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8.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项目采购需求.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 方式及时间 见
项目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其他资金
项目采购需求.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 1.具体要求详见
项目采购需求. 27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单年预算金额 14.4 万的 2%(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 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中标人银 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项目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申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源支行银行账号:451060305010470003212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 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项目采购需求. 前注:
1.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磋商。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负偏离作 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采购需求. 1.3.2 付款方式 详见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1、 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投标人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3、 磋商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本。
4、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或服务如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内容如与第四章“采购合同书”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目采购需求. 一、 民族乐器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