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GPC-2023-D-0819)
天 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招 标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3-D-0819)
天 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11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3-D-0819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市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含完成试运行及项目终验),项目验收后,提供一年运行维护服务;
第二包: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监理项目的整个流程,保障项目按时验收,直至项目终验结束;
第三包:等保测评服务,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测评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包: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密码测评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2687500元,其中::操作系统、中间件和数据库合计520000元;其他部分2167500元;
第二包:60000元;
第三包:80000元;
第四包:50000元。
注:每项产品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产品的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根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包投标人应为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定的密码评测机构,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2号)机构目录之内。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第二、三、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第一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第二、三、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
(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2月4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3年12月4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张艳、鲁志强、杨光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316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176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孟雨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0619453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3. 联 系 人:孟雨
4. 联系方式:022-60619453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针对集中采购目录外服务及产品按以下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目录外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采购目录外中标金额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50122元。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中标包号。
名 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
1205 0162 4900 0000 0675
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
纳税人识别号:1212 0000 MB1E 44809C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http://www.tjggzy.cn/ztbxt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22-24532012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2023年11月13日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
6.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
第一包:人员费用、开发费、培训费、维护费、软件测试及其报告费用、基础软件购置费、管理费、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第二包:人员费用、监理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第三包:人员费用、等保测评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第四包:人员费用、密码评估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详见项目需求书,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2. 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就数据信息安全签署保密协议。
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其为中标供应商,将对采购人已有或将来的各业务系统对接工作免费开放接口协议、数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
(三)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
第一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含完成试运行及项目终验),项目验收后,提供一年运行维护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二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监理项目的整个流程,保障项目按时验收,直至项目终验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三包: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测评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四包: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密码测评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9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第一包: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20%,终验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终验合格并运行三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二包: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20%,完成全部监理工作且项目项目终验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8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三包: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20%,提交国家规定格式的等保测评报告且项目终验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8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四包: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20%,提交国家规定格式的密评测评报告且项目终验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8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系统的整体框架、功能组成、信息编码规范和各功能模块的实现方法以及主要业务流程的设计框架。系统开发应详细列出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具体说明能达到的技术指标。方案应完整详细地列出系统开发任务清单,包括服务内容、所费的时间、投入的人力、需要用户提供的支持与配合等。方案应响应用户提出的各项技术与业务需求,不支持某项要求,应明示并解释偏差理由。
(三)投标人根据对软件开发系统的理解,在技术文件中明确需求分析的结果和系统的整体结构,并对技术方案中的重点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四)投标人须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开发方法、开发环境和开发技术,并明确系统运行的硬件、软件和网络环境。
(五)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出详细的工程期限、工程进度计划,包括项目总耗时段所投入的人力和完成的工作量等。
(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确定项目经理、项目需求分析师、系统分析员及主要软件开发人员,说明每个人的职责及开发任务,并附开发人员简历(含各成员的姓名、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专长、业绩等)。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开发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包括各阶段的进入、完成条件,各阶段的工作结果。其中“需求分析”和“系统分析”阶段必须编写《需求分析报告》和《设计说明书》,“测试”阶段必须编写测试报告。
(八)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对软硬件环境要求(包括标书中未规定的第三方软件)、各部分开发、数据处理所需费用提出明确的指标,其中,第三方软件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与第三方软件的版权与使用权产生任何争议,由投标人负责。
(九)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开发全部源代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第三方产品除外),最终知识产权归需方所有,并协助需方完成版权注册。
(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完整的培训方案,包括最终用户的培训,保证用户能够掌握相关的技术并独立进行系统维护。
(十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十二)若本项目所涉及与其他系统的对接业务,采购人负责协调对接工作,确保开放接口协议、数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若因对接工作需其他系统开发商对其他系统进行的开发及其费用不属于本项目采购范围。
(十三)若本项目涉及对采购人原有系统的修改或升级业务,采购人免费开放原有系统的接口协议、源代码、数据结构等与修改或升级相关的所有资料。如需原系统开发商配合修改或升级工作,采购人负责协调。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包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44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软件开发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6分 |
6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 |
(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提供1份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4分; (2)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证书-运行维护,一级得2分,二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3)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CCRC)–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CCRC)–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认证证书,一级得2分,二级得1分,最多得4分; (4)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及以上得2分,CS3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5)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式CMMI5级证书得2分,CMMI3级或4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6)具备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得2分。 |
16 |
3 |
投入人员评价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项目经理具备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1份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4分; (2)投入人员具备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ITIL证书,提供1份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8分; 一人持多证不重复计分。 |
12 |
4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10分,其他0分。 |
10 |
第三部分 主观分(46分) |
分值 |
||
1 |
项目背景、需求与现状分析评价
|
至少包含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系统功能与性能需求、对接需求、安全需求等方面的理解和分析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2 |
项目总体技术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整体架构设计、技术路线、业务逻辑设计、数据迁移部署方案设计、系统对接方案、安全设计方案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3 |
子系统技术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6个子系统,分别为互联网医疗机构申请子系统、互联网医疗机构监管服务审核子系统、互联网医疗机构监管服务子系统、互联网医院不良职业行为积分管理子系统、互联网医疗机构社会监督子系统、互联网医疗机构监管大屏子系统。根据对项目的需求综合理解,技术方案全面、先进、合理,针对实际需求,做出合理的规划和设计,技术方案完善具有针对性,功能清单完备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1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10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瑕疵:8分; 方案内容存在5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6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7处瑕疵:2分; 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8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6 |
4 |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项目管理体系、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各任务阶段计划及目标、服务人员组成及分工、各岗位职责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5 |
售后与运维服务方案
|
至少包含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6 |
培训方案
|
至少包含培训时长、培训教师情况、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合计 |
100 |
第二包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36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信息化监理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8分 |
8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4分 |
4 |
3 |
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评价 |
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计算机、电子信息专业)、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提供1份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8分; |
8 |
4 |
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评价
|
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证书、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具备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ITIL认证证书、ITSS IT服务项目经理认证证书、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P),提供1份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8分。 |
8 |
5 |
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评价(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除外) |
投入的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证书、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提供1份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 |
4 |
6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4分,其他0分。 |
4 |
第三部分 主观分(54分) |
分值 |
||
1 |
总体监理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对项目整体情况的认知(目标设定)、服务标准、管理方式、完善服务、项目监理重点和难点的分析等全项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2 |
质量控制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质量控制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3 |
进度控制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进度控制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4 |
投资控制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投资控制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5 |
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6 |
项目安全管理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信息安全原则和内容、安全体系构建、安全管理方法、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手段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7 |
协调管理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协调管理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8 |
紧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风险因素的分析预警、应急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应急保障事后评价机制、善后恢复措施等全项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合计 |
100 |
第三包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38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三级(或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6分 |
6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12分 |
12 |
3 |
投入人员评价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项目经理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高级测评师和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P),提供证书扫描件得4分; (2)实施小组人员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初级或中级测评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4分; 注:一人持多证不重复计分 |
8 |
4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12分,其他0分 |
12 |
第三部分 主观分(52分) |
分值 |
||
1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方案 |
至少包含测评活动各个环节流程,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流程及输出成果;明确项目人员组织情况及分工安排;明确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2 |
2 |
应急处置方案 |
至少包含对突发事件的评估检测、情况分析、恢复措施、以及后续的处理工作等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0 |
3 |
项目质量控制方案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技术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0 |
4 |
项目风险管理方案 |
至少包含对项目实施期间的风险管理方案,方案中应明确风险管理策略、测评中的风险管控、风险应对措施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0 |
5 |
项目保密管理方案 |
至少包含人员保密措施、文件保密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保密措施等,应具有保密管理制度并签订保密协议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0 |
合计 |
100 |
第四包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38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6分 |
6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上述认证的认证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 (2)投标人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提供证书扫描件得2分; (3)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为CMA标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或检验机构认可证书,且上述认证的认证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提供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 |
10 |
3 |
投入人员评价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项目经理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证书(成绩优秀)、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高级工程师职称(电子或信息安全专业),提供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6分。 (2)项目组成员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证书(成绩合格),提供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4分; (3)项目组成员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2分。 一人持多证不重复计分。 |
12 |
4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10分,其他0分。 |
10 |
第三部分 主观分(52分) |
分值 |
||
1 |
项目测评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咨询服务方案、项目测评方案、技术支持和应急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0 |
2 |
测评技术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对系统现状及需求理解,实施方法和技术措施等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0 |
3 |
工作进度及控制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项目进度和实施人员安排等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8 |
4 |
培训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培训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8 |
5 |
内控和保密制度及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内控和保密制度及措施管理办法等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8 |
6 |
应急响应评价 |
至少包含应急处理响应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8 |
合计 |
100 |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数据库和中间件为集采目录内产品,其他均为集采目录外服务。
第一包
一、技术要求
(一)软件平台功能要求
软件平台功能要求:本项目部署在市信创政务云上,系统所需资源采用国产化技术路线,使用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建立B/S架构的web系统,基于浏览器进行访问。系统需使用主流的Java语言进行开发,并进行大屏展示。系统开发调试后,应部署在信创政务云上,并保障系统可正常运行。本次天津市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的建设需要包含6个子系统、数据迁移清洗、接口建设等。
序号 |
平台 |
系统及功能模块名称 |
子功能 |
功能描述 |
1 |
互联网医疗机构申请子系统 |
资料下载模块 |
文件增、删、改、查功能 |
监管平台对接流程、接口文档、政策文件等材料的查看、下载模块。 |
2 |
注册账号模块 |
多类型的账号注册表单及表单提交校验功能 |
通过首页“注册账号”入口可进入注册页面,页面包括申请单位信息、账号类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账号、密码、确认密码、联系人手机号、验证码做本人手机号码校验功能。 |
|
3 |
材料申报模块 |
实体医疗机构填报 |
填报并上传实体医疗机构情况 |
|
实体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对接人相关信息 |
实体机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对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三级等保备案证明填报 |
上传互联网医院三级等保备案证明及测评报告 |
|||
不同的服务类型对应不同填报 |
互联网诊疗服务类型: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护理 |
|||
互联网医院信息申请 |
互联网医院拟名称 |
|||
不同建设类型的对应不同填报 |
建设类型:自建/第三方合作(合作建设模式需上传合作协议书) |
|||
互联网医院硬件填报 |
上传互联网医院硬件情况 |
|||
互联网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填报 |
提交互联网医院相关管理制度 |
|||
4 |
技术对接模块 |
测试、正式对接秘钥生成及管理 |
主管部门审核:网站自动生成密钥等进行对接 |
|
申请材料基础信息表单及批量导入功能 |
上传基础信息:上传医师、护士、药师、诊疗科目等相关信息由主管机构进行审核 |
|||
测试对接接口双向反显功能 |
对接接口服务内容:业务监管接口(诊疗科目、科室、预约挂号、线上咨询追溯、线上复诊监管、电子病历监管、视频记录追溯、处方流转记录监管、互联网护理服务监管、远程医疗监管等) |
|||
接口联调结果管理 |
接口联调:接口联调结果发布 |
|||
对接报告生成及下载打印功能 |
下方接入报告:对接完成后,自动生成对接完成报告,审核方上传接入证明,可供下载和打印 |
|||
5 |
牌照回传模块 |
牌照回传表单 |
医疗机构在取得互联网医院牌照后,需要回传已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信息至系统以供备案。 |
|
牌照回传校验及审核 |
回传的执业许可部分信息会同民科-医疗机构信息关联库表数据进行比对校验。 |
|||
6 |
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审核子系统 |
政策文件模块 |
政策文件的增、删、改、查及管理功能 |
互联网医院对接、国家与本市互联网医疗相关文件的搜索、添加、修改、删除功能。具体的政策文件列表包括:政策文件标题、发布人员、发布时间、操作等内容。 |
7 |
违法处理办法公示模块 |
违法违规填报表单功能 |
对于申请子系统的页面收集的违法违规举报信息 |
|
双平台填报联动 |
可在审核平台处理后给出结论进行公示 |
|||
违法处理结果对内管理及对外公示功能 |
于申请子系统和社会监督H5平台进行公示 |
|||
不同单位数据隔离功能 |
公示分为内部公示和对外公示两部分,对内于监管服务系统内的不同区级行政管理账号进行公示。 |
|||
8 |
机构服务名录模块 |
机构基本信息及账号信息管理 |
通过机构管理模块,显示已注册机构的资料信息,包括机构名称、账号类型、最近提交申请材料时间、申请数量。 |
|
机构填报流程及进度管理 |
可对申报机构进行按名称、类型、注册日期的查询。同时,详情页面可以查看医疗机构/企业的基本信息、业务信息、账号信息等管理功能。 |
|||
9 |
投诉评价模块 |
投诉电话及地址管理 |
公开本市投诉地址及电话 |
|
线上评价表单填报及管理功能 |
线上评价功能 |
|||
10 |
分级权限管理模块
|
行政部门管理 |
行政部门管理:面向不同行政部门、不同区划的所属关系,实现分级管理功能。 |
|
权限配置管理 |
面向本市卫生健康委行政管理人员对不同系统角色配置相应操作权限配置管理 |
|||
账户管理 |
面向本市卫生健康委行政管理人员对各行政部门人员账号创建、角色指定及管理 |
|||
11 |
问卷调查功
能模块 |
问卷调查独立页面创建 |
支持每年对本市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的问卷调查独立页面的创建 |
|
问卷调查填报管理 |
支持每年对本市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的问卷调查表单及填报管理 |
|||
填报问卷统计功能 |
可自主编辑问卷,发送给医疗机构。 |
|||
12 |
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子系统 |
变更申请模块 |
互联网医疗机构可变更项管理 |
互联网医疗机构在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变更及变更信息的审核功能 |
变更项表单填报功能 |
机构申请端可对可变更项提交变更内容及提交审核申请。 |
|||
变更项审核流程 |
不同区划的分管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可对变更材料进行审核管理工作,包括审核驳回、驳回后再次审核。 |
|||
变更记录及变更数据留存及数据隔离功能 |
变更记录及变更数据留存及数据隔离功能 |
|||
13 |
机构监管模块 |
机构申报接入数据管理及查询 |
互联网有资源、互联网诊疗、医疗机构分布、企业申请分布、申请机构申请方式情况、机构状态等情况查询 |
|
分服务类型的机构管理功能 |
对在运营的互联网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和可视化数据图表展示。 |
|||
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数据隔离 |
支持医疗机构登录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子系统仅查看本机构内的业务数据信息。 |
|||
14 |
咨询监管模块 |
在线咨询接口数据监管项监管数据及预警提醒功能 |
在线咨询监管,监管内容包括就诊人信息、咨询类型、科室、咨询申请时间、咨询开始时间、咨询护理分类、咨询价格、支付渠道、咨询问题、是否回复、拒绝原因 |
|
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 |
咨询医生信息及专业范围、在线咨询全程留痕记录等信息。 |
|||
15 |
复诊监管模块 |
在线复诊接口数据监管项监管数据及预警提醒功能 |
在线复诊信息监管,将互联网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复诊信息通过接口上传给监管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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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诊的初诊数据及初诊记录监管及对应诊疗患者病历关联功能 |
向平台推送前一天已结束的在线复诊数据。具体内容包括:就诊人信息、诊疗科目信息、复诊医师信息、就诊人出诊结构化信息、复诊诊断信息、复诊费用信息、复诊申请时间、复诊开始时间、复诊诊断证明、在线复诊全程留痕记录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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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 |
设置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监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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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处方监管模块 |
电子处方接口数据监管项监管数据及预警提醒功能 |
互联网在线处方信息监管,将互联网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处方信息通过接口上传给监管服务平台。向平台推送前一天已经开具的在线处方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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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对应诊断结果ICD10关联及药品目录关联监管功能 |
具体监管内容包括处方来源信息、对应业务信息、上次诊断信息、开方医师信息、开方医师执业范围信息、审方药师信息、医师/药师资质信息、就诊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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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就诊人小于6岁以下监护人信息校验功能 |
小于6岁以下就诊人监护人信息、病历信息、是否经过合理用药、处方信息、处方审核信息、处方金额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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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处方监管接口兼容功能 |
支持中医处方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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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 |
设置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监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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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处方流转监管(配送)模块 |
处方流转接口数据监管项监管数据及预警提醒功能 |
将互联网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处方流转信息通过接口上传给监管服务平台。向平台推送前一天已核销的在线处方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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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流转记录与电子处方数据关联功能 |
互联网在线处方流转,包括处方的配送、发药、购药信息的监管,具体内容有第三方配送机构信息、配送具体信息、配送人信息、配送时间和配送金额信息、处方金额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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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 |
设置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监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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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电子病历监管模块 |
电子病历接口数据监管项监管数据及预警提醒功能 |
对电子病历的数据进行监管及风险数据的预警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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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与互联网诊疗其他业务接口关联功能 |
电子病历监管以患者信息为主体,对互联网就诊人病历信息监管(如果没有就诊人概念,则用户为默认就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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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 |
设置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监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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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护理监管模块 |
互联网护理服务本案、接入功能 |
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监管,作为独立于互联网医疗监管存在,具体包括服务机构备案、护理人员备案监管、护理服务记录监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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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护理接口机构备案及护士备案监管预警 |
通过互联网护理接口将本医疗机构信息及护理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备案与监管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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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服务记录监管功能 |
护理服务专项评估记录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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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评估监管功能 |
护理服务质量管理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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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服务质量监管功能 |
护理服务投诉建议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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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 |
设置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监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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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预约服务模块 |
预约服务接口数据监管项监管数据及预警提醒功能 |
预约服务监管为互联网医院本次开展互联网诊疗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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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服务与患者初诊记录信息关联 |
患者预约后实时向平台推送线上诊疗预约信息数据。监管内容主要为患者诊疗预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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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 |
设置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监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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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机构业务查询模块 |
机构开展业务查询及导出功能 |
机构业务查询模块具体功能是对所有机构业务通过时间段进行查询、可下载,具体通过监管平台业务列表进行,并具有导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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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变更后业务功能联动 |
机构业务情况发生变更后,可进行业务联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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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不良事件监管模块 |
不良事件上报接口数据监管项监管数据及预警提醒功能 |
不良事件的监管,包括对出现不良事件原因、问题、以及相关人员信息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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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规则判断及接口心跳线监测功能 |
将互联网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不良事件信息通过接口上传给监管服务平台。向平台推送前一天已发生的不良事件数据。该接口需要每日对前一日发生数据进行上报,如没有不良事件,每日也必须请求接口上传空数据,确保每日此接口必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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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 |
设置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监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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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满意度评价模块 |
满意度评价接口数据监管项监管数据及预警提醒功能 |
将互联网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业务评价信息通过接口上传给监管服务平台。向平台推送前一天已结束的业务评价记录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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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 |
设置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监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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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违规数据模块 |
违规数据规则判断功能 |
人员监管、业务监管、数据有效性监管、互联网医疗运营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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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数据判定结果管理功能 |
对存在违规数据的机构判定结果并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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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违规数据通知功能 |
对于违规数据平台通知,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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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 |
设置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监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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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审批功能(审批局使用)模块 |
不同区划审批局账户创建 |
针对不同区域的审批及监管部门进行账户的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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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功能 |
不同区划所属关系下的地方审批局可查询各申请互联网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及获得的监管对接报告和发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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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 |
设置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监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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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数据分析模块 |
接入医疗机构数据分析 |
数据分析模块分析维度主要从运营机构数、服务事项开展情况、主体类型占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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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数据分析 |
对接报告发放数量、累积服务量、注册用户量、注册医(药、护)师、服务机构分布情况、服务量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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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质量分析 |
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收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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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间维度统计功能 |
汇总不同时间段的业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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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地域维度统计功能 |
汇总不同区域的业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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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根据科室、病种等统计分析功能 |
汇总其他科室分布、病种统计、监管数据等。以数据图表的形式进行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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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子系统 |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模块 |
记分体系管理 |
对医疗机构建立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体系 |
业务数据记分关联 |
业务数据记分并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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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规则算法功能 |
根据天津市《天津市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记分机制,进行分值计算,医疗机构记分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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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的监管数据隔离及管理操作隔离 |
设置管理角色及医疗机构角色权限范围查看监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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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处理反馈管理功能 |
记分处理反馈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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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互联网医疗社会监督子系统 |
社会监督模块 |
互联网医疗机构公示功能 |
根据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实现公众社会监督功能, |
违法违规举报表单填写功能 |
医疗服务全民监督,违法违规举报表单填写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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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诊疗人员及诊疗范围公示 |
监督范围包括医疗流程类、医务人员类、医疗政策类、医疗资源类、医疗收费类、医疗质量类、设备设施类、医德医风类、药品配送类和其他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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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互联网医疗监管大屏子系统 |
监管大屏模块 |
数据大屏页面展示功能 |
可视化数据综合监测驾驶舱,包括以时间维度:日、周、月、年筛选进行的不同维度的数据信息。 |
展示数据管理功能 |
累计数据包括:监测复诊咨询量、累计用户注册数、累计接入医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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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数据迁移、部署 |
天津市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原第三方建设)数据迁移、部署 |
数据采集 |
将原系统内数据导出,根据医院、时间进行排列 |
数据处理分析 |
将数据收集字段内容进行比对,将缺失信息字段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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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迁移 |
历史数据迁移至本系统(要求:95%以上历史数据完成迁移、清洗、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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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接口建设 |
接口建设 |
对接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
对接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用于系统建设和免费维保期间信息审核比对 |
33 |
对接国家平台 |
完成接口开发 ,具备对接条件下完成对接并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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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开放数据接口(城市大脑)/天津市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
开发部分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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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对接原系统对接医疗机构 |
对原系统对接医疗机构进行重新对接(要求原系统活跃度80%的互联网诊疗服务机构重新对接率达到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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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其他 |
其他 |
平台底层搭建 |
文件服务、日志服务、代理服务、vpn调试、队列服务、备份服务、程序运行环搭建境等 |
37 |
国产化适配 |
php环境部署适配、系统适配、数据库改造及适配、缓存改造及配置、中间件改造及配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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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数据库搭建 |
数据库搭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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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基础环境搭建 |
操作系统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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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网络部署及 安全监测 |
调试网络环境、网络安全配置及监测 |
(二)基础软硬件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操作系统(服务器端版本) |
10套 |
1.支持ARM等CPU指令架构,支持龙芯、兆芯、飞腾、鲲鹏、海光等主流国产CPU; 2. 符合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具有ISO 9001认证;符合GB18030-2005《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的扩充》编码标准; 3、支持Ext3、Ext4、Ext2、GFS2、XFS、NTFS、VFAT、GFS、OCFS2、LVM2、SOFT RAID等文件系统; 4、兼容主流数据库、中间件等软件产品以及主流云平台服务器、存储等硬件产品。 |
2 |
数据库 |
3套 |
1.产品需为国产集中式关系型数据库,必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具有跨操作系统平台的能力,Linux、麒麟、UOS等操作系统等,支持鲲鹏、飞腾等处理器。 2.针对国产处理器平台有专门的优化技术。 3.支持自主访问控制、基于安全标签的强制访问控制、用户角色三权分立、审计、加密、身份识别与验证等安全功能。 4.支持行存表和列存表,要求行存表和列存表支持在同一个事务内增删改查,并且支持在同一个查询命令中进行多表关联。 5.支持不少于三种引访问方式。支持中文的全文检索功能,中文全文检索功能不依赖中文词典。 6.支持逻辑备份恢复、物理备份恢复,物理备份支持增量备份、联机热备份、备份压缩、备份集合并等技术,逻辑和物理备份均支持本地和远程备份。 7.支持自主访问控制、基于安全标签的强制访问控制、用户角色三权分立、审计、加密、身份识别与验证等安全功能。支持安全管理功能和审计功能;支持全密态等值查询功能和动态脱敏功能(动态脱敏功能需提供操作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提供《IT 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评估保障级EAL4增强级》证书。 8.数据库产品针对国产处理器平台有专门的优化技术,支持行存表和列存表,要求行存表和列存表支持在同一个事务内增删改查,并且支持在同一个查询命令中进行多表关联。可提供工信部下属测评机构: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其中之一按信创测试大纲测试后出具的《产品质量测试报告》或《产品确认测试报告》。
|
3 |
缓存中间件 |
2套 |
1.产品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须支持基于分布式内存网格的数据管理技术。 2.产品应具有高可用性;支持跨集群实时数据同步,支持异构数据同步;在一主一从极简模式下支持自动主备切换,自动进行节点的动态扩展。 3.产品应具备异构操作系统环境的兼容能力,采用Java语言开发;兼容国产主流CPU,包括龙芯、飞腾、海光、鲲鹏、兆芯、申威等;兼容国产主流操作系统,包括麒麟、统信UOS等。 4.产品应原生支持Integer类型数据、Long类型数据、IPv4地址类型数据、IPv6地址类型数据、MAC地址类型数据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 5.产品应支持对原生指令的功能扩展,具备Lua脚本客户化功能扩展能力。 6.产品性能测试结果应不低于30万QPS。 7.产品应具备动态配置管理能力、运行时可视化监控能力、可视化缓存数据维护能力。 |
队列中间件 |
2套 |
1.产品应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化产品;支持国产芯片,如飞腾、龙芯、申威、兆芯等;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全面支持JMS1.1标准;内核必须基于高效的C/C++语言实现。 2.提供多核心机制;支持消息可靠传输、持久化存储以及断点续传;支持消息的点对点传输,以及消息的订阅发布;支持路由及备份路由功能;支持服务节点的集群。 3.产品须支持定时消息功能、动态IP功能、IPV4和IPV6、主机双网卡、多线程并发发送。 4.支持SSL通道加密;支持国密算法(SM2/SM3/SM4);支持第三方安全接口。 5.支持C、C++、C#、JAVA、python等常见开发语言和VC、QT等开发工具;支持作为Websphere、Weblogic、TongWeb等主流JavaEE应用服务器的外置JMS服务器。 |
|
服务代理中间件 |
1套 |
1.产品自主可控,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兼容国产芯片服务器及操作系统运行环境,支持运行在鲲鹏、飞腾、龙芯、海光等国产芯片服务器;支持麒麟、统信等国产操作系统。 2.支持TCP、HTTP、HTTPS协议,完整支持业务系统访问协议需求;提供多种负载均衡算法;支持流量控制;支持静态资源访问及缓存功能。 3.支持主备模式;支持HTTP、TCP、SSLHello、GMSSL hello协议检查方式。 4.支持黑白名单访问控制;提供SSL加密访问功能支持国密算法;支持可视化国密签名证书生成;提供审计日志功能;支持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三员分立功能。 |
系统开发完成后,乙方负责将天津市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部署到天津市政务云平台的信创云上,云租用资源包括主机服务器、链路、VPN接入、云存储、云防火墙服务器、云堡垒机等硬件设备,相关部署方案参照天津市政务云的有关要求,等保达到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四)性能要求
稳定性需求指标:整个应用软件系统能够连续7×24小时不间断工作。系统运行每1000小时中可用时间至少不小于999小时,故障间隔时间应大于1000小时。
系统响应时间指标:系统应能支持100个以上并发用户的访问。系统提供良好的前台单笔业务响应时间、后台每秒业务处理笔数的匹配关系,每笔业务处理时间应在 10 秒内完成。系统应能支持百万级数据规模的快速存储和查询,其中,千条数据以内的数据加载和存储,平均响应时间在 5 秒之内;千条数据以内的统计,平均响应时间在 10 秒之内。服务器端响应时间小于2秒;网络响应时间小于2秒;客户端响应时间小于2秒。
本次监管平台的响应时间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针对日常的流程发起、查询、统计分析等工作,交互响应时间控制在5秒之下。
应用系统技术环境
服务端应用程序 |
应用架构 |
B/S |
开发技术 |
Jav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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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运行环境 |
Open JDK 版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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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方式 |
自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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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开发支持 |
是 |
|
服务端框架 |
SpringBo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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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端应用程序 |
前端框架 |
Vue:3 |
开发方式 |
自研 |
|
是否有开发支持 |
是 |
可靠性 :确保质量,能够通过专业软件测试部门的系统性测试,并达到验收标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系统能够在系统各节点顺利运行,并易于操作。确保系统数据顺利抽取,满足验收要求,满足各项标准。确保整个系统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项目保质、保量交付,并满足用户单位的各项需求,可靠、稳定运行。
故障次数:每年故障次数不超过10次。
修复时间:系统在故障发生后的平均修复时间不超过2小时。
停机时间:由于系统故障或维护活动,系统单次停机时长不超过5小时。
兼容性:基础环境兼容性。应用软件微服务端使用Java语言开发,可以运行在Linux、Unix、Windows、麒麟等多种操作系统的裸机、虚拟机、云环境等基础环境中运行。
应用软件客户端部署基于Nodejs环境,可在Linux、Unix、Windows、国产麒麟等多种操作系统的裸机、虚拟机、云环境等基础环境中运行。
对于引用第三方视图组件,如Echart视图组件等,常规情况下均已通过上述浏览器的兼容性测试,可兼容Chrome、IE11、IE Edge、Safari、360、Firefox等主流浏览器的使用。
基础功能模块兼容性。微服务架构系统中的每一个微服务均可被独立部署,且各自关注一个任务并能很好地通过调度协作完成复杂性质的任务。
新旧数据转换兼容。在系统架构设计中充分评估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和对软件系统升级后定义的新数据格式或文件格式保持适度的兼容性,对涉及到原格式的支持及更新进行继承,对新格式保持向前兼容。
合规性:为跟踪系统使用人员的操作合规性,系统通过集中采集用户访问记录、系统运行日志、系统运行状态等各类信息,经过规范化、过滤、归并和告警分析等处理后,以统一格式的日志形式进行集中存储和管理,结合日志统计汇总及关联分析功能,实现对信息系统日志的全面审计。
审计日志功能可查询操作人员对系统的操作情况。审计日志记录但不限于以下维度的信息:
操作人:用户名、角色身份、所属机构或工作组等。
终端信息:终端类型包括PC端、可视化数据综合监测端。终端标识信息,如浏览器、IP等。
系统操作:操作对系统的增加、删除、修改、查询等所有的操作,以及操作的数据信息等。
(五)安全需求
本项目安全性需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三级标准,依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3号及《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工作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21〕15号)等政策规定。系统安全指标
应用安全性:应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完备的系统、数据备份方案,同时需要具有较强的数据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并且遇到应急突发情况时,需要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服务能力。通过备份、灾备设计,包括数据备份、数据库备份、日志备份(至少保留6个月)、系统备份等,保证服务器系统在发生故障或遭到灾难时能够快速恢复服务。制定信息系统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以及密码安全等相关应急预案,配合采购方开展应急演练,定期进行重要硬件、数据等的多重灾备和故障切换工作,确保出现突发事件后尽可能平稳切换而不影响到用户,确保各种信息的绝对安全 。
数据库备份安全:
保障平台数据完整性与安全性,系统应采用数据集群方式部署,实现数据自动备份功能,每日系统自动备份一次,实现系统数据的全量备份。重大更新、版本更迭实现应用程序和数据的全量备份。
用户及设备安全:
系统应具有严格的权限管理、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功能。
本项目需提供安全服务,包括云防火墙、web应用防火墙、主机防病毒、漏洞扫描、日志审计等服务。
数据安全:
重要数据资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系统应保证个人的隐私在非授权条件下不受侵犯。确保资料在采集、存取、处理、使用和传输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不可否认性以及用户的可控性,防止数据的丢失、破坏、失密。
项目所用软件产品均应满足信创要求。且数据库产品针对处理器平台有专门的优化技术,支持行存表和列存表,要求行存表和列存表支持在同一个事务内增删改查,并且支持在同一个查询命令中进行多表关联。提供工信部下属测评机构: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其中之一按信创测试大纲测试后出具的《产品质量测试报告》或《产品确认测试报告》。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法》的要求,对本系统内涉及的重要数据进行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护,对数据采集、传输、使用、存储等环节进行安全加固。
网络传输安全:
针对网络进行安全域划分,对于安全域边界进行网络隔离,定义网络访问控制策略,以保证物理设备与网络安全、有效运行,保障信息传递中的安全。保障操作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安全,防止非法入侵、恶意攻击、IP地址欺骗、病毒传播等行为。支持防止XSS和SQL注入漏洞、防止DDOS攻击等安全机制。
密码安全:
1.支持设置用户密码的安全策略,支持设置首次登录必须重置密码、针对不同应用设置密码复杂度、密码有效时间、密码失败次数、密码失败后锁定时间、密码锁定后邮件通知等安全措施;
2.支持数据的加密传输和加密存储;
3.支持国产密码算法SM4。
(六)数据共享开放要求
新增数据项:按照《天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共享数据资源2项 。涉及机构社会信用代码、互联网医疗机构名称、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发证机关、互联网医院访问入口、事件记录号、事件业务类型、就诊人ID、就诊人姓名、 就诊人证件类型、就诊人证件号、就诊人手机号、上报 科室ID、上报科室名称、上报人、上报时间、不良事件描述、事件发生时间、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信息项;
2、开放数据资源2项 。涉及机构社会信用代码、互联网医疗机构名称、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发证机关、互联网医院访问入口信息项。
新增数据接口:接口数量预计≥4个外部接口,包括对接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城市大脑、天津市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国家系统(完成接口开发,具备对接条件下完成对接并上传)。
数据共享需求:对接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提供本系统建设和运行所需要的至少1年以上的数据。
系统数据共享开放须符合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要求,接入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完成相应的接口开发工作,实现部分数据的共享开放协同。按照《天津“城市大脑”中枢接入规范》要求,开发与天津“城市大脑”中枢系统对接接口。
(七)建设周期
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包括试运行3个月)。投标人要完成天津市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的建设、系统部署工作,并在试运行期间(大于90天)协助开展平台软件测评、安全测评、密码测评工作,项目终验前,投标人需提供经过CNAS授权认可的第三方测评中心出具的测试报告,确保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八)培训要求
1、供应商需对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用户进行应用系统、业务流程、使用规范等进行相关免费培训。保证用户能够掌握相关的技术并独立进行系统维护。
2、培训对象为系统技术运维人员、系统业务管理人员、用户等。
3、培训方式采用脱产集中培训、现场实施培训两种方式,总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及培训方案。
4、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架构设计、平台操作、管理及日常维护等内容针对系统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开发人员分别提供培训教材,教材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九)运行维护要求
1、系统安全维护
维保期内,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系统巡检、应急响应、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服务。提供日常安全巡检,涉及系统运行情况巡检、系统数据情况巡检、业务数据情况巡检、服务器资源情况巡检。每年至少进行4次全面巡检,对平台整体运行状况、维保服务情况进行综合性检查和评估分析,提供详细巡检报告,确保平台的安全、稳定、健康运行,确保用户满意度。
2、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进入运维阶段后,需提供不少于3人(必须是本项目组成员)的5×8小时驻场服务、7×24小时的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处理平台运维期间的各类问题。在重大节假日和重保期间,运维人员需24小时轮流现场在岗值守。
3、故障响应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热线,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平台运行中出现问题,技术人员应在30分钟内响应,远程连接解决问题;遇重大故障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故障。
4、数据库调优
系统运维期间监控数据库CPU、内存、锁、线程等各项指标情况,通过内存优化、索引缓存、调整用户服务线程排序缓冲区、持久化全局变量、调整并发相关参数、分析SQL执行计划进行SQL调优以及锁机制优化等方式进行运维期间数据库调优,确保系统性能持续改进。
5、维保服务要求
承建方需为本项目软件系统提供1年质保,质保期自项目终验之日起计算,承建方需提供自项目终验之日起,为期1年的网络安全监测服务。
(十)验收标准
1、验收文档
①中标供应商在工程各阶段验收中应提供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验收交付物,初验阶段包括并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需求规格书、概要设计方案、详细设计方案、数据库设计方案、系统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手册等,终验阶段包括并不限于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运维方案等。
②中标供应商需委托第三方软件评测机构开展软件评测,至少包括软件功能测试、性能效率测试(负载测试)、渗透测试等八方面内容,并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第三方软件评测报告》和《渗透测试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以上测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③中标供应商对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中有关本项目的内容提供电子和纸质两种介质的产出物,并保持版本一致,纸质版须经采购人和监理签字认可。
④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各类文档应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版本最新,各类方案要求实现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
2、响应时间
中标供应商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后10日内,由采购方组织项目验收工作。若验收不合格,待整改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再次提请验收(两次验收时间间隔15日以上)。验收合格后,共同签署验收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验收要求
①中标供应商完成工作内容后,应配合采购人完成等级保护测评、密码测评等工作,测评工作完成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②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中标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阶段验收工作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整理完成各类文档(电子、纸质)、准备验收环境、各类支撑工具。
③中标供应商对于工程各阶段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
④项目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第二包
依据GB/T1966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要求,对天津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监理内容包括为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两个阶段。本项目要求监理方配备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专业领域广泛的复合型专业人员,运用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与管理工具,实现项目监理专业化,项目监理数据完整,项目运行追溯。
一、监理工作内容:
1、项目进度管理
通过各种有效的进度控制监理措施,促使项目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监理方应该具备对整个项目进度把控的能力,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监理方对信息化项目各项建设任务的实施进度和工作量进行实时跟踪,做好项目设计阶段进度计划审核、实施阶段的工程进度和工作量监测与纠偏。配合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与能力管理;
监理方对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周报、月报等内容进行进度真实性复核,根据当前实施进度,判断或预测项目执行的时间风险,并出具监理建议,定期以周报/月报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项目实际的执行状态;
监理方对承建单位在出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项目计划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整体动态调整方案,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监理方当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风险,并根据风险等级和严重性向建设单位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2、项目质量管理
监理方应依据合同和项目设计书,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质量管理,通过定性的监理规范流程和定量的工程质量指标,实现全面的、精线条、细粒度的、有重点的全过程监督与管理工作,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和评价依据。
监理方应监控并促使信息化项目实现合同和设计书中的各项功能,使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和设计书中的质量要求。审核承建单位制订的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测试方案等,在技术上、经济上、性能上和风险上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提供建议。做好对承建单位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质量事故的处理、项目质量评定和测试。在实施过程中全程、实时地参与到项目建设,检查、督促承建单位严格按合同和实施规范、保密标准、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实施,监督承建单位现场实施管理。参与方案会审,做好记录,编写会议纪要。
监理方应协助进行验收,制定各阶段验收流程与规范,审核验收材料,协助组织验收会议,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方应针对项目不同的建设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方法和手段,确保各建设内容得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应用软件开发的质量控制
从软件管理过程、软件项目计划、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软件配置管理、软件问题管理、软件需求分析、软件架构、软件编码、软件缺陷预防、软件测试、软件验收、技术培训等方面,规范软件开发过程。以需求调研、软件系统设计、软件测试为重点,从根本上控制软件系统的质量。对需求分析、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编码测试、系统部署、试运行进行把关。协助开展项目测试工作,审核测试方案以保证测试方案的有效性和对功能点、各项验收指标的覆盖,审核测试计划、测试用例编制、测试问题报告、测试问题追踪报告等,确保应用软件开发商的测试过程严谨、完整,可追溯。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验收联调测试,跟踪测试情况,审核测试报告,并抽查部分测试结果,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测试意见。
安全体系的质量控制
对涉及等级保护测评、密码测评的相关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承建单位按照测评的要求进行整改,保证安全体系满足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和密码测评的有关要求。
3、项目投资管理
监理方应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索赔事项。
监理方应依据信息化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审核信息化项目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提出监理意见。
4、项目变更管理
监理方能对变更申请快速响应,在接到变更申请之后,能快速按照变更处理程序进行变更处理,提出变更审核意见,并协调各方进行审核,保证所有变更都要得到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书面的确认;
监理方规范变更程序,加强变更控制。建立项目变更控制机制,依据相关机制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
监理方需具备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等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的评估能力,评估出对项目计划、费用、效益、质量和进度的影响,审核变更方案,提出监理意见,做好变更记录、报批、实施、确认、发布、归档等各项工作。
5、项目信息管理
监理方应规范监理文档内容,编制制式监理文书、表单模板,对包括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工作方案、专题监理报告、监理意见、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等各类监理文档表单,从结构框架、文书格式、主要内容、语言规范等进行统一明确;
监理方应协助建设单位审核项目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件、管理文件、合同协议等,提高文档的规范性、完备性及正确性。做好项目建设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做好项目建设中的专题报告,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纪要,组织阶段性项目总结;
监理方应协助建设单位制定项目运维方案;
监理方应对所有资料进行分期、分类管理,保证资料与实际情况的统一;
监理方应遵守保密原则,确保各方技术信息不流失;
监理方应做好对项目成果的管理、审核与发布工作;
6、项目合同管理
监理方应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方按时履约;
监理方应建立合同及信息管理制度,对项目的所有指令、批复、报告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全部归档;
监理方应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督促各方严格履行合同,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合同的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监理方应积极协调、处理合同争端,及时记录和纠正承建单位的违约行为;
监理方应建立监理工作的合同档案管理体系,制定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合同档案的具体工作。
7、信息安全管理
监理方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在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与信息系统工程的可维护性技术环节上没有冲突;
监理方应保证相关人员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和管理,建立安全意识;
监理方应监督承建单位按照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施工,检查承建单位是否存在设计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行为或现象等,确保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建设和安全应用。
8、组织协调管理
组织协调的目标是使工程各方充分协作,有效地开展项目建设。协调对象包括: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使用单位等。协调工作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采用有效的组织协调方式对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协助建设单位对里程碑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监理方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包括并不限于:
项目启动会;
周例会;
监理协调会;
专题讨论会;
专家论证会;
阶段工作总结会;
问题通报会;
阶段以及最终验收会等。
9、项目验收
监理方应组织实施项目的整体项目初验及整体项目终验工作:
整体项目初验由承建单位提交初验申请、项目技术资料、项目验收方案和系统测试报告等文档资料;项目总监审核相关技术资料,由建设单位及使用单位协调初验事宜,形成初步验收报告,初验不合格,由承建单位继续调试整改。
整体项目初验及试运行完成后,由承建单位提交项目终验申请、项目终验方案及试运行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监审核工程终验方案及相关材料,由建设单位及使用单位协调终验事宜,形成项目终验报告,终验不合格,由承建单位继续调试整改。
监理单位应督促承建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
10、保密要求
(1)乙方必需对本项目文件以及由甲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需遵守与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2)乙方要履行数据安全责任,签订《数据安全保密承诺书》,配合甲方落实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
二、验收要求
1.项目建设完毕验收合格且监理方完成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方为监理验收合格。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乙方的侵权行为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包
一、服务内容
1.按照国家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服务期内开展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工作,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
2.本次测评范围:天津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拟定为等保三级)
二、测评要求
1.测评时间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测评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评工作量不少于30人天。
2.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标准对各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由测评方根据《等保测评过程指南》编写项目计划书,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实施方案、测评方法,测评指导书,编写各种测评表单、测评报告、系统整改建议书等。
3.等级保护测评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文档内容应与用户单位被测评系统结构相符合,要求测评方根据信息系统与应用现状,编写测评实施保障措施,应急处理预案等,应体现系统运行的理解能力,测评组人员要有三级或三级以上系统的等保测评项目经验,可有效保障测评安全,及时有效处理测评中出现的问题。
三、服务要求
1.测评方应具备后续服务支持能力,要对测评结论提出整改建议并提供整改设计方案。在测评实施期间要提供不少于30人天的现场测评服务。全部测评文档装订成册,建立测评档案。
2. 测评方应为本项目成立至少5名人员实施小组,其中包含项目经理1名、技术人员至少4名。项目经理具备高级测评师和PMP资格证书,项目组成员需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
3.项目经理在本项目中负责掌控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把握项目的整体进度;协助、指导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对质量监督、项目涉密的所有细则负首要责任。
4. 测评需要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等级保护测评。
四、技术要求
1.测评方能够把握和理解国家对该类项目的具体要求,对等级保护政策标准本身有较深的认识。
2.测评方应具有完善的工作流程,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测评工作,保证测评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控制。
3.测评方在现场测评工作中需在不影响用户单位各业务系统对外服务的前提下进行。
4. 测评方应具有完善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技术方案,包括物理安全、主机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等。
5.测评方应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经验,包括制定项目汇报的体系、项目问题管理体系等。
6. 测评方应提供完善的应急处置方案,至少包含对突发事件的评估检测、情况分析、恢复措施、以及后续的处理工作等内容。
7. 测评方应具有完善的项目风险管理方案,包括风险管理策略、测评中的风险管控、风险应对措施等。
8.为维护用户单位的利益,测评方在实际测评工作中对用户的系统、信息、数据有安全保密的义务,测评方以及组建的测评组需在入场前签署保密协议。
9.测评公司应具有较强的信息安全服务质量保证,在项目实施期间可以根据现场测评实际情况,提出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完善建议。
五、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等级保护2.0标准,提交国家规定格式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第四包
(1)测评内容
系统的详细名称、等级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系统名称 |
系统等级 |
备注 |
1 |
天津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 |
三级 |
|
供应商应按照密评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对上述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对系统实际情况以及系统使用的密码产品情况,选择并确定测评对象,在系统真实环境下进行测评,以评估系统的密码应用是否合规、正确、有效;针对评估系统编制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报告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要求包含的内容编制或参考模板编制,协助用户认清风险,查找漏洞,找出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强完善密码安全管理和防护建议。
(2)测评依据标准
①GB/T 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②GM/T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
③GM/T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
④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高风险判定指引(2021)
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量化评估规则(2021)
(3)服务要求
供应商针对天津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密码应用要求和密码评估提供相关咨询、培训与保障,对系统密码应用与方案提供咨询服务。
在服务期内,供应商至少具备2名《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能力测评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的密评人员在1小时内作好服务应答和反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分析、记录、处置和归档。服务期间提供应急保障工作。
针对密码应用要求和密码评估提供相关咨询、培训,在系统测评完成1年内为被测评系统的密码应用提供咨询服务。
3.技术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据国家密码法规、密码应用相关技术标准,采用科学的测评方法、流程和工作规范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供应商应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技术测评实施、管理测评实施、系统整体评估能力。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能够依据测评结果做出专业判断以及出具测评报告的能力的测评人员,测评人员必须为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的考核(即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证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为用户提供安全、客观、公正的评估服务,保证评估的质量和效果。
3.2.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测评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测评工作,且测评方案应专业性强,对系统现状及需求理解应准确,方案应科学合理,内容应完整、可靠性强,实施方法和技术措施应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强,在签订密评合同后供应商应立即成立密评工作小组,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密评责任。
3.3.为保障密评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数据和敏感信息的安全,供应商应配有相关能力支撑的保密办公区,并具备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与数据安全能力,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应得当,且能够很好保障本项目测评数据的安全,明确对采购人的系统、信息、数据有安全保密的义务,进场测评前需签订保密协议。
3.4.供应商在现场测评工作中需在不影响采购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
3.5.供应商应遵守相应的密评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密评文件制度、密评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密评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
3.6.供应商应根据被测系统的具体情况,按合同约定,配备满足密评工作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为保障密评实施与合同约定服务周期内的服务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测评工具开发能力以及在测评服务地进行系统环境模拟实验能力。
3.7.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应急流程,具有快速应急响应服务团队,以保证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不影响委托单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3.8.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质量控制的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测评工作的客观、公正、安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测评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方案内项目质量管理应完备,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应科学、可行、完善,项目管理与风险应控制合理。
3.9.供应商应配有较为完善的测评环境,投入本项目的测评工具应包括密码算法验证工具、协议分析工具、随机数检测工具、网络抓包工具、TLS协议安全检测工具、SSL协议漏洞检测工具以及常用密码设备,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测评工具应具备相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人应具有模拟以及验证被测评系统密码应用方案的能力。
3.10.供应商完成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后,应协助用户在3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结果报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备案。
3.11.供应商在验收时应提交密码安全测评工作的档案。
4.工作交付物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的成果包括:
《天津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天津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密码应用改进建议书》
5.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60个工作日内进入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并在项目进入总体终验之前完成测评工作并出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6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7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4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5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22. 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23. 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23.1 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
23.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中《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特别提醒:
(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
23.3 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4. 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25.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
E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
26.1 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26.2 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26.3 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4 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
26.5 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6.6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7 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8.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存在串通情形的;
(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PDF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F 授予合同
33.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4. 中标通知
34.1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投标人可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36.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履约保证金
37.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7.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8.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 合同分包
39.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 -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留存 份,供方留存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供方和需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加盖电子签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代表人姓名: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包,¥ 元(人民币),大写 。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应答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8.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9.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2. 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13. 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
□上门自取
□到付邮寄
邮寄地址、邮编:
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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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总价 |
数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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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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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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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名称 |
价格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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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附件2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 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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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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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地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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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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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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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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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需求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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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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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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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8-2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注: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9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一致。
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微型”、“小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4.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单位:元
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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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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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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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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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节能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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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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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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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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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1.所投货物中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需填写以下内容 2. 所投货物中无大型企业制造的,只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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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 企业类型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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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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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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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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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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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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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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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 |
如属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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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企业 |
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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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0: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
附件11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2: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方案等
附件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