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样本条款

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 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授予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拥有下列权利: (1) 依法在鸡西市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2) 处理鸡西市所辖“四区一县城”收集体系函盖范围内可收集的全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市政污泥、炉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权利; (3) 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权利; (4) 向电力公司销售电量,并向其收取电费的权利。 2、 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桑德环境及其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从事特许协议项下的特许经营许可业务,同时应当依据特许协议规定,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特许权出让人的要求,规范建设、运营好本项目的服务; (2) 公司及其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本项目新投入的设施财产所有权,完全有能力承担被授予的对本项目的所有权利义务; (3) 公司及其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建设应依据已获批准的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进行; (4) 公司及其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及业绩的监理公司对本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选择具 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项目建设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5)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 (6) 从本项目商业运行日起,公司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应当每日二十四(24)小时,每年三百六十五(365)日(闰年三百六十六(366)日)连续接收并处理垃圾,并在日处理垃圾能力范围内将接收的垃圾处理达到国家和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 (7) 未经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同意,公司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止运营。在对垃圾处理中,如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处理标准而对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由公司及其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与此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公司及其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发电上网和与电力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等相关事宜; (9) 公司及其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应当按照适用的法律规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发电上网交易量、价格和金额等有关资料,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电力监管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0) 公司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炉渣、飞灰、渗滤液、烟气、沼渣、沼液、废气等进行处理,同步安装烟气排放、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施,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管。 根据特许协议约定,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应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 保证公司及其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享受国家、黑龙江省、鸡西市所规定的招商引资、市政环保、基础设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建筑垃圾利用等优惠和奖励政策; (2) 将垃圾及时运送至公司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指定的地点; (3) 向公司及其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出具《垃圾处理费支付承诺函》,将支付垃圾处理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4) 照本协议约定的垃圾处理费价格、垃圾处理费支付方式,及时、足额向公司及其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 (5) 积极协助公司及其在鸡西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本项目需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手续,并依法出具相关必要的文件;协助办理本项目的各种批复、批准,包括项目立项核准、环评批复、电力并网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取排水许可证等; (6) 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执行机构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有权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过程及方法进行监督检查。 (7) 有权参与试运行测试。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补充协议或相关文书体现,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各条、款、项或与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 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 索赔,都应当尽力通过协商友好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 若在尝试友好协商解决后 90 日内,该争议仍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将有关争议、分歧或索赔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适用中国法律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一) 洮北区住建局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拥有下列权利: 1、 征地、可研、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 2、 处理白城市市区及洮北区生活垃圾,其他县市生活垃圾处理经洮北区住建局同意后另行约定; 3、 向洮北区住建局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向其收取垃圾处理费; 4、 向电力公司销售电量,并向其收取电费。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自商业运营开始日起三十(30)年(不含建设期)。 (二) 双方各自的责任及义务: 1、 启迪桑德依约在白城市洮北区设立项目公司具体从事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许可业务,同时应当依据特许协议规定,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 公司对本项目的建设应依据已获批准的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进行; (2) 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本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项目建设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3) 自行承担项目运营与维护的费用,承担项目运营与维护的责任; (4) 从本项目商业运行日起,项目公司应当每日二十四(24)小时,每年三百六十五 (365)日(闰年三百六十六(366)日)连续接收并处理垃圾,并在日处理垃圾能力范围内将接收的垃圾处理达到国家和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 (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与此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公司办理发电上网和与电力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等相关事宜; (6) 所生产的电量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足额并网; (7)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洮北区住建局移交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有形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施设备、备品备件、车辆、装置以及各种设计和管理、保险等文件)和无形资产(包括本项目项目公司所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等)。 2、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洮北区住建局应履行以下责任与义务: (1) 协调项目公司与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项目公司获得相关的行政审批、许可,包括项目立项核准、环评批复、电力并网许可、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所有办件费用由公司承担,在项目公司后续融资时,向项目公司提供相关手续方面的支持; (2) 本项目申请到国家或地方的投资补助(包括国债),此投资补助(含国债)资金到位后将全部用于本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3) 按政策规定协助项目公司享受国家、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所规定的招商引资、市政环保、基础设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垃圾焚烧发电等优惠政策; (4) 将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项目公司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储坑); (5) 将支付垃圾处理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 (6) 协助项目公司与电力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 (7) 协调电力企业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发电上网并收购电量。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各条、款、项或与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当尽力通过协商友好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
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 依照协议的约定,甲方将授予乙方独占的权利以投资、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宁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项目,在协议约定的特许期内向宁阳县及其延伸区域范围内提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及向电力公司销售垃圾焚烧发电净输出电量。
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一) 乌海市海勃湾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PPP 项目合作协议 1、项目内容: (1) 乌海市海勃湾区部分道路人行道硬化铺装改造,以及部分机动车道铺装建设; (2) 乌海市海勃湾区部分市场改造; (3) 其他(经双方协商认可的)乌海市海勃湾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及建设项目。 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投资建设,由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一体化+政府付费”模式运作本项目。
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 依照协议约定,本公司将深圳市罗湖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餐馆、小食店、快餐店、食堂及提供食品消费的商场、超市等)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和废弃食用油脂(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餐厨垃圾中的油脂、油水混合物和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进行统一收运后,运到由本公司依法投资、建设并运营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下坪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内的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 依照协议的约定,甲方将授予乙方独占的权利以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项目,在协议约定的特许期内向拉萨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及向电力公司销售垃圾焚烧 发电净输出电量。 2、 甲方保证提供一期工程商业运营期间的进厂最低保底垃圾量为月平均 700吨/日,二期工程视垃圾的增长情况适时启动建设。垃圾二期工程建成后,垃圾保底量为月平均 945 吨/日。如因甲方原因而导致提供的垃圾量不足保底垃圾量的,应按保底垃圾量计算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3、 双方同意垃圾处理服务费为 110 元/吨。垃圾处理服务费的调整按《垃圾处理、收运和结算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4、 在移交日前,乙方应清偿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债务,在保证项目内不存在抵押、质押等负担的前提下将其投资运营本项目的全部有形、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技术、权利、利益、文件、材料和档案)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的机构。移交的拉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应得到良好维护和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在同一日还应将运营手册、运营记录、移交记录、设计图纸和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提交给甲方,以使其或其指定的机构能够接手拉萨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的运营。
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一) 塞北区管委会将塞北管理区新规划建设的奶牛养殖园的牛粪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桑德环境,桑德环境独家投资、建设、运营塞北管理区新规划建设的奶牛集约化养殖园区的牛粪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
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 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授予公司在鄱阳县设立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拥有下列权利: (1) 投资、采购、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 (2) 全权处理鄱阳县城及周边部分地区生活垃圾,以及经其同意处理相关乡镇的生活垃圾,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承诺在特许经营期内,即本项目填埋场未填满前,双方约定范围内生活垃圾不得流向其它地方; (3) 向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向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收取垃圾处理费。
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Related to 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服务接受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服务提供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优卡迪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

  • 主要内容 协议分保合同是全险种再保险比例分保合同,本公司按约定的比例向人保再分出保费,人保再按约定的比例向本公司摊回分保费用与摊回赔款。

  •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江苏通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丙方(保证人):朱蓉

  •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乙方: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 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大姚县人民政府 乙方: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统称“乙方”) 丙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第 8.6 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任成、莫凯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如需变更,甲方授权丙方可指定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查询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含有身份证明信息的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邮件抄送或传真至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上述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0、 在本协议履行期内获得的任意一方的商业秘密对甲方、乙方、丙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采取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 11、 除本协议有特殊约定的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乙方、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甲方、乙方、丙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乙方: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明确、具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