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 样本条款

风力发电. 3.清洁能源产业 -3.2 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 3.2.1 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 3.清洁能源产业-3.2 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3.2.1 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清洁能源产业-3.2
风力发电. 1 仿真风力发电组 1. 包含风车固定座 1 个、40 倍马达盒 1 个、双用电池盒 1 个、五孔方块 3 个、1/4 圆长条 3 个、马达短轴 2 个、小齿轮 1 个、中齿轮 2 个等不少于 72 个零件; 2. 能够组装出风车、三轮车、直升机等不少于 5 个模型; 3. 产品的包装是尺寸为 370*80*290mm(±2mm); 4. 以上所有零件材质为 ABS。 5. 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提供厂家检测报告,符合 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 1 部分基本规范》、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 2 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3-2014《玩具安全第 3 部分基本规范易燃性能》、GB6675.4-2014 《玩具安全第 4 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投标时如是 代理商必须提供加盖厂家鲜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组 1
风力发电. 普星聚能风电机组全部位于浙江省,属于非限电区域,受限电影响小。公司已投运的风电场为星星风电场和德迦风电场,装机规模合计 51MW,主要集中于浙江省沿海岛屿等优质风场资源区域。2018 年,风电机组发电量为 0.63 亿千瓦时,机组平均利用小时为 1,235.22 小时。由于公司风电装机相对较小,因此其对总收入的贡献亦较少。 表: 2018 年近年来普星聚能风电业务经营情况 投运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MW) 51 风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1,235.22 风电机组发电量(亿千瓦时) 0.63 风电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0.61 加权平均风电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0.58 注:2018 年度风电业务经营情况数据为普星聚能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的时期的经营情况。 普星聚能风电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向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司销售风电场产生的电能。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电网公司须强制全额收购在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所产生的上网电量,并提供并网服务。根据国务院《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规定,使用风能、太阳能及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商,享有第一序位调度的权利。因此,风电电能享有法定强制购买及优先调度权利。普星聚能风电场所产全部电力销售给当地电网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公司下属风电场须遵从地方电网公司的调度指示,以保证电网稳定。地方电网公司每月向公司支付所售电力的款项。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机是风力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而目前风力发电机大多使用稀土永磁材料制造的直驱永磁发电机。作为清洁能源,全球风力发电新增装机量在近年来有明显提高,对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需求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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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 2.1 甲方知晓并理解,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 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测试检查,发现风险,将风险进行分类、按重要性排序,找出风险分布点,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对目标的影响程度,评估目前的控制程度和风险高低,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评估后,确定应进一步采取的对应措施,对内部控制制度、规则、公司政策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监督各个环节的改进实施。

  • 风险管理 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 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 风险控制 是指采取相应的措施,监控和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实现以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 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中低风险产品,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财产,但并不对本产品提供保证本金和收益的承诺,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一定程度的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风险揭示部分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 申购和赎回 (一)本理财产品认购期结束后至到期日之前,不办理申购。投资者无权追加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