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收益 样本条款

项目收益. 本项目财务评价采用动态分析,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测算。按照国家规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经过初步的财务评价,本项目融资前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9.46%,财务净现值为 5,740.02 万元,投资回收期为 9.36 年;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2.53%。本项目从财务评价的结果来看,项目投资融资前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均满足行业基准收益率(8%)水平,该项目有一定的盈利能力。相关经济指标罗列于下表。
项目收益. 2.1 项目合作期 10 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从《特许协议》正式签订后至设施建成运营前一日,暂定为 1-2 年,运营期为 8-9 年。 2.2 本项目的合理回报率按照税后收益率为标准,收益率按照实际发生的融资成本加适当的项目公司管理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费用在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支付。 2.3 各项目当期付款金额,均以工程完工比例做为付款依据,按照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支付。如该项目已经完成审计,该项目投资成本总额则以经审计的投资成本为准。 2.4 项目全投资测算所计主要税种及税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项目收益. 项目合作期 10 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暂定为 1-3 年,政府回购期为 7-9 年。 本项目的合理回报率按照税后收益率为标准,收益率按照实际发生的融资成本加适当的项目公司管理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费用在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支付。 上述建设期按照单体工程计算,每项单体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即进入付费回购期。
项目收益. 河北兆祥公司经营期间的收费收入(冬季供热、夏季供冷)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收费标准规定由河北兆祥公司收取,且在保证入住率达到 80%以上时,开始计算 BOT10 年经营期限。正常年份收入约 7,100 万元,此数据为预估值,最终数据以实际收入额为准。
项目收益. 项目合作期 10 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回购期,其中建设期暂定为
项目收益. 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类项目,其收益主要来源于: (1) 使用者付费,由甲方直接授权项目公司排他性经营权; (2) 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对项目公司进行适度补贴。
项目收益. 项目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垃圾处理补贴费及乙方利用垃圾焚烧余热所产生的电能并入电网售电的收入。
项目收益. 本公司通过与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协议,为其提供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获得本项目的合理补贴,具体补贴按市政府临时补贴及审计后的补贴方案执行。
项目收益. 🕔安置房住宅:面积计为 240,625.00 平方米,于计算期第 3-6年销售,各年销售比例分别为 40.00%、30.00%、20.00%、10.00%,单价按 4,500.00 元/平方米测算;
项目收益. 项目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按中标价格 1.1 元/吨,后期工程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启动建设,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另行确定,甲方每月按污水处理项目当月处理后出水水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