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融资 样本条款

项目投融资. 2.2.1 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项目总投资 根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 本项目所涉子项目的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25365.52 万元,其中,工程费 22385.2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2241.47 万元, 预备费 738.80 万元。各部分费用详见下表: 表 2-2-1 本项目投资汇总表 序号 项目 工程费(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 预备费(万元) 总投资(万元) 备注 1 2021 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工程西乡塘区第一片区 8725.47 906.55 288.96 9920.98 2 2021 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工程西乡塘区第二片区 13659.78 1334.92 449.84 15444.54 3 合计 22385.25 2241.47 738.80 25365.52 2.2.2 燃气工程费 本项目 2 个子项中包含燃气改造总户数为 4858 户。 根据《关于南宁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管道燃气入户工程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纪要(南住建纪要〔2020〕125 号)》,燃气安装费用为 2300 元/户,按照政府、居民个人、企业各承担一点的“三个一点”原则来筹集老旧小区改造配套管道燃气入户工程改造资金:政府承担安装小区红线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费用 1500 元/ 户;居民个人承担安装户内管道燃气设施费用 600 元/户;管道燃气安装公司减 免 200 元/户。本项目初步设计中的管道燃气改造单价按实际支付的 2100 元/户 计算,燃气工程费用合计 1020.18 万元;居民承担部分按 600 元/户计算,共 291.48 万元。
项目投融资. ★ 9.1 本项目资本金为人民币 700 万元,且最终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0%。自项目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三十(30)日内到位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30%,第六(6) 个月底累计到位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50%,剩余项目资本金须在一年内全部到位,且须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以上项目资本金均由乙方以自有资金按时足额缴纳,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不得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 9.2 乙方及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融资金额应足以保证支付项目建设投资,并满足项目合作范围的要求。项目公司可采用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贷款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以解决项目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之间的差额。乙方承诺融资交割完成日不晚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九十(90)日且满足本项目工程建设进度需要。政府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9.3 如项目公司不能在第 9.2 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全额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由乙方负责通过股东借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最晚不超过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一百二十(120)日,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视不同情况索赔或收回经营权(解除本协议及《PPP 项目合同》)。甲方保留对于融资利率的监督权,监督本项目使用利率水平较优惠的融资贷款方式。
项目投融资.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 120526.5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5%,即人民币 30131.64万元;债务性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75%,即人民币90394.92元,项目公司无法按期完成项目融资时,乙方应向项目公司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借款、为项目公司增信、提供技术支持等),防止项目资金链的中断。
项目投融资. 城市防洪工程 BT 项目投融资金额约 4 亿元,除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本工程外,其余资金来源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土地出让收入或利用开发范围内土地抵(质)押贷款。 土地一级开发投融资金额约 21 亿元,由乙方与广东鸿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 5,000 万元(最终以项目公司章程确定的金额为准),乙方占项目公司股权 80%,广东鸿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 20%,乙方与广东鸿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缴纳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
项目投融资. 8.1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 26659.13 万元,(最终数据以施工设计图 纸财政投资评审及最终结算审计为准),其中:工程建设投资23690.9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968.22 万元。 8.2 本项目资本金 6700 万元,占估算总投资的 25%,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按 5%和 95%的比例共同出资。其中,政府出资代表出资 335 万元,社会资本出资 6365 万元。 8.3 本项目资本金以外,即估算总投资的 75%,由项目公司通过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8.4 项目投融资应当满足项目进度需要,甲乙双方确保不会因资金问题影响项目进度、引发社会矛盾。 8.5 项目融资全部由乙方负责完成,项目公司独立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甲方应当对项目融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融资责任及有关风险。 8.6 融资方的权利 8.6.1 融资方的主债权和担保债权 8.6.1.1 如果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以项目资产或其他权益为担保向融资方申请融资,当融资方在主张其担保债权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8.6.1.2 融资方在行使其主债权或担保债权时受以下限制,乙方在与融资方签订的融资协议中应当明确予以约定: (1) 其权利的行使不得影响社会公共利益; (2) 对本项目有关资产、权益采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保全措施前,应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3) 对乙方在履行融资协议中的任何缺失或违约责任,均应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8.6.2 融资方的介入权 在发生乙方违约事件且乙方无法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救时,经甲方书面同意,融资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在项目提前终止前对项目进行补救,以避免或降低项目提前终止所对其造成的影响。

Related to 项目投融资

  •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4至2025年度生产负载均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二。 投标金额:小于人民币35万元(含税)。投标金额包含投标人为提供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如税费等。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 中标方式:根据本采购书“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投标价格较低者中标候选排序在先,价格也相同的,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 项目目标 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法和途径

  •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项目公司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将授权其下属全资公司在合作区域内独资成立专门从事合作区域开发建设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转由该项目公司承继。

  • 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 项目背景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全市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现状,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装备保障能力,汇总相关支队采购需求,购置灭火救援器材装备。 本项目属于工业。

  • 项目要求 3.1 租赁形式及期限 3.1.1 租赁形式 招商人将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同》,招商人将店铺场地和设施出租给中标人进行经营管理,中标人按同约定方式向招商人或招商人授权的签约主体支付租金及《租赁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 保险事故 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