休市,該筆委託即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