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 1. 預付款為該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2. 乙方應於提送「監造計畫」及「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保單正本與收據影本」皆經甲方核可,且開始動員人力進駐工地執行監造作業後,提出預付款還款保證向甲方請領預付款。 3. 乙方申請預付款時,需提出金額相等於預付款額度之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任一種方式,經由甲方核可後十四日內給付。除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繳納者外,其保證文件格式應採工程會最新規定格式。 4. 預付款應自每期估驗款內按預付款占契約總額百分比分期扣還,直至預付款全部還清為止。該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隨預付款未還餘額遞減之。如按前開方式,至末期估驗時仍未能還清預付款時,則應由末期估驗款內一次扣還或由乙方一次繳回未還預付款餘額。 5. 預付款還款保證之保證期限自提供保證時起迄預付款全部扣回結清時止。乙方未依規定履約,使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依決標當 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一年期郵政定期儲金機動利率)隨時要求返還或扣抵甲方尚待支付乙方之價金。 6. 甲方必要時得通知乙方就支領預付款後之使用情形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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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ntract
預付款. 1. 預付款為該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2. 本契約預付款為監造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乙方應於提送「監造計畫」及「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保單正本與收據影本」皆經甲方核可,且開始動員人力進駐工地執行監造作業後,提出預付款還款保證向甲方請領預付款。
3. 。 乙方申請預付款時,需提出金額相等於預付款額度之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任一種方式,經由甲方核可後十四日內給付。除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繳納者外,其保證文件格式應採工程會最新規定格式。
4. 預付款應自每期估驗款內按預付款占契約總額百分比分期扣還,直至預付款全部還清為止。該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隨預付款未還餘額遞減之。如按前開方式,至末期估驗時仍未能還清預付款時,則應由末期估驗款內一次扣還或由乙方一次繳回未還預付款餘額。
5. 預付款還款保證之保證期限自提供保證時起迄預付款全部扣回結清時止。乙方未依規定履約,使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依決標當 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一年期郵政定期儲金機動利率)隨時要求返還或扣抵甲方尚待支付乙方之價金。
6. 。 預付款應自每期估驗款內按預付款占契約總額百分比分期扣還,直至預付款全部還清為止。該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隨預付款未還餘額遞減之。如按前開方式,至末期估驗時仍未能還清預付款時,則應由末期估驗款內一次扣還或由乙方一次繳回未還預付款餘額。預付款還款保證之保證期限自提供保證時起迄預付款全部扣回結清時止。乙方未依規定履約,使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年利率百分之五(5%)(該利息自預付款給付予乙方之日起至撥付甲方該還款金額之日止)隨時要求返還或扣抵甲方尚待支付乙方之價金。 甲方必要時得通知乙方就支領預付款後之使用情形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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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技術服務契約
預付款. 1. 預付款為該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2. 乙方應於提送「監造計畫」及「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保單正本與收據影本」皆經甲方核可,且開始動員人力進駐工地執行監造作業後,提出預付款還款保證向甲方請領預付款。
3. 乙方申請預付款時,需提出金額相等於預付款額度之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任一種方式,經由甲方核可後十四日內給付。除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繳納者外,其保證文件格式應採工程會最新規定格式。
4. 預付款應自每期估驗款內按預付款占契約總額百分比分期扣還,直至預付款全部還清為止。該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隨預付款未還餘額遞減之。如按前開方式,至末期估驗時仍未能還清預付款時,則應由末期估驗款內一次扣還或由乙方一次繳回未還預付款餘額。
5. 預付款還款保證之保證期限自提供保證時起迄預付款全部扣回結清時止。乙方未依規定履約,使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依決標當 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一年期郵政定期儲金機動利率)隨時要求返還或扣抵甲方尚待支付乙方之價金。
6. 本契約預付款為契約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乙方應於提送「監造計畫」及「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保單正本與收據影本」皆經甲方核可, 且開始動員人力進駐工地執行監造作業後,提出預付款還款保證向甲方請領預付款。 乙方申請預付款時, 需提出金額相等於預付款額度之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 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任一種方式,經由甲方核可後十四日內給付。除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繳納者外, 其保證文件格式應採文件三[ 預付款還款/ 保證金等各類保證(格式)] 規定格式。 預付款應自每期估驗款內按預付款占契約總額百分比分期扣還,直至預付款全部還清為止。該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隨預付款未還餘額遞減之。如按前開方式, 至末期估驗時仍未能還清預付款時,則應由末期估驗款內一次扣還或由乙方一次繳回未還預付款餘額。 預付款還款保證之保證期限自提供保證時起迄預付款全部扣回結清時止。乙方未依規定履約, 使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年利率百分之五( 5 %)( 該利息自預付款給付予乙方之日起至撥付甲方該還款金額之日止)隨時要求返還或扣抵甲方尚待支付乙方之價金。 甲方必要時得通知乙方就支領預付款後之使用情形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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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託監造暨專業技術顧問服務契約
預付款. 1. 預付款為該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2. 乙方應於提送「監造計畫」及「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保單正本與收據影本」皆經甲方核可,且開始動員人力進駐工地執行監造作業後,提出預付款還款保證向甲方請領預付款乙方應於提送「監造計畫」及「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保單正本與收據影本」皆經甲方核可,且開始動員人力進駐工地執行監造作業後,提出預付款還款保證向甲方請領預付款。
3. 乙方申請預付款時,需提出金額相等於預付款額度之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任一種方式,經由甲方核可後十四日內給付。除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繳納者外,其保證文件格式應採工程會最新規定格式乙方申請預付款時,需提出金額相等於預付款額度之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任一種方式,經由甲方核可後十四日內給付。除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繳納者外,其保證文件格式應採工程會最新規定格式。
4. 預付款應自每期估驗款內按預付款占契約總額百分比分期扣還,直至預付款全部還清為止。該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隨預付款未還餘額遞減之。如按前開方式,至末期估驗時仍未能還清預付款時,則應由末期估驗款內一次扣還或由乙方一次繳回未還預付款餘額預付款應自每期估驗款內按預付款占契約總額百分比分期扣還,直至預付款全部還清為止。該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隨預付款未還餘額遞減之。如按前開方式,至末期估驗時仍未能還清預付款時,則應由末期估驗款內一次扣還或由乙方一次繳回未還預付款餘額。
5. 預付款還款保證之保證期限自提供保證時起迄預付款全部扣回結清時止。乙方未依規定履約,使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依決標當 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一年期郵政定期儲金機動利率)隨時要求返還或扣抵甲方尚待支付乙方之價金預付款還款保證之保證期限自提供保證時起迄預付款全部扣回結清時止。乙方未依規定履約,使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依決標當 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一年期郵政定期儲金機動利率) 隨時要求返還或扣抵甲方尚待支付乙方之價金。
6. 甲方必要時得通知乙方就支領預付款後之使用情形提出說明甲方必要時得通知乙方就支領預付款後之使用情形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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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託監造及專業技術顧問服務契約
預付款. 1. 預付款為該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二十監造(含專業技術顧問)服務之預付款為該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2. 乙方應於提送「監造計畫」及「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保單正本與收據影本」皆經甲方核可,且開始動員人力進駐工地執行監造作業後,提出預付款還款保證向甲方請領預付款。
3. 乙方申請預付款時,需提出金額相等於預付款額度之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任一種方式,經由甲方核可後十四日內給付。除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繳納者外,其保證文件格式應採工程會最新規定格式乙方申請預付款時,需提出金額相等於預付款額度之現金、 金融機構簽發之本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任一種方式,經由甲方核可後十四日內給付。除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繳納者外,其保證文件格式應採工程會最新規定格式。
4. 預付款應自每期估驗款內按預付款占契約總額百分比分期扣還,直至預付款全部還清為止。該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隨預付款未還餘額遞減之。如按前開方式,至末期估驗時仍未能還清預付款時,則應由末期估驗款內一次扣還或由乙方一次繳回未還預付款餘額預付款應自每期估驗款內按預付款占契約總額百分比分期扣 還,直至預付款全部還清為止。該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隨預付款未還餘額遞減之。如按前開方式,至末期估驗時仍未能還清預付款時,則應由末期估驗款內一次扣還或由乙方一次繳回未還預付款餘額。
5. 預付款還款保證之保證期限自提供保證時起迄預付款全部扣回結清時止。乙方未依規定履約,使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依決標當 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一年期郵政定期儲金機動利率)隨時要求返還或扣抵甲方尚待支付乙方之價金預付款還款保證之保證期限自提供保證時起迄預付款全部扣 回結清時止。乙方未依規定履約,使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年利率5% (由甲方於招標時合理訂定,如未填寫,則依議價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一年期郵政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該利 息自預付款給付予乙方之日起至撥付甲方該還款金額之日止)隨時要求返還或扣抵甲方尚待支付乙方之價金。
6. 甲方必要時得通知乙方就支領預付款後之使用情形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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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綜合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