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21BFAFZ02461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 2021 -2022 年度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餐饮运营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2021BFAFZ02461
采 购 人: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滨湖新 区生活服务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 录
1.项目编号:2021BFAFZ02461
2.项目名称:2021-2022 年度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餐饮运营管理服务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
5.项目概况:2021-2022 年度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餐饮运营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538 万元
8.最高限价:538 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 1 个包,本次采购第 1 包二、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地 址:合肥市中山路 999 号
联系人:xx
电 话:0551-62939102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0000 x(xxxxxxxxxx)六楼联系人:xx
电 话:0551-66223645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 话:000 000 0000
名 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 话:0551-68110066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地 址:合肥市阜xx路238 号
电 话:0551-68150309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3 |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3.4.4 |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
7.3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
8.1 |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 2021 年 11 月 9 日 17 时 30 分 |
9.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 个包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 |
13.1 | 投标保证金 | (1)金额: ☑不收取 □人民币 / 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第二类:🗹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险第三类:🗹电子保函 |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3)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如采用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②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无效。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注意事项: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 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 ||
13.3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14.1 | 投标有效期 | 120 日历日 |
15.1 | 投标文件要求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15.3 | 开标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 /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投标邀请 |
17.3 | 投标文件解密时 |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 |
间 | 计时为准) | |
18.1 | 开标时间 | 详见投标邀请 |
开标地点 | 详见投标邀请 | |
19.1 | 资格审查 | 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进行审查。 |
22.2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2.3 | 报价扣除 (本项目不采用)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 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26.1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 量 | 1-3 家 |
26.2 | 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采购人确定 |
28.3 | 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 |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 函;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采用)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采用) (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
29.1 | 中标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 ¨书面 ☑数据电文 |
30.1 | 告知招标结果的 | 🗹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
形式 | □评标现场告知 | ||||||
31.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叁拾万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收取单位: 采购人或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成后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
33.1 | 中标服务费 | (1)金额: □免收 ☑定额收取:人民币 叁万捌仟玖佰陆拾捌 元 □按下列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 | |||||
中标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
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如下: 100 万元×1.5%×80%=1.2 万元 (500-100)万元×0.8%×80%=2.56 万元 (1000-500)万元×0.45%×80%=1.8 万元 (5000-1000)万元×0.25%×80%=8 万元 (6000-5000)万元×0.1%×80%=0.8 万元 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 |||||||
36.3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 xxxxxxx)X xxx 000 x | |||||
37 | 其他内容 | ||||||
37.1 |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本项目不采用) | (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
(4)关于联合体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为简化评标现场投标保证金查询、后期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头人足 额缴纳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 ||
37.2 | 是否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 □是 ☑否 |
37.3 |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要求)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 |
37.4 |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无 □图纸 □光盘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 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
37.5 | 重要提示 | (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 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
(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4)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 其违约责任。 | ||
37.6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 负责解释。 |
37.7 | 特别提醒 | (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 |
如不同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 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 | ||
37.8 | 其他补充说明 | 无 |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 .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4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4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 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 5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x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 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9.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2.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
(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 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6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投标人请注意:
(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4)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注:如投标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
开立人申请索赔。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5.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
密电子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
1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8.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
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9.2.3 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第 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无效
21.1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
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6.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2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
( xxxx://xxxx.xxxxx.xxx.xx )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
(xxxx://xxxx.xx.xxx.xx)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8.3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告知招标结果
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5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3.1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4.xx自律规定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前注:
1.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 若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中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按季度付款,经考核合格后下个季度 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承包费,整年费用平均到每个 月。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2021 年11 月 7 日-2022 年12 月31 日(其中 2021 年 11 月 7 日到本项目中标人进场服务前一日由原中标人继续提供服务,相关服务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人直接支付)。 本项目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 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如合同期内 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 餐饮业 |
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食堂位于合肥市包河大道与中山路东南角综合服务楼内,建筑面积约 4000 平方米,一共 3 层。一层为食堂后堂操作间、小餐厅,二层为包厢(5 个)和健身房、棋牌室等,三层为会议室、办公室等。一楼小餐厅
开设早、中、晚餐、自助餐、点餐、送餐、风味档口等服务;二楼包厢 5 个,专门提供家宴及宴会服务、棋牌服务、健身服务、会议服务等。住户用餐人数约 50~80 人,中餐约 60~90 人,晚餐约 50~80 人;员工餐每日三餐早餐 80 人,午餐 100 人,晚餐 40 人。
(一)餐饮基本保障情况
1.早餐:供应品种不少于 20 种,包含粥、汤、中西面点、地方小吃等,其
中稀点 2 样、蒸点 2 样、炸点 2 样、鸡蛋 2 样、时蔬 2 样、煎饼 2 样、小菜 3
样、杂粮 2 样、面点 2 样等。
2.午餐(份餐或自助餐厅):菜肴不少于8 个品种,含主荤2 道、半荤2 道、
素菜 2 道、杂粮1 道、凉菜 1 道、汤1 道、特色菜1 道、主食 1 道、水果 1 样、
小菜 1 样等,并且满足包厢服务和送餐服务。
3.晚餐:提供自选菜、面点、小吃和外卖等。
4.包厢:工作餐按标准套餐或点菜供应。
5.风味档口:提供特色风味小吃。(如:麻辣烫、牛肉粉丝、兰州拉面、各种烧饼等)。
以上工作餐菜品种类要求每周不重样。有关要求:
早、中、晚三餐实行“零利润”服务(周六、周日、法定节日正常供应),饭菜采取单品种。
每周制订工作餐菜谱,食堂张贴公示,菜谱品种每周调整更换。
采购人免费提供厨房场地、餐厅、包厢、棋牌等;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缴纳;其他人员、菜品、调味品、服装及易耗品等全部含在费用内。
菜价由采购人制定,餐费由采购人收取。中标人不得收取除承包费外的任何费用(新增内容除外)。
(二)服务期及费用
(1)采购预算金额为538 万元,本次招标服务期为2021 年 11 月 7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中 2021 年 11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服务费用为 50 万
元;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服务费用为 488 万元)。
(2)本项目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在财政预算许可的情况下,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服务费每年 488 万元。
(3)x 2021 年 11 月 7 日未完成招投标程序,自11 月 7 日起至中标合同签订期间的相对应的费用,由中标人按采购人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支付。
(4)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投标报价为完成服务期限内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原材料采购费、调味品采购费、低值易耗品采购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在服务期不得收取除承包费外的任何费用,也不得对外经营,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设备设施管理
1、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中标人负责售买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 100%以上,维修及时率达 100%,并承担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燃气表房、调压设备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等费用(大厅除外)。
2、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承包费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6)中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如采购人有必要检查时,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监督和检查)。
(三)人员配备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人员构成 | ||||
1 | 运营经理 | 1 人 |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 事餐饮工作满 6 年,建议月工资不低于7000 元(社 |
中标人派遣至少 32 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及服务员(勤杂人员)等,所有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上岗。人员数量不作为季度考核的依据,以实际完成的效果作为考核标准。
保及加班费另计)。 | ||||
2 | 前厅及包厢服务主管 | 1 人 | 中专(或高职)以上学历,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满6 年,建议月工资不低于6000 元 (社保及加班费另计)。 | |
3 | 服务员 | 14 人 | 形象好,气质佳,能吃苦耐劳,工作有耐心细心,热爱服务工作,乐观积极向上,建议月工资不低于 4000 元(社保及加班费另 计);其中服务组长 3 人,建议月工资不低于4500 元 (社保及加班费另计)。 | |
4 | 厨师长 | 1 人 |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餐饮满15 年,从事厨师 长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建 议月工资不低于15000 元。 | |
灶台 | 3 人 | 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 职业资格; | ||
白案 | 3 人 | 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其中中式不少于 2 名,西式不少于 1 名。 | ||
红案 | 2 人 | |||
打荷 | 1 人 | |||
xx | 1 人 | |||
洗碗 | 2 人 | |||
5 | 保洁员 | 3 人 | ||
6 | 合计 | 32 人 |
注:除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人员其余
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均无需提供。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所有配备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采购人处登记备案。若中标人无法提供或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四)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服务项目 | 数量 | 基本要求 | |
1 | 厨房油烟机清洗 | 1 次/月 | 按相关规定执行 | |
2 | 厨房冷库、灶台、设备维保 | 1 项 | 按照设备设施养护标准及时维保到位,设备损坏更换及新型厨房设备设施采 购等 | |
3 | 厨房、餐厅、包厢、棋牌室,客房等保洁 工作 | 1 项 | 按照安徽省一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有关条款执行 | |
4 | 包厢及餐厅用具采购更新:餐具、桌台布、桌椅、沙发、窗帘等更换及出新 | 1 项 | 对于破损、变色、弯曲及不适宜使用,款式落后、保温等功能性不强的物品及时更换,更换产品须满足健康、美观、适宜等原 则要求。 | |
5 | 餐饮运营 | 1 项 | 人员持证上岗,每年体检、服装统一、佩戴口罩、防疫等合肥市有关餐饮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日常菜品新鲜时令、营养健康、美味可口、品种 丰富,以及各地菜肴口味。 | |
货物采购:包括蔬 菜、肉类、鱼虾、x | 1 项 | 蔬菜当日采购当日用完, 有机蔬菜、保证菜品新鲜; |
6 | 鲜、米面油、副食品、牛奶、饮料、矿泉水、啤酒、水果等食堂原材料及调味品,以及采购人要求采购的 临时菜品。 | 肉类除满足检验检疫的要求,还要有新鲜、特色、味纯等特点;其他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 ||
7 | 低值易耗品采购:包括垃圾袋、口罩、打包盒及桶、餐巾纸、毛巾、口布、清洗液、一次性餐用具、餐厅用茶叶、布草清洗 等。 | 1 项 | 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 |
8 | 统一服装 | 1 项 | 服务员及厨师夏季、春秋季、冬季,每人每季不低于两套(含鞋子,走路无声),质地优良,款式新 颖, | |
9 | 卫生保洁 | 1 项 | 服务楼一楼、二楼、三楼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包括包厢、后堂、楼梯间、公共区间、卫生间、办公室、健身房等卫生保洁工 作。 | |
10 | 送餐服务 | 1 项 | 按住户要求,准时准点送 x,自备一辆送餐电动汽车。 | |
11 | 宿舍维修改造及设 施设备更换 | 1 项 | 采购人提供不多于10 间的 员工宿舍,宿舍地板更换 |
及维修等含在报价内。 | ||||
12 | 餐厅及服务区域绿 植摆放及节日挂件 | 1 项 | 服务楼服务区域内花草摆 放,节日摆台等。 | |
13 | 员工餐(最低标准) | 1 项 | 早餐(一汤或粥、鸡蛋、3个点心、杂粮、小菜);中午餐(一荤一炒一素菜 一汤一主食) |
(五)服务要求
1.负责每日早餐、中餐、自助餐、晚餐及送餐供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包厢和小餐厅服务等的延时值班供餐服务。
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品质的餐饮服务,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及住户发生纠纷。
3.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4.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5.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五提供下周菜谱,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情况下(停水电)的后勤饮食。
6.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采购人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
7.采购人对所采购的原材料,要求按标准全部用于采购人的餐饮制作。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销售、结算等环节都按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六)委托管理模式
采购人提供食堂场所、食堂灶具、厨具;给排水、供电、燃气基础设施;安
全、消防设施;仓库和办公用房。
(七)其他服务
1.中标人提供垃圾清运服务,食堂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垃圾,要及时清运出场;
2.中标人提供灭四害服务,每月提供 1 至 2 次进行全面的灭四害服务,并达到国家标准。
(八)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监督体系:构建由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
2、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人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省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采购人和食堂企业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3、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每季度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核。
4、量化考核:每季度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和住户满意度考核,对其考核得分组成,权重分别为 50%、50%。
5、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分数分别是85 分以上、80-84 分、70-79 分,70 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支付季度承包费的 100%;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支付季度承包费的 90%;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支付季度承包费的 80%;当季度考核不合格的,支付季度承包费的 60%,并且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采购人解除合同后新中标人进场服务前的一切服务工作。
6、奖励条件
(1)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火灾事故,无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
(2)餐饮服务满意度在 85%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达优秀等级,合同到期后可申请优先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凡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不再续签。
(九)管理要求
1.中标人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xx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4.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5.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6.人员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1 中标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合同签订后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采购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6.2 中标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xx用语、礼貌服务。
6.3 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6.4 中标人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
6.5 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
6.6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规范》的要求。 7.经营管理
7.1 炊管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xx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7.2 创造xx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7.3 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程度调查。
7.4 食堂经营项目除供应主副食外,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但采购人要求的除外。
7.5 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的食品;
(2)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食品。 8.设备设施管理
8.1 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中标人负责售买间、就餐区、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完好率达 100%,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8.2 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应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8.3 采购人提供员工宿舍。
8.4 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无偿提供使用,中标人负责维护,缺失和损坏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中标人若需添置新的设备,应事先经采购人同意。
9.食堂财务管理
9.1“餐卡”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采购人指定专门机构负责“餐卡”系统的管理与维护,费用由采购人收取,上交财政非税。
9.2 中标人每季度与采购人结算承包服务费一次;
9.3 水、电、气由采购人支付,垃圾清运费由中标人支付,此部分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10.风险责任
中标人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负责。
10.1 中标人要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服务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10.2 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10.3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11.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1.1 监督体系:构建由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由采购人内部员工民主监督、采购人主管部门日常检查监督、行政部门专职监督、餐饮企业内部自我监督管理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11.2 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人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安徽省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采购人和中标人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11.3 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每季度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核。
11.4 合同履约条件
(1)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火灾事故,无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
(2)餐饮服务满意度在 85%以上。
(3)在合同期内考核全部合格的。
12.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购买食堂供餐所需要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用具。
13.中标人每月 5 日前报上个月原材料采购的数量和价格,采购人每季度到
红府超市或百大合家福等大型超市进行价格调研,调研品种不少于 20 个品种,如发现有原材料价格超过大型超市价格 10%以上(含 10%)的且中标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采购人扣除中标人当季度承包费的 3%作为违约金。
(一)食材配送需求
食材配送需求 | |||
类别 | 货物名称 | 参考品牌 | 备注 |
粮油 | 大米(优质米、籼米、粳米、糯米等)、面粉(高筋面粉、中筋面粉、低筋面粉、无筋面粉等)、 糯米粉、玉米渣、面条等 | 供应参考品牌:金龙鱼、福临门、鲁花 | 非转基因 |
食用油(花生油、调和油、菜籽油等) | |||
肉类 | 新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制品等 | 保持新鲜感官度 | |
家禽 | 鸡、鸭、鹅及制品等 | ||
蔬果 | 蔬菜包含根菜类、茎菜类、叶菜类、花菜类、果 菜类等;水果包含浆果类、柑橘类、核果类等 | ||
蛋类 | 鲜鸡蛋等 | ||
酸奶 制品 | 酸奶制品等 | 供应参考品牌:伊 x、蒙牛、光明 | |
水产 类 | 鲜鱼、虾、藻类等 | ||
副食调料 | 干货类:粉丝、木耳、香菇、黄豆、绿豆、花生、八角、花椒桂皮、干辣椒、榨菜、梅干菜、干豆角、干扁豆、干笋、海带、紫菜等;调味类:盐、酱油、生抽、辣椒酱、豆瓣酱、牛肉酱、胡椒粉、麻油、蚝油、豆豉、料酒、醋、味精、鸡精、卤料、白糖、红糖、虾皮、渣粉等;各类咸菜等、豆制品:豆腐、豆干、豆腐果、千张等面包、元 宵、包子、油条等制品 |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 |
燃气 | 固体酒精、液化气等燃料 | 符合行业安全标准 | |
其他 | 厨房日常用品、一次性饭盒和筷子、洗涤用品(列 为固定资产设备除外) |
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其中:
1.粮油类、副食调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奶制品应具有相对应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类产品应具有屠宰证明等相关产品证明,在供货时采购人有权查验。
3.所供应食材中,水产、家禽类为净菜,蔬菜类可使用率应达 90%以上,若达不到该要求则全额扣除当日全部菜金。
(二)质量要求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所供产品质量为同类产品中一类及以上产品,应确保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材导致食物安全事故发生,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除全部退货外,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食材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食材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食材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无定点屠宰证明、无卫生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食材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8.超过保质期限的食材;
9.其他可能存在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食材。
(三)种类及数量要求
土豆 | 斤 | 2110.94 | 胡萝卜 | 斤 | 1943.76 |
供货数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满足每日三餐需求数量。下表为采购人单位 2020 年度菜品实际采购的种类和数量,仅供投标人成本核算参考,不包括米面油及调味品等材料,中标人菜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及数量。
乌菜 | 斤 | 15.86 | 大葱 | 斤 | 574.34 |
老鹅 | 斤 | 1138.54 | 酒酿 | 斤 | 83.2 |
老鸡 | 斤 | 1350.44 | 土鸡蛋 | 斤 | 13522.6 |
老蛰鸭 | 斤 | 525.2 | 羊后腿 | 斤 | 36.92 |
汪丫鱼 | 斤 | 713.7 | 平扁豆 | 斤 | 173.94 |
白丝鱼 | 斤 | 530.66 | 上海青 | 斤 | 2428.92 |
鲫鱼 | 斤 | 666.12 | 茭白 | 斤 | 485.16 |
带鱼 | 斤 | 1267.76 | 小葱 | 斤 | 278.72 |
鱼尾 | 斤 | 713.18 | 生姜 | 斤 | 540.8 |
仔公鸡 | 斤 | 2726.88 | 鸡枞菌 | 斤 | 83.2 |
乌鸡 | 斤 | 394.16 | 小毛芋 | 斤 | 109.46 |
黄鳝片 | 斤 | 62.4 | 菠菜 | 斤 | 2217.54 |
仔鸭 | 斤 | 1086.8 | 蚕豆米 | 斤 | 153.66 |
老公鸡 | 斤 | 264.68 | 白萝卜 | 斤 | 1661.4 |
小黄鱼 | 斤 | 481.52 | 小青菜 | 斤 | 1965.34 |
黑皮甲鱼 | 斤 | 96.72 | 豆腐 | 斤 | 256.36 |
草鱼 | 斤 | 962.52 | 洋鸡蛋 | 斤 | 171.6 |
仔鹅 | 斤 | 629.72 | 水芹 | 斤 | 176.28 |
黄鳝 | 斤 | 122.98 | 无为板鸭 | 斤 | 312.78 |
白米虾 | 斤 | 351 | 千页豆腐 | 斤 | 104 |
老鸭 | 斤 | 865.28 | 腐竹 | 斤 | 15.6 |
老垫鸭 | 斤 | 802.36 | 大白菜 | 斤 | 3188.38 |
仔鹅 | 斤 | 81.12 | 香菇 | 斤 | 192.66 |
仔垫鸭 | 斤 | 87.62 | 平菇 | 斤 | 219.44 |
甲鱼 | 斤 | 52.78 | 芦笋 | 斤 | 297.96 |
三黄老鸡 | 斤 | 195.78 | 酱干 | 斤 | 688.48 |
乌鸡 | 斤 | 654.42 | 茼蒿 | 斤 | 326.3 |
草鱼 | 斤 | 185.64 | 香菜 | 斤 | 46.8 |
桂鱼仔 | 斤 | 19.24 | 大蒜 | 斤 | 665.86 |
桂鱼 | 斤 | 626.34 | 红椒 | 斤 | 810.94 |
泥鳅 | 斤 | 182 | 蒜子 | 斤 | 997.88 |
特大白丝鱼 | 斤 | 702.78 | 雪菜 | 斤 | 119.08 |
鸡腿鱼 | 斤 | 442.78 | 千张 | 斤 | 68.9 |
鱼头 | 斤 | 117.78 | 韭菜 | 斤 | 505.44 |
仔母鸡 | 斤 | 23.4 | 美玫面粉 | 斤 | 72.8 |
黑鱼 | 斤 | 267.28 | 白玉菇 | 斤 | 179.4 |
仔麻鸭 | 斤 | 373.1 | 蟹味菇 | 斤 | 338 |
仔鸽 | 斤 | 20.8 | 杏鲍菇 | 斤 | 57.46 |
瓜子 | 斤 | 2.6 | 方便袋 | 斤 | 36.4 |
鲈鱼 | 斤 | 282.1 | 铁山药 | 斤 | 694.46 |
扒皮鱼 | 斤 | 690.3 | 毛豆米 | 斤 | 442.52 |
鲳鱼 | 斤 | 44.72 | 西红柿 | 斤 | 2425.54 |
泡打粉 | 斤 | 5.2 | 猪手 | 斤 | 212.94 |
猪小肚 | 斤 | 36.66 | 鸭脚包 | 斤 | 286 |
酵母 | 斤 | 10.4 | 鲍鱼 | 斤 | 256.36 |
香芋 | 斤 | 498.16 | 大芥兰 | 斤 | 197.6 |
玉米棒 | 斤 | 20.8 | 宽粉 | 斤 | 76.18 |
内脂豆腐 | 斤 | 117 | 豆腐棍 | 斤 | 130.26 |
马桥干 | 斤 | 95.42 | 菜苔 | 斤 | 99.84 |
一次性筷子 | 斤 | 13 | 千叶豆腐 | 斤 | 52 |
平包菜 | 斤 | 1562.34 | 龙利鱼 | 斤 | 18.2 |
生瓜 | 斤 | 1224.34 | 仔鸽 | 斤 | 5039.84 |
干苔菜 | 斤 | 13 | 毛芋 | 斤 | 102.7 |
芹菜 | 斤 | 275.34 | 精品羊排 | 斤 | 38.48 |
咸麻鸭 | 斤 | 47.06 | 包公桂鱼 | 斤 | 31.2 |
猪腰 | 斤 | 32.76 | 河虾 | 斤 | 139.36 |
羊前腿 | 斤 | 60.06 | 鹌鹑 | 斤 | 156 |
香菜 | 斤 | 72.8 | 扇贝带子 | 斤 | 13 |
猪耳尖 | 斤 | 22.62 | 金钻羔羊肉 | 斤 | 20.8 |
白芝麻 | 斤 | 13 | 冰糖 | 斤 | 18.2 |
鸡脯肉 | 斤 | 363.48 | 螺丝肉 | 斤 | 13.26 |
三象糯米粉 | 斤 | 54.6 | 石斑鱼 | 斤 | 114.4 |
茶干 | 斤 | 39 | 袖珍菇 | 斤 | 2.6 |
秋葵 | 斤 | 186.42 | 韭菜苔 | 斤 | 209.82 |
雁湖面粉 | 斤 | 52 | 蒜苗 | 斤 | 316.16 |
小麦仁 | 斤 | 31.2 | xxx | 斤 | 5.2 |
盐水鸭 | 斤 | 583.7 | 鸭血 | 斤 | 449.8 |
筒骨 | 斤 | 835.64 | 豆腐果 | 斤 | 13 |
烤鸭 | 斤 | 78 | 芥菜 | 斤 | 61.1 |
芦蒿 | 斤 | 47.06 | 茄子 | 斤 | 785.72 |
茶树菇 | 斤 | 359.06 | 藕 | 斤 | 1769.3 |
花生芽 | 斤 | 91 | 海神黄酒 | 斤 | 5.2 |
糯米(大) | 斤 | 33.8 | 四季豆 | 斤 | 224.9 |
鹌鹑蛋 | 斤 | 45.5 | 油面筋 | 斤 | 3.9 |
莲蓉 | 斤 | 2.6 | 肥羊 | 斤 | 85.8 |
精品五花肉 | 斤 | 792.22 | 芜湖香菜 | 斤 | 40.04 |
前夹肉 | 斤 | 374.14 | 口蘑 | 斤 | 161.46 |
后腿肉 | 斤 | 829.92 | 鸡蛋干 | 斤 | 600.6 |
风干鸡 | 斤 | 38.48 | 贡鹅 | 斤 | 773.24 |
干扁豆 | 斤 | 39.26 | 小红枣 | 斤 | 61.1 |
青南瓜 | 斤 | 192.92 | 洋葱 | 斤 | 1066.26 |
油炸干 | 斤 | 52 | 老豆腐 | 斤 | 500.76 |
小米 | 斤 | 39.52 | 虫草花 | 斤 | 23.4 |
菱角米 | 斤 | 41.6 | 芸豆 | 斤 | 221 |
白干 | 斤 | 195.78 | 芥兰苗 | 斤 | 591.24 |
花椒 | 斤 | 4.42 | 瓠子 | 斤 | 2507.7 |
桂皮 | 斤 | 7.8 | 猪肚 | 斤 | 221.52 |
良x | x | 5.2 | 精品排骨 | 斤 | 398.84 |
白芷 | 斤 | 5.2 | 豌豆米 | 斤 | 185.38 |
小茴香 | 斤 | 4.68 | 青椒 | 斤 | 2026.18 |
龙骨 | 斤 | 166.14 | 青笋 | 斤 | 39.52 |
皮蛋 | 斤 | 234 | 刷子 | 斤 | 5.2 |
龙口粉丝 | 斤 | 52 | 蒜黄 | 斤 | 254.54 |
食粉 | 斤 | 2.6 | 生菜 | 斤 | 2022.54 |
罗汉笋 | 斤 | 23.4 | 百合 | 斤 | 39 |
香糕 | 斤 | 15.86 | 黑米 | 斤 | 86.32 |
清水笋丝 | 斤 | 20.8 | 豆腐皮 | 斤 | 55.64 |
乌江榨菜 | 斤 | 23.4 | 冬瓜 | 斤 | 1250.08 |
洗洁精 | 斤 | 36.4 | 带皮蒜头 | 斤 | 2.86 |
牛腱 | 斤 | 622.18 | 绿豆芽 | 斤 | 450.32 |
大排 | 斤 | 584.22 | 油麦菜 | 斤 | 1420.38 |
牛腩 | 斤 | 270.92 | 鸡毛菜 | 斤 | 1150.76 |
松茸 | 斤 | 10.4 | 丝瓜 | 斤 | 162.24 |
虾滑 | 斤 | 10.4 | 山芋粉丝 | 斤 | 142.74 |
xx牛排 | 斤 | 20.8 | 八角 | 斤 | 39.26 |
梅干菜 | 斤 | 198.12 | 河虾 | 斤 | 257.92 |
花生米 | 斤 | 145.6 | 苹果梨 | 斤 | 824.98 |
牛肋骨 | 斤 | 36.66 | 小红薯 | 斤 | 712.4 |
粉皮 | 斤 | 19.24 | 老南瓜 | 斤 | 770.12 |
菌王 | 斤 | 18.2 | 绣球菌 | 斤 | 13 |
干粉皮 | 斤 | 47.06 | 荷兰豆 | 斤 | 129.48 |
酵母 | 斤 | 5.2 | 广东菜心 | 斤 | 702.78 |
紫蓬山渣粉 | 斤 | 2.6 | 金针菇 | 斤 | 46.8 |
豆饼 | 斤 | 93.6 | 黄瓜 | 斤 | 674.96 |
红豆 | 斤 | 26 | 咸鸭 | 斤 | 318.24 |
去骨蹄髈 | 斤 | 18.46 | 干黄豆 | 斤 | 199.42 |
冬笋 | 斤 | 113.1 | 日本豆腐 | 斤 | 561.6 |
上海青 | 斤 | 913.38 | 五成干 | 斤 | 91 |
东北酸菜 | 斤 | 70.2 | 黄花菜 | 斤 | 3.38 |
猪油 | 斤 | 13.78 | 牛筋 | 斤 | 893.62 |
刀豆 | 斤 | 29.9 | 里脊肉 | 斤 | 400.4 |
水阳干 | 斤 | 39 | 花菜 | 斤 | 2290.08 |
鸭翅 | 斤 | 78 | 去皮马蹄 | 斤 | 201.5 |
青豆 | 斤 | 52 | 板栗 | 斤 | 156.26 |
法香 | 斤 | 14.04 | 香肠 | 斤 | 163.8 |
干海带 | 斤 | 152.1 | 咸肉 | 斤 | 282.88 |
土芹菜 | 斤 | 37.18 | 鹌鹑 | 斤 | 182 |
白玉菇 | 斤 | 273 | 细面条 | 斤 | 987.74 |
鸡粉 | 斤 | 5.2 | 咸白丝 | 斤 | 13.26 |
大铁锅 | 斤 | 2.6 | 精品软排 | 斤 | 137.02 |
阿胖龙虾 | 斤 | 44.2 | 里脊肉 | 斤 | 753.48 |
绿豆 | 斤 | 94.64 | 羊排 | 斤 | 36.92 |
香辣酱 | 斤 | 5.2 | 超长保鲜膜 | 斤 | 15.6 |
牛肉酱 | 斤 | 5.2 | 猪手 | 斤 | 197.08 |
三色花 | 斤 | 2.6 | 免酱河虾仁 | 斤 | 429 |
酸萝卜汤料 | 斤 | 13 | 脆皮乳鸽 | 斤 | 62.4 |
小黄豆 | 斤 | 66.82 | 小干贝 | 斤 | 2.6 |
武柑 | 斤 | 12.48 | 小木耳 | 斤 | 31.2 |
澄粉 | 斤 | 26 | 手工蛋黄卷 | 斤 | 31.2 |
白苋菜 | 斤 | 43.68 | 培根 | 斤 | 7.8 |
新土豆 | 斤 | 68.64 | 猪耳尖 | 斤 | 99.06 |
槐树花 | 斤 | 3.12 | 牛腱 | 斤 | 232.18 |
烧鸡 | 斤 | 2.6 | 浓汤 | 斤 | 2.6 |
银条 | 斤 | 75.4 | 毛肚 | 斤 | 2.6 |
青茄子 | 斤 | 452.66 | 牛仔骨 | 斤 | 26 |
土豆仔 | 斤 | 67.34 | 麻辣黑鸡爪 | 斤 | 5.2 |
色拉酱 | 斤 | 2.6 | 薄荷叶 | 斤 | 2.6 |
芥末 | 斤 | 5.2 | 三色堇 | 斤 | 2.6 |
紫包菜 | 斤 | 23.92 | 莴笋 | 斤 | 3202.16 |
香春芽 | 斤 | 13 | 海天黄豆酱 | 斤 | 5.2 |
辣椒王 | 斤 | 17.42 | xx汁 | 斤 | 5.2 |
黑麦荞麦面 | 斤 | 2.6 | 金钱肚 | 斤 | 10.66 |
十三香 | 斤 | 52 | 凉皮 | 斤 | 4.68 |
鸡中翅 | 斤 | 46.8 | 薏仁 | 斤 | 17.42 |
咸鸭蛋 | 斤 | 494 | 馄饨皮 | 斤 | 11.7 |
木耳菜 | 斤 | 397.28 | 苋菜 | 斤 | 1812.46 |
XO 酱 | 斤 | 5.2 | 辽参 | 斤 | 16.9 |
茴香根 | 斤 | 251.42 | 细面粉 | 斤 | 31.2 |
保鲜膜 | 斤 | 5.2 | 麻辣鲜 | 斤 | 26 |
黄油 | 斤 | 78 | 苹果醋 | 斤 | 2.6 |
潮州咸菜 | 斤 | 41.6 | 花甲 | 斤 | 85.54 |
花边纸 | 斤 | 2.6 | 玉米淀粉 | 斤 | 13 |
白冬瓜 | 斤 | 111.02 | 粽叶 | 斤 | 5.2 |
黑芝麻 | 斤 | 1.3 | 鸡酱 | 斤 | 2.6 |
紫云堂雪菜 | 斤 | 75.4 | 心里美萝卜 | 斤 | 21.84 |
猪板油 | 斤 | 14.56 | 干笋 | 斤 | 35.1 |
去皮白芝麻 | 斤 | 39.52 | 龙虾仔 | 斤 | 17.16 |
紫蓬山楂粉 | 斤 | 7.8 | 香叶 | 斤 | 2.6 |
枇杷 | 斤 | 34.06 | 豆扣 | 斤 | 7.8 |
猪腰 | 斤 | 21.84 | 黄柜子 | 斤 | 2.6 |
猪肝 | 斤 | 55.64 | 鱼酸菜 | 斤 | 5.2 |
圣女果 | 斤 | 11.44 | 小茶盘 | 斤 | 52 |
xxx | x | 28.6 | 球生菜 | 斤 | 11.44 |
培根 | 斤 | 2.6 | 蟹柳 | 斤 | 2.6 |
西瓜 | 斤 | 61.1 | 枸杞子 | 斤 | 20.8 |
芒果 | 斤 | 52.52 | 春卷皮 | 斤 | 23.4 |
腊味翅 | 斤 | 130 | 苦瓜 | 斤 | 42.9 |
油桃 | 斤 | 17.16 | xx酱 | 斤 | 2.6 |
橙子 | 斤 | 83.72 | 蒜蓉酱 | 斤 | 15.6 |
干黄花菜 | 斤 | 3.12 | 辣鲜露 | 斤 | 2.6 |
秀珍菇 | 斤 | 7.8 | 臭干 | 斤 | 35.62 |
玉米粒 | 斤 | 5.2 | 小芹菜 | 斤 | 42.38 |
千张 | 斤 | 127.92 | 素鸡 | 斤 | 64.22 |
玉米粉 | 斤 | 10.4 | 千张结 | 斤 | 161.46 |
紫菜 | 斤 | 13 | 毛刷 | 斤 | 5.2 |
xxx | x | 140.4 | 小玫瑰 | 斤 | 5.2 |
苹果 | 斤 | 182.52 | 刀板香 | 斤 | 106.08 |
沃柑 | 斤 | 94.38 | 香椿头 | 斤 | 1.04 |
糖醋蒜头 | 斤 | 15.08 | 黑芝麻粉 | 斤 | 5.2 |
金华火腿 | 斤 | 18.2 | 整年糕 | 斤 | 5.2 |
红杭椒 | 斤 | 3.12 | 春笋 | 斤 | 388.18 |
冰草 | 斤 | 127.66 | 螺蛳肉 | 斤 | 16.9 |
三河米酒 | 斤 | 5.2 | 苦菊 | 斤 | 20.8 |
牛百叶 | 斤 | 57.2 | 芦蒿杆 | 斤 | 13 |
仔鸽 | 斤 | 171.6 | 甜酱 | 斤 | 5.2 |
水晶粉丝 | 斤 | 26 | 玉米碎 | 斤 | 15.6 |
鲍鱼 | 斤 | 36.4 | 虾皮 | 斤 | 1.3 |
红糖 | 斤 | 2.6 | 保鲜盒(小) | 斤 | 26 |
藕带 | 斤 | 14.82 | 保鲜盒(大) | 斤 | 26 |
水蜜桃 | 斤 | 48.36 | 水子 | 斤 | 5.2 |
xxxx | x | 14.82 | 黑千张 | 斤 | 13 |
特大大鱼盘 | 斤 | 2.6 | 杨兰花 | 斤 | 2.6 |
什锦菜 | 斤 | 31.2 | 手指年糕 | 斤 | 13 |
粽子 | 斤 | 7.8 | 黑米粉 | 斤 | 11.7 |
xxxxx | x | 7.8 | 荞麦仁 | 斤 | 5.2 |
三文治火腿 | 斤 | 5.2 | 香椿头 | 斤 | 9.62 |
盐水鸡 | 斤 | 235.04 | 银耳 | 斤 | 13.26 |
毛豆角 | 斤 | 55.38 | 酱肉 | 斤 | 100.88 |
小宽面 | 斤 | 508.82 | 笼垫 | 斤 | 26 |
干豆角 | 斤 | 46.8 | 青杭椒 | 斤 | 7.02 |
干竹笋 | 斤 | 16.12 | 干瓣椒段 | 斤 | 6.5 |
去皮凤梨 | 斤 | 5.2 | 猪尾巴 | 斤 | 41.86 |
小木耳 | 斤 | 8.32 | 空心菜 | 斤 | 486.98 |
面条 | 斤 | 28.08 | 香蕉 | 斤 | 336.44 |
绿豆糕 | 斤 | 26 | 小粽子 | 斤 | 2.6 |
宝塔菜 | 斤 | 26 | 月牙骨 | 斤 | 7.8 |
东古酱油 | 斤 | 7.8 | 麻辣蟹钳 | 斤 | 13 |
生付 | 斤 | 123.24 | 红油腐乳 | 斤 | 2.6 |
xx | 斤 | 10.4 | 宝塔菜 | 斤 | 2.6 |
花干 | 斤 | 13.26 | 什锦菜 | 斤 | 2.6 |
芥菜油 | 斤 | 5.2 | 前蹄膀 | 斤 | 28.34 |
棵白菜 | 斤 | 154.7 | 糯米藕 | 斤 | 14.82 |
韭黄 | 斤 | 5.2 | 海笋 | 斤 | 5.2 |
油网 | 斤 | 10.4 | 牛后座 | 斤 | 39 |
五香萝卜条 | 斤 | 3.12 | 黑蒜 | 斤 | 13 |
老蚕豆 | 斤 | 26 | 蟹钳 | 斤 | 26 |
辣椒粉 | 斤 | 1.56 | 带肉大骨 | 斤 | 23.4 |
橄榄菜 | 斤 | 18.2 | 咸猪手 | 斤 | 11.18 |
桃子 | 斤 | 76.18 | 猪尾巴 | 斤 | 15.6 |
葡萄 | 斤 | 204.62 | 风干鸡 | 斤 | 46.54 |
大蒜头 | 斤 | 5.46 | 小电子秤 | 斤 | 2.6 |
葡萄 | 斤 | 54.6 | 花生 | 斤 | 8.84 |
半片鸭 | 斤 | 2.6 | 高压锅 | 斤 | 2.6 |
菜瓜 | 斤 | 65.52 | 红彩椒 | 斤 | 2.6 |
鲳鱼 | 斤 | 5.2 | 烤夫 | 斤 | 29.12 |
蛇豆 | 斤 | 81.9 | 莲蓬 | 斤 | 2717 |
方便面 | 斤 | 2.6 | 羊里脊 | 斤 | 32.24 |
鸡蛋皮蛋 | 斤 | 52 | 黄彩椒 | 斤 | 2.08 |
老鸭汤料 | 斤 | 39 | 案板 | 斤 | 2.6 |
老世泰烤肠 | 斤 | 13 | 新鲜板栗 | 斤 | 8.06 |
干辣椒王 | 斤 | 76.7 | 蓬莱松 | 斤 | 2.6 |
胡椒汁 | 斤 | 2.6 | 红樱桃 | 斤 | 2.6 |
小米椒 | 斤 | 1.82 | 土豆粉 | 斤 | 13 |
混沌皮 | 斤 | 14.82 | 小黄米 | 斤 | 26 |
火龙果 | 斤 | 15.86 | 浓缩橙汁 | 斤 | 2.6 |
木瓜 | 斤 | 10.4 | 熏肉 | 斤 | 10.66 |
啤酒 | 斤 | 7.8 | 肥牛 | 斤 | 10.4 |
手指xxx | x | 5.72 | xxxx | x | 2.6 |
铜钱草 | 斤 | 2.6 | 二荆条辣椒 | 斤 | 3.64 |
干莲子 | 斤 | 2.6 | 扬州干丝 | 斤 | 5.2 |
菠萝 | 斤 | 11.44 | 绩溪豆腐果 | 斤 | 13 |
小青桔 | 斤 | 6.24 | 精品五花肉 | 斤 | 1587.82 |
银杏 | 斤 | 6.5 | 前夹肉 | 斤 | 1695.2 |
薏仁米 | 斤 | 7.8 | 精品排骨 | 斤 | 1274.26 |
孜然粉 | 斤 | 13 | 新鲜牛板肚 | 斤 | 91.78 |
螺丝椒 | 斤 | 3.38 | 鲜牛腩 | 斤 | 951.6 |
咸豆角 | 斤 | 8.06 | 去骨蹄膀 | 斤 | 200.98 |
蟹柳 | 斤 | 2.6 | 小剪刀 | 斤 | 2.6 |
丘比特xx酱 | 斤 | 2.6 | 无沙石耳 | 斤 | 1.3 |
带肉筒骨 | 斤 | 167.7 | 食粉 | 斤 | 2.6 |
牛露 | 斤 | 149.5 | 甜豆 | 斤 | 2.6 |
皮围裙 | 斤 | 5.2 | 鹅翅 | 斤 | 19.76 |
50 炒锅 | 斤 | 7.8 | 扬州干丝 | 斤 | 5.2 |
南美冰参 | 斤 | 9.88 | 刀神笋丝 | 斤 | 26 |
鲜虫草花 | 斤 | 2.6 | 黄金耳 | 斤 | 8.32 |
黄金蛋饺 | 斤 | 31.2 | 铜陵生姜 | 斤 | 130 |
洗洁精 | 斤 | 65 | 海鲜酱油 | 斤 | 2.6 |
松茸 | 斤 | 78 | 黑木耳 | 斤 | 5.2 |
牛尾 | 斤 | 89.18 | 燕饺 | 斤 | 5.2 |
捞派虾滑 | 斤 | 91 | 目鱼滑 | 斤 | 91 |
龙利鱼 | 斤 | 18.2 | 菌王 | 斤 | 2.6 |
榨菜 | 斤 | 7.8 | 目鱼仔 | 斤 | 91 |
干笋尖 | 斤 | 21.06 | 鹅柳 | 斤 | 85.8 |
干豆角 | 斤 | 20.8 | 6 寸饼 | 斤 | 13 |
龙骨 | 斤 | 43.94 | 目鱼花 | 斤 | 13 |
净膛臭鳜 鱼 | 斤 | 130.78 | 开洋 | 斤 | 2.6 |
日月贝 | 斤 | 39 | 牛松茸菇 | 斤 | 2.6 |
大排 | 斤 | 89.44 | 鲜贝 | 斤 | 13 |
黑椒牛排 | 斤 | 91 | 鱼刷 | 斤 | 2.6 |
竹荪 | 斤 | 33.8 | 金钱肚 | 斤 | 11.96 |
刀板香 | 斤 | 14.04 | 猪舌 | 斤 | 8.06 |
猪颈肉 | 斤 | 52 | 江西哨子 | 斤 | 5.2 |
黄金雁巣 | 斤 | 5.2 | QQ 橄榄 | 斤 | 46.8 |
牛肋骨 | 斤 | 46.8 | 力帆贝柱 | 斤 | 5.2 |
干茶树菇 | 斤 | 18.2 | 目鱼片 | 斤 | 13 |
王中王腐皮 | 斤 | 2.6 | 牛肝菌 | 斤 | 10.4 |
金汤 | 斤 | 10.4 | 牛板肚 | 斤 | 105.82 |
夏果 | 斤 | 13 | 鲜带子 | 斤 | 13 |
糯米藕带 | 斤 | 22.88 | 半片鸭 | 斤 | 2.6 |
香辣凤筋 | 斤 | 39 | 党参 | 斤 | 1.3 |
xx | x | 47.58 | 玉竹 | 斤 | 2.6 |
海鲜酱油 | 斤 | 39 | 娃娃菜 | 斤 | 83.2 |
银鱼 | 斤 | 104.52 | 仔鸽 | 斤 | 67.6 |
活基围虾 | 斤 | 181.22 | 花生米 | 斤 | 52.26 |
毛白菜 | 斤 | 3452.8 | 水果黄瓜 | 斤 | 1706.12 |
豆角 | 斤 | 2177.24 | 东古一品鲜 | 斤 | 7.8 |
黄豆芽 | 斤 | 488.28 | 西兰花 | 斤 | 573.56 |
(四)供货配送要求
1.中标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时间内完成供货,供货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按采购人约定时间准时供货,其中蔬菜类、肉类、水产类等应按要求每日供货,遇到临时需要时,中标人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补货。
3.中标人经营管理服务不及时不到位,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扣除每次当月经费的 1%。
4.由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组织统一采购,对所购原材料负全责,由采购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验,调味品和米面油等具有一定质保期的物品,应在大型超市或大型超市对应的品牌进行采购,采购前类似物品品牌、种类、品型、产地等书面报采购人同意后再行购买。蔬菜、水果、肉类及鱼类、海鲜等新鲜度要求较高的产品,中标人把物品产地、供货渠道及相关的检验检测检疫等情况,书面提前报采购人同意后再行购买。采购人每季度抽检不少于2 个品种的原材料进行专业机构复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五)交接验收要求
1.到货后,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对食材进行抽检。若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依具体状况作扣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有权进行复检,若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等其他情况,采购人可以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批货物全部货款,若造成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相应赔偿。
2.若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
(六)结算说明
中标人的中标价包括配送、运输、人工、搬运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七)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自理。
2.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
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
1.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为538 万元,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服务期限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原材料采购费、低值易耗品采购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的中标价包括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2.本项目不额外支付垃圾清运费用,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保险、工会、教育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中标人应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5.投标人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投标报价缺项漏项、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服务,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要求增加服务管理费用。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按最新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执行。
x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
资格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9.2.1条中的不良信 用记录情形 |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9.2 条要求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 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 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 |
2 | 投标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 |
3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 |
4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 12 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五 |
5 | 招标文件获取情 况 |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 完成招标文件获取 | |
6 | 投标文件机器识 别码查询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机器 识别码不得相同 | |
7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 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6.1 商务响应 表) |
8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 其他要求。 |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100 分) | 运营管理方案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的运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指导思想、经营理念、企业优势等进行综合评审: 1.运营管理方案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5 分; 2.运营管理方案较为详尽细致,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3 分; 3.运营管理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5 分 |
餐饮管理方案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食堂规模和实际需要,提供的餐饮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餐厅及食堂区域环境管理方案、停电停水停气等应急保障供餐方案、特殊需要延时供餐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1.餐饮管理方案详尽细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5 分; 2.餐饮管理方案较为详尽细致,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3 分; 3.餐饮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需求,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5 分 | |
企业内部 管理制度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身企业内部岗位 责任制、管理维护运作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 | 0 -5 分 |
2.3.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高标准规范,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5 分; 2.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较高标准较规范,较为详尽细致,较为科学合理的,得3 分; 3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安全方案 |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方案,以及对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1)安全管理方案及维护措施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3 分; (2 )安全管理方案及维护措施较为详尽细致、较为科学合理的,得2 分; (3 )安全管理方案及维护措施基本满足需求,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用品安全(包括食品、用品供货渠道、操作及储存等)方面提供的保障措施和应急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1)保障措施和应急方案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2 分; (2)保障措施和应急方案较为详尽细致、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1 分; (3)保障措施和应急方案基本满足需求,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0.5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5 分 |
卫生方案 |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依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要求,制定的食堂垃圾清运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食堂垃圾清运的方案详尽细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3 分; (2)食堂垃圾清运的方案较为详尽细致、较为科学合理的,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3)食堂垃圾清运的方案基本满足需求,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依据城市灭四害管理办法,提供的食堂灭四害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食堂灭四害方案详尽细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3 分; (2)食堂灭四害方案较为详尽细致、较为科学合理的,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3)食堂灭四害方案基本满足需求,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6 分 | |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操作规程控制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1.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3 分; 2.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较为详尽细致,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2 分; 3.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基本满足需求,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3 分 |
人员的培训、管理方案 |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目标及行为规范的培训等进行综合评审: (1)人员培训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 3 分; (2)人员培训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3)人员培训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管理,录用与考核等进行综合评审: (1)人员管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 2 分; (2)人员管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 1 分; (3)人员管理方案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的,得 0.5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5 分 | |
食材管理方案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比价、验收、保管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 1.食材管理方案详尽细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5 分; 2.食材管理方案较为详尽细致、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3 分; 3.食材管理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具体的,得 1 分; | 0 -5 分 |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配送服务 |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能否提供原材料统一采购长期合作协议进行评审: (1)能提供现有协议的,得1 分; (2)承诺中标后签订协议的,得 0.5 分; (3)未提供现有协议或承诺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作协议的扫描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公章),均未提供的不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车辆进行综合评审: (1)配送车辆数量2 辆及以上的,得 2 分; (2)配送车辆数量 1 辆的,得 1 分; (3)未配备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①配送车辆清单(格式自拟,备注车牌号); ②车辆照片的扫描件; ③车辆行驶证的扫描件; ④证明车辆能为本项目所使用的证明材料 (如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或合作方相关证明材料等)。 3.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配送方案详尽细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3 分; (2)配送方案较为详尽细致、较为科学合理、 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 0 -6 分 |
(3)配送方案基本满足需求,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人员配备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中: 1.项目经理(1 人) (1)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 4 分。 注:本小项满分 4 分。 2.厨师长(1 人,除项目经理外) (1)具有高级技师(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4 分;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得2 分。 注:本小项满分 6 分。 3.食堂技术队伍配备(除项目经理和厨师长外) (1)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的,本小项最高得 3 分: ①高级技师(一级)的,每人得 3 分,最高 得 3 分; ②技师(二级)的,每人得 1 分,最高得 2分。 注:同一人仅以最高级别证书计分一次。 (2)具有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的,每人得 2 分,最高得2 分; (3)具有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西式面点 师证书的,每人得 2 分,最高得2 分。 | 0 -21 分 |
注:本小项满分 7 分。 4.服务员(除上述第 1-3 项人员外): 具有餐饮酒店管理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人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 (1 )上述配备人员不接受一人多岗; (2)若第 3 项所配人员中,同一人同时具有多项证书的,不累计计分,仅以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3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①上述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须明确具体岗位); ②人员相应证书的扫描件; ③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荣誉 | 1.投标人获得全国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颁发的“国家五钻级酒家”,每次得 2.5 分,最 高得 10 分。 2.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中国餐饮百强企业”,每次得2 分,最高得14分。 3.投标人获得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中国正餐十大品牌的,每次得 5 分,最高得 10 分。 注:本项满分34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 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 | 0 -34 分 |
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获奖时间(第 2 项要求)、投标人名称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 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2.3.3 分值汇总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
(2)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项目名称:2021-2022 年度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餐饮运营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2021BFAFZ02461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通过安 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 服务名称: ;
1.2.2 服务内容: ;
1.2.3 服务质量: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1 | ||
2 | ||
3 | ||
…… | ||
总价 |
x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分项价格: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1 服务期限: ;
1.5.2 服务地点: ;
1.5.3 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x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x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x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
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x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2021-2022 年度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餐饮运营管理服务
投标文件
投标人:
项目名称 | 2021-2022 年度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餐饮运营管理服务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全部 |
投标报价 | 538 万元 |
其他 |
投标人电子签章:
备注:
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
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致: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1.本单位xx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xxxx,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 | 单价 | 小计金额 (元) |
1 | ||||
2 | ||||
3 | ||||
… | ||||
其他费用 | ||||
…… | ||||
合计金额(元) |
(表格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制作表格格式)
投标人电子签章:备注:
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序号 | 商务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承诺 | 偏离 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
2 | 服务地点 | |||
3 | 服务期限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名称 | 2021-2022 年度滨湖新区生活服务处餐饮运营管理服务 |
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
服务时间 | |
服务标准 |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由投标人准确填写。
提供符合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 20 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x规程所指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
系统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三条 x规程适用于《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资产类项目。
第四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五条 为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的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 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具备用于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功能,为行政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监察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七条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合肥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对入库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公示。
主体库成员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作出信用承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主体库中填写的文字信息与上传扫描件的信息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投标文件引用的主体库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
认定。
第八条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十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一条 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允许投标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四条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五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六条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现场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的情形,投标人应按照招标(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第十七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电子光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二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
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 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 x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x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