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机场1-10可变车道地面标线水除、T1航站楼出发层外车道地面标线水除; ②机场1号路(出机场方向)、1-10可变车道、6号路(航安路)地面标线施划、T1航站楼楼前外车道地面标线施划。 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 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杭州xx国际机场
场区道路地面标线清除与划线项目
招 标 文 件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二Ο二二年 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杭州xx国际机场场区道路地面标线清除与划线(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①机场1-10可变车道地面标线水除、T1航站楼出发层外车道地面标线水除;
②机场1号路(出机场方向)、1-10可变车道、6号路(航安路)地面标线施划、T1航站楼楼前外车道地面标线施划。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对杭州机场场区地面标线水除并重新施划。
2.3 本工程设一个标段,要求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⑤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 资质;
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⑦ 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地面标线施划或水除项目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
①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若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参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通过网络下载方式发放。
4.2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4.3 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1月17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派专人于2022年1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xx国际机场物业安检楼503,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邮寄)方式的,请于2022年1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xx国际机场物业安检楼503,逾期无效。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等媒介上发布,相关媒介如下:
6.1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主页 xxxx://xxx.xxxxxxxxxx.xxx
6.2 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xxxx://xxx.xxxxxxxxx.xxx
6.3浙江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
6.4 浙江政务服务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6.5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xxxxx://x.xxxxxxxxxxx.xx
6.6招天下 xxxxx://xxx.xxxxxx.xx
0.xxxx
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重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投标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招标监督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xx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周工 电话:0000-00000000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杭州xx国际机场 场区道路地面标线清除与划线 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1.3.2 |
工期要求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最短工期和详细的进度计划。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验、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自报竞争性工期,但不得超过招标人明确的工期要求。一旦中标,该工期即为合同工期。整个项目工期安排应服从招标人要求。 |
1.3.3 |
施工地点 |
杭州xx国际机场内 |
1.3.4 |
质量要求 |
符合合同要求且一次验收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无需办理临时控制区通行证 联系人:xxx 电 话:0571-83837612 踏勘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杭州xx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组织,须办理临时控制区通行证 联系人:xxx 电 话:0571-83837612 踏勘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杭州xx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注:每个投标人踏勘现场人数不得超过2人,前往现场踏勘人员需提前3日将项目名称、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踏勘当日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3)一寸照1张。 (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引起的报价失误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投标预备会召开前48小时 形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网络下载 |
1.11.1 |
分包 |
R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形式及资格等符合性内容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要求按本前附表3.5款);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工期、质量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包括具体条文前用“★”标示的) (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弄虚作假的; (8)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 (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要求。 涉及本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3.1第3至5款,若投标人采用承诺方式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商务标符合性内容 (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R(3)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包括清单项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4)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办法条款修正的; (5)投标文件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R(6)安全xx施工费、创标化工地增加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未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要求的取费基数或费率计取的; (7)不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 (三)技术标符合性内容 (1)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或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标注“★”的条款。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负偏离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2022年 11 月 日前,请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word版本的文件)的方式提交至招标人如下邮箱:xxxx@xxxxxxxxx.xxx。 过期的疑问招标人有权不予解答。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可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发布网站: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有权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发布网站: 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R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工程各项取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规定,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按照上述文件精神执行。 2、本工程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进行报价。投标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组成。 3、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市场风险及自身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工艺要求、现场实测,组织并测算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采取的工艺及措施,并进行报价。 4、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规定交纳的规费和税金。 5、施工组织措施费和以“项”为单位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其他费用由投标人充分考虑,自行报价,不报视作优惠,中标后不再调整。 6、★计日工单价最高限价150元/工日。 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可能导致发生或增加的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不报视作优惠: a、土方(包括石块、垃圾)需外运至机场场区范围以外,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不得无故将其掩埋在机场场区范围内; b、施工过程中应对现有设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有破坏必须无条件修复至原状; c、机场为重要的公共服务类功能区,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xx施工措施,避免因施工作业影响机场的运行秩序及环境卫生; d、遇有机场重要保障任务需临时停工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指令; e、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明确需要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的费用; 航站楼不停运施工: R f、本工程为不停运施工,施工期间不得影响航站楼正常运营,需考虑噪音、粉尘、异味、防火等因素。 R g、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出现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对施工造成的影响,同时必须做好施工现场排水、固定等施工措施,确保不影响机场航站楼的正常运营。 R h、 施工期间不得影响T1楼前高架桥交通秩序。 8、本次报价均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最终以人民币办理结算。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空港城支行 帐号:1202050209904601740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和银行回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等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R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年内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并由招标管理部门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4、定标前招标人有权派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时选用的投标业绩进行核察,以确认其业绩真实情况,中标候选人必须积极配合业绩核察,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管理部门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无 有,具体要求: 以下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3、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相应任命文件;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官方网站查询页面或建设行政部门相关名单公告信息; 7、★投标人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若项目经理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社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8、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 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10、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11、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须体现关键信息,如无法体现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12、xx自律承诺书、保密承诺书、投标承诺书。 以上涉及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业绩证明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业绩证明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料原件送到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 20 年至20 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R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R / ☐ 20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R电子版文件1份 |
3.7.4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中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包装在一个(或多个)密封袋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资料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杭州xx国际机场内 杭州xx国际机场场区道路地面标线清除与划线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22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按照后送达先开的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此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公示期限: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在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为3日,公示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限: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R不要求 |
7.7.4 |
签订合同 |
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等予以增加或者减少,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者拒绝任何投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
10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凡具有《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评标中,发现有投标文件存在《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行为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否决,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材料及时移交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列入招标人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2、定标前招标人有权派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时选用的投标业绩进行核查,以确认其业绩真实情况,中标候选人必须积极配合业绩核察,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列入招标人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中标合同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签订。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前附表为准。 |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施工地点和技术标准和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施工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年(20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1.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http://www.hzairport.com/tender/index.html)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补充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http://www.hzairport.com/tender/index.html)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公告(补充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需材料(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和银行回单复印件;
②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五)。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导致取消中标资格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中标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字样,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1.4 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以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作默认开标结果。
5.1.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随身携带下列资料提交招标人
(1)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亦可);
(2)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或汇款凭证或银行回单(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亦可)。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7.7.4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等予以增加或者减少,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者拒绝任何投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偏高,招标人无法接受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经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少于三个且不具备竞争性的,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布流标公告,重新招标或新一轮的招标公告即表示本项目上一轮招标已流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年内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五)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六)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
(七)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八)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审细则
(一)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审查项所需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文件如存在评审条件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认定,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
(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改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改,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三)报价算术性修正
投标报价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以及投标总价与各清单项目报价合计不一致时,一律以投标函中用文字表示的投标总价为评标价,计算报价分时不作调整。
当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时,评标委员会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必须书面确认修正价格,承诺如中标接受修正价格为合同签约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当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位少于三家时(不包括三家),应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是否具有竞争性,如果有竞争性,则评标继续进行。
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对技术、商务等方面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若评标委员会的评分表中计分不在分值范围内的,则该评分表无效。
1.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10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统一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下表)。
序号 |
资信评分细则 |
分值范围 |
1 |
企业实力:投标人企业规模、资质、市场占有率情况,横向比较后评分。 备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0-5 |
2 |
业绩:投标人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道路标线施划或水除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文件。 |
0-5 |
2.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20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下表),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
技术评分细则 |
分值范围 |
1 |
根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实施内容的工艺、机具和仪器,配置的技术管理人员和专业工种等)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 优良的得2.6-4分,较好的得1.6-2.5分,一般得0-1.5分。 |
0-4 |
2 |
根据项目实施期间安全文明保证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 优良的得2.6-4分,较好的得1.6-2.5分,一般得0-1.5分。 |
0-4 |
3 |
根据投标人的原材料供应商是否稳定、产品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手段是否科学合理、产品质保期是否满足需求等 ,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 优良的得2.6-4分,较好的得1.6-2.5分,一般得0-1.5分。 |
0-4 |
4 |
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到位以及施工期间人员配置,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 优良的得2.6-4分,较好的得1.6-2.5分,一般得0-1.5分。 |
0-4 |
5 |
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承诺,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 优良的得2.6-4分,较好的得1.6-2.5分,一般得0-1.5分。 |
0-4 |
2.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审 ☐ 60分 R 70分 ☐ 80分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R 二次平均法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报价平均值: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评标价在5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3)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与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中的次低投标评标价(不足4个的与最低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60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30分的,计为30分。
3.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报价分+技术分。
4.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排序。
(2)当有效投标文件只有一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纪要(若有);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其他建议。
六、定标
1、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部分,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3、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乙方:
住所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竣工。工期总共为 个公历日。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在施工开始前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身份证号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从进场施工之日起,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影响与周围单位的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或损坏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风险和费用。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相应顺延。
4.3乙方非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或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则工期不顺延,且乙方须向甲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4因涉及甲方要求的设计或工程量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
(1)固定总价。
(2)固定单价。可调价格按 规则计算。
采用固定总价,如有变更需经结算审计,采用固定单价均需经结算审计。甲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按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最终审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核减追加费按核减额(包括全过程审计中联系单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的5%计算,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核增部分以核增额为基数,费率为5%,由乙方直接支付审查费用。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申请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办理款项支付:
质保金: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的2.5%,待质量保修责任期满,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已经完全履行质量保修责任,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后一并无息支付。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未完全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则发包人有权不向承包人支付该等质量保证金,且发包人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供应的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用支付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1000 元违约金;如延误工期达到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本条规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行政处罚),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就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工程保修事宜由双方签订保修协议。
11.2本合同一共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工程质量保修书
(2)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以下为签署页)
甲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届满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经发包人确认核实,承包人不存在违约情形以及质量保修不存在问题后15天内无息返还质保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自行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修复部分的质保期自修复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持续抢修直至修复。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修理,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与第三方确认后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对责任方的确定产生疑问或争议的,依发包人委托的鉴定机构所出具的独立报告来确定。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在承包人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遇下列特殊情况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或管理单位可以对一定金额(材料安装类5000元,土建类 100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进行应急处理,先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于收到通知后7日内支付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
a.紧急抢修事故时,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b.直接影响到工程正常运行或危害人身财产及财产安全时;
3、发包人或工程管理单位认为需召开维保工作协调会时,承包人应当准时参加,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必须当场确定解决方案,承包人对其派出与会人员的签字确认负全部责任,并应当执行会议决定。否则,视作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
4、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工程维修费用或对第三人赔偿损失的,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应承担的费用或损失金额,承包人应于收到通知后7日内支付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
5、承包人负责保修的质量,工程保修项目完成后须经发包人或工程管理单位代表验收签字方视为完成相应保修项目。工程保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出现同类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维修。对于更换了重要组件或整个设备的较大维修项目,它原有保修日期应从设备更换或大修之日起重新按国家有关最低标准确定。
对同一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维修两次后,再次发生该质量问题的,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有权安排自行维修、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于收到通知后7日内支付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
6、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盖章,作为本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质保期届满且发包人书面确认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工作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附件2: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建设项目工程建设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承包人:
为了保护公民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保障机场安全、有序运行和工程施工安全,保持良好的施工、生活秩序和饮食、环境卫生,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及标准,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一、发包人对承包人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的具体内容是:
1、无责任死亡事故和群伤事件。
2、无重大经济责任事故。
3、无空防安全事故。
4、无影响机场运行的不安全事件。
5、无七类重大刑事案件(杀人、绑架、强奸、放火、爆炸、劫持、故意伤害致死)及其它严重、恶性案件。
6、无因未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发生劳资纠纷。
7、无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8、无计划外生育。
9、无因上述原因引发无序维权事件。
上述情况的认定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0、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执行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和本协议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权监督承包人消除不安全隐患,承包人懈怠或拒绝本协议条款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的,经发包人书面通知未按时限和要求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对违反协议行为追究违约责任或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11、发包人联系和协调机场公安机关,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并协助承包人联系机场公安局商定有关工地安全保卫事宜。
12、发包人利用施工例会等定期分析和掌握工程的治安情况,通报当前治安形势,交流工作经验,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13、承包人未按要求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未在限定期限内整改的,发包人有权直接购置并配足,另增加20%的管理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依据民航行业和标化工地要求,工地及临舍实施封闭管理,进出工地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及时办理相关人员和车辆的施工通行证件。发包人组织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主要是机场运行、空防、不停航施工等方面安全知识),承包人应按行业规范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承包人不履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发包人可强制组织有偿培训及其它强制措施。
15、发包人建立由监理、施工、设计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网络,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工作,审核承包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督查承包人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视情审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进行统一规划和监管,完成后临时设施场地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原状。
17、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承包人因建设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发包人应当及时提供。
18、发包人不得对承包人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19、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承包人工程款。
三、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权利和义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用手册》以及其他安全文明的法律、法规,遵守机场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0、落实施工安全责任,所涉工程依法实行总分包制的,总包单位应对施工安全负总责,以安全责任书的方式确定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承包人应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1、承包人应开展风险管理,结合风险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2、承包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行业作业人员及其资格资质须向发包人备案,并持证上岗。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应当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专家验证,且须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2.1 基坑与降水工程;
22.2 土方开挖工程;
22.3 模板工程;
22.4 起重吊装工程;
22.5 脚手架工程;
22.6 焊接、切割、爆破、拆除作业工程;
22.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3、承包人不得在机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施放烟花、爆竹、气球等升空物体;建筑生活垃圾定点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焚烧垃圾等物品制造烟雾;不得饲养动物;不得随意丢弃飘浮物。
24、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规划要求搭设临时设施,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但发包人的验收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其搭设的临时设施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25、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大门应设专职保安实施不间断的监管,并设监控设施。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区域与机场控制区间应设置硬质围档,并加装防攀爬设施。
26、承包人应做好装修施工阶段成品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层层签订成品保护责任书,真正落实成品保护现场管理的各项措施。
27、为保障民工合法权益,承包人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27.1承包人应当在民工上岗作业之前,与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共同对每位民工进行安全施工、规范用电、消防安全、文明行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特殊岗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应急预案,对民工的工作、生活进行严格管理,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生活服务。
27.2承包人应当监管下属劳务单位在招录民工时必须与民工班组签订详细书面合同(无下属劳务单位的,承包人直接与下属施工班组签订),就具体的工种、工价、工作量、出勤、签工、质量控制、工期、验收、结算方式、何时支付工资、付款方式等要素进行约定,并且与每位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7.3承包人与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双方就单价、工程量、造价、质量控制、结算方式、工期、验收、何时付款、付款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临时增加的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出具的施工联系单作为依据,双方及时签字确认。
27.4承包人要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款,承包人与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双方就民工工资款专设监管账户,未经承包人同意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无法出账,做到专款专用。承包人对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发放民工工资应当派员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27.5承包人支付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进度款之前,有义务查阅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前期民工工资足额发放的书面材料。
27.6承包人应制定相关约束性制度,落实措施,预防、杜绝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无序维权事件发生。
27.7若民工或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维权,承包人应负相应举证义务。
27.8一旦发生民工无序维权,承包人主要领导应当及时到场,督促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负责人劝离民工,并积极配合发包人相关部门协调处置。
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上述工作有随时监督检查的权利,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检查。
(二)空防安全管理
28、必须严格遵守民用 航空安全、空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机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属于机场不停航施工项目或需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项目,其人员和车辆实行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制度。
29、通行证的办理遵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规定。在申请办理人员通行证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证照及其它相关资料,并进行背景调查,防止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入施工队伍;在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时应当提供车辆、设备的有效证件和检验记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上述通行证由承包人提出申请,报发包人备案,办证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30、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人员和车辆需由发包人派员负责引领并主动接受机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服从机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无通行证者一律不得进入。
31、应当加强通行证的管理,建立管理台帐。通行证仅限持证本人、本车使用,严禁转借、涂改和冒用;持证人员发生调离、辞退、开除等情况的,应及时收回通行证交由发包人报机场公安机关注销;如发生人员和车辆通行证遗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持证车辆重新调配或报废的,应及时将通行证交由发包人申报注销。上述环节因承包人管理不力发生问题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32、距运行中的控制区围界5米内严禁堆放材料、设施和停放车辆、机具。临近控制区一侧施工围栏必须做到符合高度要求,牢固可靠。施工期间,属于机场不停航施工或需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加强巡查和管理,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空防安全教育,杜绝施工人员攀爬、翻越、跨越隔离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和向控制区内传递物品等影响机场运行、空防安全的事件。
(三)不停航施工安全管理(仅指进入控制区从事不停航施工项目)
33、不停航施工是指在机场不关闭并按照航班计划接受和放行航空器的情况下,在飞行区、部分航站区内实施工程作业。不停航施工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191号令),严格按照发包人制定的有关《不停航施工组织管理方案》进行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3.1、在机场有飞行任务期间,禁止在跑道端之外300米以内、跑道中心线两侧60米以内的区域进行任何施工作业。如承包人需在跑道端300米以外、跑道中心线两侧60米以外区域施工的,机具、车辆的高度不得穿透障碍物限制面。除特别批准外,在滑行道、机坪道面边线以外施工的,应当与道(坪)边线保持7.5米加上本机场使用最大机型翼展宽度0.5倍的距离。
33.2、实行不停航施工的区域,开挖的明沟和施工材料堆放处,必须根据发包人要求用桔黄色小旗标识以示警告;在低能见度的白天和夜间,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加设红色恒定灯光;材料和临时堆放的施工垃圾应当采取防止被风或飞机尾流吹散的措施。
33.3、施工机具须停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内。机场开放运行期间,必须严格控制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杜绝出现机具、车辆侵入飞行活动区或超越机场净空限制面等情况。
(四)社会治安管理
34、遵守国家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并纳入发包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体系,配备专职(兼职)综治联络员,负责治安、交通、消防、帮教、计生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力量及各项治安保卫制度,治安联络员名单和有关制度要报发包人和机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
35、进出口大门应设立门卫,人员和车辆凭发包人制发的施工通行证进出,并接受发包人安保人员或机场公安管理人员查验。
36、做好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对重要部位和物资、设备,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
3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预防“黄、毒、赌”、斗殴、偷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主动接受发包人和机场公安机关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38、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杜绝各类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9、制定包括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性事件在内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及时报告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处置工作。
40、员工宿舍必须定人定位,不得男女混住,不准留宿身份不明的人员,留客住宿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登记备查,保证生产、生活区的安全。
4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拟居住30天以下的,应及时到机场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拟居住30天以上的年满16周岁人员, 应在10天内到机场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42、负责工程建设期间施工队伍中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孕情监测,确保无计划外生育的情况发生。
(五)消防安全管理
43、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健全消防安全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员),建立消防应急队伍,并报发包人和机场公安局消防部门备案。
44、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等各项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并在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
45、施工中使用明火,使用电、气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须经机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防火监护人、接火盆、配足有效的灭火器材、清理附近的可燃物等。
46、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悉本岗位防火措施、遇险报警、初期扑救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7、自行搭建临时用房应符合防火设计规范,建立、健全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严禁不按规定用火和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交通安全管理
48、加强对下属员工、驾驶人员、承运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车辆进出机场和施工场地均应服从交警及其他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49、与承运单位或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实行交通安全检查考核制度,配备交通安全联络员,对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台帐,减少或控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50、确保各类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得使用假牌、假证、无号牌、无行驶证、无保险和带故障、检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
51、所有运输车辆均应办理施工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和限定速度行驶,不得违反车辆装载规定,严禁沿路抛洒装载物。进入控制区施工车辆应安装并开启黄色警示灯。
52、在施工现场内及进、出口处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53、占用、挖掘道路,跨越道路架设、铺设管线以及大型机械进出机场须提前与发包人协商,征得发包人和机场公安局交警队同意,并采取防护措施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方可实施。
四、违约责任
54、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如有违反,发包人可以追究承包人责任;承包人违约情况严重,或是社会影响恶劣,又或是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重大损失,发包人可解除施工合同且不须向承包人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的责任。
55、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20%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金。承包人在生产施工中一旦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损害而未予赔偿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支付赔偿费用,如发包人的损失超过该部分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向承包人追偿实际损失。承包人未实现本协议安全管理目标的,视违反的程度以及实际损失情况扣除本协议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违反上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空防安全管理、不停航施工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或交通安全管理条款的,发包人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扣除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将严格按照本协议附件《基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扣除标准》约定扣除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继续追偿。若导致发包人遭受第三方的索赔,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该等赔偿责任。
56、承包人未尽本协议27条应尽义务,致使民工或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无序维权事件发生的,发包人可按争议金额暂扣承包人部分工程款,作为该事件的应急使用款。最终根据该争议仲裁、判决或协商结果,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承包人未尽本协议27条应尽义务,致使民工采取堵路、封门、冲关、静坐、上访、私贴标语、殴打他人、损毁财物、扰乱秩序、绝食、自焚、自杀等方式维权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外,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事件一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在事件中每受伤一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每死亡一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该笔款项由发包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构成本项违约的事实,以公安部门的接处警记录或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为准。
57、承包人确认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罚款或赔偿金标准合理,承包人同意受发包人依据本协议书所制定的具体违约金、罚款或赔偿金标准的约束,承包人确认其已明白无误的了解该等具体的扣罚标准,承包人承担了该等违约金、罚款和/或赔偿金并不免除其应按合同约定予以全面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五、本协议书附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场区道路地面标线清除与划施工合同》后,本协议书自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一、地面标线水除及施划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水磨除线 |
带回收功能(含路面清洗) |
平方 |
200 |
2 |
热熔型标线 |
1、材料品种:热熔反光材料;2、标线涂料中应含 18%~25%的玻璃微珠,反光型软化点为90~125℃;3、符合GB51038-2015规定要求 |
平方 |
1600 |
3 |
热熔路面文字(6米) |
1、材料品种:热熔反光材料;2、标线涂料中应含 18%~25%的玻璃微珠,反光型软化点为90~125℃;3、符合GB51038-2015规定要求 |
个 |
80 |
4 |
热熔导向箭头(6米) |
1、材料品种:热熔反光材料;2、标线涂料中应含 18%~25%的玻璃微珠,反光型软化点为90~125℃;3、符合GB51038-2015规定要求 |
个 |
70 |
以上为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各投标人报价时按照本清单进行报价,实际工程量以完成功能要求及现场情况为准。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 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等基本要求
(一)、工艺要求:1,常温标线采用高压无气喷涂。2,热熔标线施工方面,边实线及分道线采用高压空气辅助喷涂,箭头,文字,停止线,人行横道等线采用刮涂。
1、施工准备
施工前,首先进行图纸技术交底,材料检验。
2、常温型涂料标线工程
①施工方法
采用高压无气喷涂划线车喷涂,施工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②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 测量放线 打水线 清洁路面 喷涂标线 清理现场 计量统计 计量统计 检验签证
③施工工艺流程
3、刮涂型热熔涂料标线工程
①施工方法
采用热熔划线机涂敷路缘实线,虚线,人行横道线,停车线及其它特殊标线。施工中严格控制标线厚度。
涂下涂剂采用高压无气划线车喷涂下涂剂。
标线施工前打水线(含滑石粉)采用水箱自压式车载自溜打水线。
②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 测量放线 打水线 喷下涂剂 清扫路面
涂敷标线 修毛边 清理现场 检验签证
③施工工艺
4
设置警示标志
测量定点
放 线
清扫路面
涂底漆
涂料釜加热
打标准线
标线车
底漆干燥
转移施工标心
冷却干燥
空气助力喷涂喷涂
虚线打点
、喷涂型热熔标线施工流程及工艺要求
测量定点放线,根据图纸定出基准点,清扫路面,虚线打点,涂底漆,热熔釜加热,在喷涂过程中,玻璃珠均匀撒播,喷涂标线干燥冷却后方可放行通车。
施工流程及工艺要求:由于热熔喷涂型标线涂料的施工机械体量较大,不同于普通热熔刮涂型的机械,所以在工序要求方面也有很大的不同,根据施工经验,建议热熔喷涂型的标线施工流程如下:
设置安全作业区
施工队到达施工现场后,应首先使用安全反光锥以及导流标牌等安全工具将标线作业面隔离出来,以保证施工安全。
融化标线涂料
在热熔釜中投入1/4-1/3的涂料,点火进行加热,在涂料基本融化后,启动搅拌系统,同时增强火力,继续投入涂料至3/4的涂料桶容量,随时观察釜中温度,待升温到预定的施工温度后,开启放料门放料。
注意事项:(1)、出料温度控制在190-210°之间;(2)、禁止加热到过高的温度,避免涂料中有机物质的焦化、变质;(3)、釜中涂料在出料温度下加热不宜超过2小时;(4)、计划好投料数量,待施工结束时釜内涂料不宜过多,最好控制在总容积的1/3或者1/4之内,避免下次长时间的加热导致能源的浪费。
待施画作业面清扫
设置标线的路面应清洁关注,无松散颗粒物,灰尘,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质,宜使用风力净路机进行清扫,发现作业面上有泥污或其他不易清除的杂物时应使用钢刷式打磨机进行彻底清除。
测量放样
在路面上用百米绳或者测距仪进行测量作业面并在适当的位置做出标记,放样时应保证实线横向偏位在±10mm之间,虚线纵向间距误差在±20mm之间,标线长度误差在0-20mm之间。
预设水线
选取合适的基准点,量出划线位置后,使用不易褪色的水性涂料沿放样线施画水线,为下一步正式施工提供标尺基准,要求施画的水性保证线形流畅,美观。
涂刷下涂剂
用下涂剂喷涂机进行下涂剂的施工,保证下涂剂的喷涂均匀,待下涂剂彻底干燥后再施工标线作业。
注意事项:1、下涂剂不宜喷涂量过大,否则会影响标线涂料与路面的结合力。2、必须待下涂剂彻底干燥后再进行标线施工,以保证标线与路面的最佳粘接效果。3、新修的沥青路面可根据路面的清洁情况来决定下涂剂的喷涂,特别干净清洁的路面可以不用下涂剂。4、水泥路面必须要涂下涂剂。
正式标线作业
将乘驾式自动喷涂标线机上面加热系统点燃,对作业设备进行预加热5分钟,然后将在热熔釜中加热熔融至施工温度的涂料放入喷涂标线机,同时将面撒的玻璃珠加入标线机上面的玻璃珠罐中,然后再对相应系统加压;将划线机的导向杆调整到与预标线一致的位置,随后启动标线机,对作业面进行标线作业。
注意事项:(1)、热熔喷涂型路面标线涂料在运输中应防止雨淋及受潮。(2)、喷涂标线施工,如遇到雨天、尘埃大、风大、温度低于10℃时均应暂时停止标线施工。(3)、施画时应保证施工的连续性,接好一车涂料后应尽量不间断的将这一车料施工完毕,尽量减少起车和停顿的次数;(4)、划线车的行走速度要根据实际施工时涂料的流动性与车辆的性能来进行调整,原则上应控制在4-6公里之间;(5)、标线的涂层厚度应保证在0.8-1.2mm之间,在施工中应经常性的测量,以保证标线厚度的一致性。(6)、在对划线车加料时要保证对喷枪及导热管的加热,长时间停工时要将喷枪中和相关中的涂料清理干净,保证施工时不堵枪。
清理与保护
划线完成后,对标线进行彻底检查,如发现有施工错误或者多余的毛边,要立即进行清理,修整,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标线的实用和美观。同时要待确认过标线彻底干燥以后,再撤除隔离设施,开放交通。
4、振荡标线工程
①施工方法:采用振荡划线车施划振荡标线。施工中严格控制标线厚度。涂下涂剂采用高压无气划线车喷涂下涂剂。
标线施工前打水线(含化石粉)采用水箱自压式车载自溜打水线。
② 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 测量放线 打水线 喷下涂剂 清扫路面 涂敷标线 修毛边 清理现场 检验签证
5、彩色路面标线
1)所需设备:发电机、电动搅拌器、打磨机、手推式路面清洁机、吹风机、硬毛刷、扫把、毛滚筒、铁锹、反光锥、美纹纸
2)铺设条件:
温度:地面温度不低于5℃,不高于50℃;
湿度: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85%;
平整度:三米直尺高差不超过6mm;
基础:混凝土地面、沥青地面直接施工(新混凝土基础保养不小于28天)。
路面干燥度测试方法:施工前要做一个路面干燥度测试再开工,因为施工路面不可以有水或带有潮气,潮湿。有潮气,潮湿的路面会大大的降低黏合剂的对路面的附着力,严重影响黏合质量。下雨后,最少要隔个3天,并做一个路面干燥度测试再开工。路面干燥度测试:将一平方大小的塑料薄膜铺在将要施工的路面上,周边用美纹纸密封好。24小时后打开薄膜就可以观察路面是否有潮气。如果有潮气就推迟一天再做一次测试,确认路面彻底干燥再开工。
(1)清除路面污渍、浮尘,打磨清理清扫路面,先用反光锥或其它警示护栏把需要铺设的路面围闭起来,然后使用扫把或路面清洁机把地面上的杂物及其它垃圾清扫干净,再使用吹风机把地面上的灰尘清理干净。注意:施工路面不可以有水或带有潮气,潮湿的路面会大大的降低黏合剂的对路面的附着力,严重影响黏合质量。
(2)胶带界线施工区域,预留伸缩缝:用美纹纸贴在图形的外边,不能贴在图形的内边,同时一定要贴紧地面,预留伸缩缝每16米切割一条温度缝。
(3)涂布两道高渗透改性进口柔性改良聚氨树脂,把毛滚筒泡到黏合剂里面后拿出,然后逐步把黏合剂倒到要施工的地面上,用毛滚筒进行摊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桶黏合剂的摊涂时间尽量控制在5分钟内完成摊涂,最长不能超过7分钟,否则会影响质量,施工人员在铺刷底漆要细心注意检查哪些地方没有均匀摊涂好黏合剂,尽量保证黏合剂的厚度一致。
(4)在摊铺好的胶对剂上直接抛洒彩色防滑陶瓷颗粒,养生30分钟;
(5)清扫未胶结牢固的彩色颗粒(将没有粘接牢固的砂粒用扫把清扫,回收,再用吹风机将无法清扫的松散颗粒清理干净);
(6)养护30分钟,清理现场,完工.
(7)施工技术要点
A、道路标线执行(高等级公路施工技术规程)1.1.1-1.4.1进行施工。
B、标线材料应符合部标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非经交通部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不予使用。
C、标线的颜色及形状应符合现有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1038-2015)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D、喷刮涂标线之前,道路表面上的污物,松散的石粒和其他杂物应予以清除。
E、气候影响,路面潮湿,不进行施工。
二、质量保证要求
(一)、材料控制
1、路面标线材料应符合部标《路面标线涂料》(JTJ/T280—2004)和热塑标线材料应符合BS3262的规定。
2、标线的颜色及状态应符合现行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1038-2015)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3、玻璃微珠实心和镀膜玻璃微珠的品质要求符合技术规范第800章805-5的规定及符合BS6088的规定。以上产品非经交通部检测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不予使用。
4、标线所有材料均待甲方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并由甲方批准方可使用。
(二)、机械设备功能控制
1、各类型标线设计厚度施工前调试刮板头刮力。
2、热塑材料加温采用热熔釜采加温。
3、冷漆标线采用高压无气划线机喷涂,施工中严格控制喷涂压力,随时保持喷涂压力在8-12Mpa范围内。
(三)、技术控制
1、标线宽度、虚线长度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特殊标线的图案、标记如箭头及字母等尺寸应按图纸要求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1038-2015)的规定办理。
2、道路标线热熔按(高级公路施工技术规程)1.1.1—1.4.1进行施工。热塑材料放在热熔釜内均匀加到制造商推荐的,不允许加热超过制造商推荐的温度。
3、所有标线应具有顺直、平滑、光洁、均匀及精美的外观;湿膜厚度符合图纸要求。
4、涂料刮涂于路面时温度,应符合涂料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要求,否则会影响刮 涂使用寿命。
、自然条件及气候影响控制
1、气候影响、雨天、路面潮湿、尘埃大、风大,热塑型标线温度低于10。C时,常温型标线温度低于1。C时,应暂时停止施工。
2、标线施工时应确保道路交通畅通。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质。遇有杂质,应使用强力吹风机清除。
(五)自检
1、复核测量放样是否与设计图相符合,检查标线各部分尺寸是否符合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抽检不小于10%要求。
2、随时检查热塑型涂料加湿温度,玻璃微珠撒布量是否满足要求。
3、标线厚度检验,施工用于路面上的湿膜厚度应使用湿膜厚度进行检验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4、外观检查所有标线应具有顺直、平顺、光洁、均匀及精美外观,标线以外的路面,应保持清洁,不得被标线材料污染。
三、质量目标要求
(一) 质量目标
本标段质量标准为全部分项工程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F801-201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中的优良等级。
路面标线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1、喷涂标线前,路面应清洁,无起灰现象。
2、所有路面标线的设置、颜色、形状,应符合图纸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1038-2015)标准的规定。
路面标线检查项目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 |
|
1 |
厚度(MM) |
溶剂常温涂料 |
0.3-0.4 |
按材料用量计算或抽检10% |
溶剂加温涂料 |
0.3-0.5 |
|||
热溶型涂料 |
图纸规定值±0.25 |
|||
2 |
标线宽度(MM) |
±5 |
直尺:抽检10% |
|
3 |
标线长度(MM) |
±50 |
直尺:抽检10% |
|
4 |
纵向间距(MM) |
±50 |
直尺:抽检10% |
|
5 |
横向间距(MM) |
±30 |
直尺:抽检10% |
(二)外观鉴定
1、路面标线以外的路面,应保持清洁,不得被标线材料污染。
2、喷涂后的标线,边缘无明显毛边。
3、标线应顺直和圆顺,不符合要求时,应清除和修补。
4、标线色白、视认性好、宽度一致、边缘整齐、线条流畅,涂层厚度均匀、无气泡、不开裂、不发粘、无剥落等现象。标线应顺直或圆顺,边缘毛边每公里不得超过1%。
5、标线涂层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发粘等现象,颜色和外观应与标准板差异不大。
四、依据:1、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
2、若无图纸应依据美观、科学、适用的标准设置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1038-2015)标准的规定。
第三部分:标线材料技术标准要求
2、钛白粉:
1)进口钛白粉:需提供报关单,关税配额证明
2)二氧化钛含量:≤98 m/m%
3)消色力:≤114
4)PH值:≤8.5
5)吸油量:≤18 g/100g
6)筛选物:0.1 mm%
7)金红石晶含量:≤98%
三、辅料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四、其它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一)常温标线涂料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
1 |
容器中状态 |
应无结块、结皮现象,易于搅匀 |
||
2 |
密度,g/cm³ |
≥1.3 |
||
3 |
粘度 |
90~130(KU值) |
||
4 |
细度,μm |
≤65 |
||
5 |
施工性能 |
刷涂、空气或无空气喷涂施工性能良好, 加热至40~60 ºC时无气喷涂性能良好 |
||
6 |
加热稳定性 |
满足试验时“容器中的状态”,KU值≤140 |
||
7 |
涂膜外表 |
应无发皱、泛花、起泡、开列、发粘等现象,涂膜颜色和外观应与标准板差异不大 |
||
8 |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 |
≤15 |
||
9 |
遮盖率 |
白色 |
≥0.95 |
|
黄色 |
≥0.80 |
|||
10 |
色度性能(45º/0º) |
白色 |
按JT/T280标准中6.1.10规定的方法测试,涂料颜色的色品坐标和反射比应符合JT/T280—1995标准5.5表6和图2中规定的范围 |
|
黄色 |
||||
11 |
渗色 |
白色 |
沥青粘上涂料反射比≥35,反射对比率≥0.80 |
|
黄色 |
反射对比率≥0.80 |
|||
12 |
耐磨性(200r/1000g后减重),mg |
≤50 |
||
13 |
耐水性 |
在水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
||
14 |
耐碱性 |
在饱和氢氧化钙溶液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
||
15 |
柔韧性(5mm) |
应无开裂、剥离现象 |
||
16 |
固体含量,% |
≥65 |
||
18 |
逆反射系数 mcd·1x¹·m־² |
白色 |
≥200 |
|
黄色 |
≥100 |
|||
19 |
施工厚度,mm |
0.2~0.25 |
||
20 |
使用寿命 |
3-5个月 |
||
21 |
依据 |
所有测试方法及标准均应符合JT/T280规范标准要求 符合GB5768-2009,GB51038-2015规范标准要求 |
(二)热熔型涂料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
1 |
密度(g/cm²) |
>1.98 |
||
2 |
软化点(ºC) |
93-105 |
||
3 |
不粘胎干燥时间(分钟)25 ºC时 |
≤3 |
||
4 |
涂膜颜色与外观 |
涂膜冷凝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发粘等现象,涂膜颜色和外观应与标准板差异不大标。 |
||
5 |
色度性能 |
白色 |
色品坐标(X,Y) |
在以下四角点色品坐标组成的四边形内 (0.350,0.360);(0.300,0.310); (0.290,0.320);(0.340,0.370) |
亮度因数 |
≥0.75 |
|||
黄色 |
色品坐标(X,Y) |
在以下四角点色品坐标组成的四边形内 (0.351,0.468);(0.464,0.534); (0.527,0.483);(0.477,0.433) |
||
亮度因数 |
≥0.45 |
|||
6 |
抗压强度(MPa) |
≥16 |
||
7 |
耐磨性(mg) |
200转/1000g后减重:≤56 |
||
8 |
耐水性 |
在水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
||
9 |
耐碱性 |
在饱和氢氧化钙溶液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
||
10 |
加热残留份 |
≥98.5 |
||
11 |
内掺玻璃珠含量(%) |
大于等于20 |
||
12 |
流动度(S) |
35±5 |
||
13 |
进口R930钛白粉 |
应提供进口材质单 |
||
14 |
进口石油C5树脂 |
应提供进口材质单 |
||
15 |
使用寿命 |
≥24个月 |
||
16 |
涂层厚度mm |
≥1.5 |
||
17 |
其它要求 |
依据热熔融型涂料相关国家标准 |
(三)、振荡标线
序号 |
项 目 |
技术要求 |
1 |
涂层厚度mm |
标线底层2.0-2.5 凸起雨线型5.0-5.5 |
2 |
雨线大小 |
按招标人要求 |
3 |
雨线密度 |
按招标人要求 |
4 |
使用寿命 |
大于等于24个月 且无龟裂 |
5 |
其他技术参数 |
参考热熔融型涂料的技术要求 |
(四)、热熔型标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
1 |
产品标志 |
成型标带、标线带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 |
||||
2 |
外观质量 |
标线带应清洁、无裂纹,边界清晰、顺直、无破损。 |
||||
3 |
柔韧性 |
标线带应柔韧、易成型。 |
||||
4 |
色度性能 |
白色 |
色品坐标(X,Y) |
在以下四角点色品坐标组成的四边形内 (0.350,0.360);(0.300,0.310); (0.290,0.320);(0.340,0.370) |
||
亮度因数 |
≥0.35 |
|||||
黄色 |
色品坐标(X,Y) |
在以下四角点色品坐标组成的四边形内 (0.545,0.454);(0.487,0.423); (0.427,0.483);(0.465,0.534) |
||||
亮度因数 |
≥0.27 |
|||||
5 |
逆反射系数 mcd·1x־¹·m־² |
白色 |
Ⅰ级≥500 |
|||
Ⅱ级≥250 |
||||||
黄色 |
Ⅰ级≥300 |
|||||
Ⅱ级≥175 |
||||||
6 |
耐磨性 ,mg |
200转/1000g后减重:≤60 |
||||
7 |
耐水性 |
在水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
||||
8 |
耐碱性 |
在饱和氢氧化钙溶液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
||||
9 |
粘接性能,N |
≥4.88 |
||||
10 |
抗滑性能,BPN (British Pendulum Number) |
长寿命标线带: A级抗滑≥45BPN B级抗滑≥55BPN |
||||
11 |
标线外现 |
标线色白、视认性好、宽度一致、边缘整齐、线条流畅,涂层厚度均匀、无气泡、不开裂、不发粘、无剥落等现象。标线应顺直或圆顺,边缘毛边每公里不得超过1%。 |
||||
12 |
涂层外现 |
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发粘等现象,颜色和外观应与标准板差异不大。 |
||||
13 |
涂层厚度,mm |
1.5~2.5 |
||||
14 |
标线形状尺寸准许误差,mm |
宽度 |
150~200 允许误差±4 |
|||
201~400 允许误差±5 |
||||||
长度 |
2000~4000 允许误差±10 |
|||||
纵向间距 |
4001以上 允许误差±30 |
|||||
15 |
标线位置,mm |
标线的位置与设计位置误差不大于50 |
||||
16 |
使用寿命 |
≥24个月 且无龟裂 |
||||
17 |
工艺要求 |
颜色 |
标带颜色种类应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1038-2015)中标志、标线所涉及的的各种不同颜色要求。 |
|||
图案 |
本招标项目所需要的标带图案应该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1038-2015)所涉及的各种标线地面标识及各种标志图案需求。 |
|||||
尺寸规格 |
本招标项目所需要的标带图案均不应为厂内加工成型产品,而应该满足不同尺寸规格、不同图案需求的现场施工要求。 |
|||||
附着力 |
热熔型标带地面标识粘贴养护期过后,标带应该自然下沉于沥青路面缝隙中与地面相结为一体,并不应因气候变化、底胶失效等原因而与地面分离或脱落。 |
|||||
18 |
依据 |
1、所有路面标线的设置、颜色、形状、应符合图纸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1038-2015)标准的规定。 2、若无图纸应依据美观、科学、适用的标准设置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1038-2015)标准的规定。 |
(五)彩色防滑地面
序号 |
项 目 |
技术要求 |
||
1 |
涂膜外观 |
干燥成型后,颜色、骨料颗粒分布应均匀,无裂纹、骨料颗粒脱落等现象 |
||
2 |
耐水性 |
在水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
||
3 |
耐碱性 |
在饱和氢氧化钙溶液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
||
4 |
涂膜低湿抗裂性 |
-10度保持4h,空湿放置4h为一个循环,连续放三个循环后应无裂纹。 |
||
5 |
抗滑性(BPX值) |
普通防滑型 |
45≤BPX≤55 |
|
中防滑型 |
55≤BPX≤70 |
|||
高防滑型 |
BPX≤70 |
|||
6 |
基料在容器中的状态 |
应无结块、结皮现象,易于搅匀 |
||
7 |
凝胶时间(min) |
≥10 |
||
8 |
基料附着性(划圈法) |
≤4 |
||
9 |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 |
快干冷涂型 |
≤60 |
|
慢干冷涂型 |
≤300 |
|||
10 |
骨料粒径(mm) |
≤4 |
||
11 |
莫氏硬度 |
≥6 |
(六)下涂剂(底油)技术要求
颜色 |
固体含量(%) |
凃布量(g/cm²) |
干燥时间(min) |
无色透明或琥珀色流体 |
35±5 |
150~200 |
≤5 |
五、标线材料的抽样检验要求:
1、将对每批进场标线材料进行抽样封存送检
将委托有权威的专业检测机构对抽样封存的样品进行专业性检测
1)材料是否达到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或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进行专项检测
2)材料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主材配比比例进行专项检测
3)材料中的主要化工材料是否达到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专项检测
2、标线材料送检检测合格后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3、将对施划后的标线进行破坏性切割取样送检
1)检测标线是否达到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检测标线中主材配比比例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检测标线中主要化工材料是否达到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4、无论检测是否达到合格要求,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担
第八章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澄清、修改文件),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1.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 如我方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如我方中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我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6)在招投标过程中,廉洁自律并对所获悉的招标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如我方中标,承诺将招标文件所附的保密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
(7)我方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情形之一;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8)我方承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
2.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包括澄清函和修改文件(若有)、所有已提供的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全部内容且无异议,并放弃提出任何误解或不明作为抗辩的权利。
3.我方同意按照你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任何其它数字或资料,并对你方可能不接受最低报价及任何报价表示理解。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年 月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须包含如下格式:
(1)投标总价封面
(2)工程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需提供电子版本,投标人中标后,另提供的投标文件副本三份中需提供书面文档)
(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需提供电子版本,投标人中标后,另提供的投标文件副本三份中需提供书面文档)
(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3)计日工报价表
(1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15)主要工日价格表
(16)主要材料价格表
(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不停航施工、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项目管理机构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
资质等级 |
|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内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已做过的类似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资格后审须知
1、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要求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澄清。
2、资格后审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主要人员、业绩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
3、企业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等,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资格后审资料目录
表名 |
表号 |
页码 |
备注 |
强制性资格条件——投标人资质、信用要求表 |
表1 |
|
|
强制性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信用要求表 |
表2 |
|
|
履约行为表 |
表3 |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表4 |
|
|
投标人主要类似工程一览表 |
表5 |
|
|
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 |
表6 |
|
|
拟派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
表7 |
|
|
主要项目班子成员配备情况表 |
表8 |
|
|
廉洁自律承诺书 |
表9 |
|
|
保密承诺书 |
表10 |
|
|
投标承诺书 |
表11 |
|
|
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信用要求表
内容 |
要求 |
投标文件位置 |
投标人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
|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
|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
|
|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 资质; |
|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
|
|
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地面标线施划或水除项目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
注:1、相应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原件备查);
2、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以满足强制性要求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表2强制性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信用要求表
内容 |
要求 |
投标文件位置 |
项目经理 |
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若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参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 |
|
注:1、本表后应附上相应证明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原件备查);
2、★附投标人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若项目经理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社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3、在建项目情况暂以投标人承诺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将进一步核实;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以满足强制性要求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表3履约行为表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 |
|
1、有无被责令停业 (时间、原因) |
|
2、有无被限制投标 (时间、原因) |
|
3、有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时间、原因) |
|
说明: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若隐瞒不报,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表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申请人全称 |
|
主要业务 |
|
|||
营业执照 |
1、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证单位: |
|||||
企业资质 |
1、等级: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1、证书号: 2、发证单位: |
|||||
成立日期 |
|
现有职工总人数(人) |
|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
|||||
联系电话 |
1、地址: 2、联系人: 3、电话: 4、邮编: 5、电挂: 6、传真: |
|||||
开户银行 |
1、名称: 2、帐号: |
|||||
下属施工单位(个数、专业、年完成工作量等) |
|
|||||
组织机构框架 |
|
表5投标人主要类似工程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发包人 |
合同金额 (万元) |
竣工日期 |
业主项目经理及联系方式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 |
|
|
|
|
|
注:本表中应如实填写投标人业绩情况,附符合评分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表6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及资质等级 |
|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及职务(所在学校及专业) |
|||||||
|
|
|||||||
|
|
|||||||
已完工程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
|
|
|
|
|
||||
|
|
|
|
|
||||
|
|
|
|
|
注: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符合评分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表7拟派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及资质等级 |
|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及职务(所在学校及专业) |
|||||||
|
|
|||||||
|
|
|||||||
已完工程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
|
|
|
|
|
||||
|
|
|
|
|
||||
|
|
|
|
|
注: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复印件
表8主要项目班子成员配备情况表
姓名 |
本工程 拟派岗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学历 |
专业 年限 |
现任职务职称 |
安排上岗起止时间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到位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表9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廉洁自律承诺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贵公司项目招标要求,参加项目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贵司招标文件要求,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一、不以任何形式,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向贵公司有关人员或贵公司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审计、评标专家、顾问等中介机构、第三方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或其它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或就上述内容作出任何暗示、许诺、允诺;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报销应由贵公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
六、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七、若发现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有故意设置障碍或推诿刁难我方人员参与正常投标项目建设活动以索要好处等行为,我单位将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71-86661113。
八、如违反上述廉洁自律承诺,贵公司有权:
((1)) 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资格;
((2)) 我单位将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3)) 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贵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或其它经营活动;
((4)) 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承诺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表10保密承诺书
鉴于我方愿成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公司”))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候选人,为机场公司提供【】项目的服务。在上述业务来往过程中,机场公司可能向我方提供经营、业务、服务等有关的文件、资料、软件等信息,为维护机场公司的利益,我方就保密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1.商业秘密
1.1商业秘密是指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一切专有、不对外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经营信息((发展规划、运营状况、客户资源、货源情报、投融资计划、开发计划、标书等));
((2))管理信息((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合同管理、纠纷管理等));
((3))产品及技术信息((设计及图纸、样品及服务、技术方案、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计算机程序等));
((4))财务信息((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成本核算等));
((5))我方单独或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和我方共同为机场公司开发、设计、生产的产品、资料及相关信息;
((6))其他机场公司未对外公开的有关营运、计划、航班数据、标准、开发、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控制和租赁的资料和数据等信息以及对供应商的管理文件。
1.2、机场公司向我方披露商业秘密可以通过数据、文字及记载这些内容的文件、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录音等视听形式体现,或者是通过参观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开发的设备、运营程序而眼见的。我方一旦接触商业秘密,应立即采取保密措施。除非机场公司书面同意解禁该秘密,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为永久。
1.3、对于上述提及的商业秘密,不能仅因为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资讯中包含其内容,就认为是可对外公开的特殊情况。
1.4、以下资料不属于本承诺所指的商业秘密:
((1))我方从机场公司拟获悉之前已持有的我方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机场公司有关资料(但通过其它违约或侵权行为而获得的资料除外);
((2))已经公开或已成为常识性的资料,且该等公开并非因违反本承诺所致。
2、我方承诺将严格保密,维护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的利益。在未获得机场公司同意前,我方不得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复制任何商业秘密,或者从任何由机场公司设计的装置上窃取任何商业秘密。我方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不在任何场所使用商业秘密。我方承诺只有在在履行机场公司合约时才有权使用该等商业秘密,并只向为履行机场公司合约需要了解的员工披露相关商业秘密,并促使员工自接触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之日起,即能清楚地了解并自觉遵守其应尽的保密责任。若我方员工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本承诺所述的保密责任,则视为违反了本承诺。
3、当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终止或经机场公司要求,我方应立即返还或根据机场公司书面要求销毁所有含有商业秘密或我方在接触商业秘密后而产生的资料,以及由我方持有的任何复制品。
4、无论在双方签订任何商务合同之前、存续期间及以后,我方均当遵守法律和本承诺约定,严格保守机场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机场公司同意,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的以下方式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或以任何理由、任何目的非法侵犯机场公司的商业秘密:
((1))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2))为机场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
((3))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系统、电子邮箱、论坛等计算机网络系统上传递、转发、抄送、发布、谈论和传播商业秘密;
((4))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向亲属、朋友以及与工作无关人员泄露商业秘密,或在公共场所谈论商业秘密;
((5))擅自将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传递、寄运出机场公司办公场所或国((境))外。
((6))未经机场公司同意就以任何方式私自保存、截留含有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任何形式资料、文件和物品的复印件、复制品、副本。
((7))将含有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产品、技术或其他资料、信息向第三人销售、使用或以任何方式提供。
5、我方依法根据司法机关、侦查机关、或政府机构的合法指令而透露有关资料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此情况之下,我方必须在透露之前通知机场公司,使机场公司有机会采取合法措施进行答辩与解释;并且我方应只得透露法律上要求透露的部分机密资料。
6、我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有权要求我方立即停止侵权和进一步的对外泄露或滥用,并要求我方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有权终止甲乙双方正在执行的其他合同,而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我方已理解和承认,任何违反本承诺的对外泄露或擅自使用商业秘密,将对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系统造成很难估计的、无法弥补的损害。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因我方侵权行为造成的机场公司利益减少,该等利益包括直接利益损失((指销量、利润减少及开发费用损失))与间接利益损失((指无形资产的价值减少));((2))因我方侵权行为导致机场公司调查、维权等所花费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公证费、鉴定费、通讯费、律师费等))。
8、违约责任
8.1因我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造成机场公司的一切损失,我方应当全部予以赔偿。
8.2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下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外,还应依据合同向机场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9、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履行本承诺书发生争议,则双方均有权向机场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传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表11投标承诺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公司拟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承诺我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我方存在以上虚假承诺的,招标人有权依法取消其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