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CCGFY2024-019
四管制螺杆机风冷热泵机组(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CGFY2024-019
(电子招投标)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9
第四章 采购需求……………………………………… 43
第五章 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5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四管制螺杆机风冷热泵机组(更新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FY2024-019
项目名称:四管制螺杆机风冷热泵机组(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30000元
最高限价(元):153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富阳第一人民医院四管制螺杆机风冷热泵机组(更新改造),详见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四管制螺杆机风冷热泵机组(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 153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富阳第一人民医院四管制螺杆机风冷热泵机组(更新改造)。
备注: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8个日历日内送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到货后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即不是自然人、法人)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政策依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4年6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需现场演示除外)。
3.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3号开标室;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0X%0X&xxxxxxxx.xxxx-XX-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00x000x0000xxx0x0000x0x00xxx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富阳区“政采贷”办理指引》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_0000000000_00000000.xxxx
(3)获取招标文件的提示
①供应商注册为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后,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配置岗位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②采购人、招标人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③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人将不予处理;④采购人或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人将无法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⑤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原因,应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注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因:不适宜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原因:不适宜。
(6)意向公开不足30天说明: 见附件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xxxxxxxxxxxxxxxx000x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157865
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0571-63157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000x
邮箱:xxxxxx000@000.xxx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57188350
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0571-617721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沈女士/朱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4.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收件人:朱女士,电话:0000-000000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000-000-0000;天谷CA 400-087-8198。
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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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四管制螺杆机风冷热泵机组(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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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资金来源与预算 |
(1)预算资金。 (2)本项目预算价为153万元,最高限价为15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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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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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标时间与地点 |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xxxxxxxxx000x),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标,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议(需现场演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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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报价及费用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 (5)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计入报价。 (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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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R B不同意分包。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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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
(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2)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如需现场踏勘,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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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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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样品提供 |
R A不要求提供。 £ B要求提供, (1)样品清单、提交的时间地点、制作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样品分未超过价格分的50%; ¨样品分超过价格分的50%,理由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 ;检测内容: / 。 (4)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5)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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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现场演示 |
R A不要求演示 £ B要求演示(现场演示或视频演示) (1)现场演示时间: / 分钟,含专家提问环节。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 (2)现场演示地点:杭州市富阳区 / 样品间 (3)现场演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演示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 开标室等候,逾期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现场演示,演示人员请自行准备相关设备及网络环境进行现场演示。 投标方案演示人员须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须自行携带演示所需的计算机等设备,并准备网络环境自行调试,交易中心提供VGA接口的投影仪。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调试后离开样品间。演示时间控制在 / 分钟内。 将演示内容提前拍摄成视频并压缩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视频播放时间控制在 / 分钟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视频文件一次性(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为准,其余无效)发送至hczxfy123@126.com邮箱,演示开始后,代理机构按照演示顺序分别向各投标人获取视频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讲解视频或视频无法打开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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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属性 |
þ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风冷螺杆热泵机组。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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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适宜中小企业情况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预留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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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1)采购标的:详见采购清单 (2)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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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þ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的,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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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节能、环保要求 |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12912.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4aa179da.0.0.657e88a09bfb11eb9aaf03ad2249e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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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支持绿色发展 |
(1)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 (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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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支持创新发展 |
(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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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进口产品规定 |
R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可以就 / 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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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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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评标结果公示、公告 |
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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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鼓励有条件的采购单位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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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
R A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B本项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收取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验收合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 (2)缴纳方式:可采用转账或履约保函形式。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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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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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投标有效期 |
90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可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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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说明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投标人须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投标无效。 ▲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办理流程详见:《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_xxx/xxX0XXXXxxXXXX-xXXx0 CA热点问题汇总: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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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备份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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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3)现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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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
(1)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 (2)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合同总价不为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4)不得将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 (5)合同签订后,不得接受供应商无效承诺的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 (6)合同签订后,不得向供应商索要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 (7)履约验收环节,不得因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减免供应商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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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联合体相关说明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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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其他说明 |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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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特别说明 |
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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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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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以下表为准计算后*80%计取,计费基数为本项目预算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汇款信息: 单位全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杭州富阳支行营业部 33001617235053002802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委托本次项目招标的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5.“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材料、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本项目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7.“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的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格式见附件)。
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
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重要技术参数;“R”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三)投标委托
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进行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委托若存在现场演示环节,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标委员会核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应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根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十二、合同签订及其他“(五)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规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在开标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如有必要,将通过政采云平台以公告形式予以澄清。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相关网站发布并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修改的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相关网站发布并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 更正公告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最终澄清、修改的内容进行编制的,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并结合现场踏勘,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及函电,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汉语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不提供准确翻译资料的,投标无效。
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不提供)
(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即不是自然人、法人)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政策依据(若有);
2、商务技术文件
(1)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无效。
(2)投标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3)政府采购供应商xx自律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
(4)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信文件或说明。
(以下内容按项目评标内容提供)
(7)关于本项目的详细组织实施方案;
(8)投标产品配置表:详细列明投标产品设备清单,完整配置方案及技术指标,必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等具体技术指标,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格式见附件);
(9)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
(10)技术规格/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1)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2)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3)设备投入一览表(若有)(格式见附件);
(14)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15)技术培训、运维保障、售后服务、验收方案的内容和措施;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报价文件:
(1)报价扣除需提供的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视情况提供,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情况提供,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情况提供);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投标文件的编制:
各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导致影响评标的,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4.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签名或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等价格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报价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网站“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记录(报价)”模块进行开启报价文件操作视同唱标。经解密的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签名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开放在线签字确认环节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确认报价,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见前附表。如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在之前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3)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视同放弃投标。
(4)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可撤销。
四、开标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与在线电子投标,否则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一)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二)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三)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特别说明:
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
3、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个别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情况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以上奇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开始之前,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评审专家担任组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如需在线询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询标澄清。
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
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1)-(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二)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4.在开标、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5、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样品评审(若有)、投标文件的澄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1.投标文件初审
(1)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特别声明: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应当如实填报,因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审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样品评审(若有)
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后续评审程序。如项目有样品展示环节,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进行样品评审。
3.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签名或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审结束后,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及技术评审结果,如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废标。
5.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
资格和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公布后,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报价文件有关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公开信息作为唱标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开放供应商在线签字确认环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无异议,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的报价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作有效,经投标人确认后(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6.推荐中标候选人与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同时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无效的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手续的;
(二)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
(四)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的;
(五)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未如实填报,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
(七)投标人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等情况,且不属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可不对《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第(一)款第4点作出承诺,但未详细说明失信记录的情况的。
(八)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
(九)递交两个或多个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的,或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
(十)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文件(有不响应带▲号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或其投标内容有重大缺项或者涂改模糊处未作有效修正或者实质性内容表述矛盾歧义,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的;
(十一)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
(十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最新澄清、修改的内容进行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十三)商务技术偏离表内容与实际不符的。
(十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十五)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或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
(十六)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
(十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十八)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应材料的。
(十九)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二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投标产品或服务不一致的;
(二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二十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二十三)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二十四)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二十五)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二十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的;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的。
(二十七)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投标无效: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二十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有前述情形但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二十九)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
(三十)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十一)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三十二)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杭州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
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
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八、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九、重新组织采购
(一)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代理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5.因质疑答复,改变原中标结果,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通过质疑处理等方式依法改变评审结果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改变原因和依据进行公告)。
6.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5条规定处理。
十、定标
(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签字确认。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一般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确认采购结果。如采购单位不在当天确认采购结果的,应当制定采购结果确认的相关规则、内控制度,明确采购结果确认经办岗位、审核审批岗位、程序、时限、投标(响应)文件和评审资料保密责任等。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成交)候选人撤销投标(响应)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
(二)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纸质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
(一)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招标人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二)录音录像。招标人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十二、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已申领电子签章的单位可在线签订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由采购代理机构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通报。
4.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采购人将书面报告财政部门。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6.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7.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延迟付款是否支付利息,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8.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可约定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支付采购资金,不得强制中标人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不得以审计作为支付中标人款项的条件,不得约定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预留质量保证金。
9.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并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1.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动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12.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及中标人各执壹份,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执壹份。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自动备案。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二)履约保证金
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采购人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三)款项的结算
1.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货款的结算,结算时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2.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浙江省财政厅要求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鼓励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5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者其他担保措施。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 - 【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3.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按季度支付合同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即时支付。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延迟付款。
4.采购人不得无故拒绝或者迟延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应当畅通供应商催款维权渠道,及时处理诉求,维护政府公信力。供应商对于采购人违规拖欠账款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5.发生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五条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四)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工作小组进行验收。
1.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按照合同规定的验收方案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2.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验收小组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相关专业人员人数不得少于验收小组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公共服务项目,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出具意见。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参加验收小组。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
3.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报告明确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除涉密情形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结果应在采购人评价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依法及时处理。
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如采用书面形式的询问函范本详见附件1。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委托协议书》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中针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文件前附表内容”“报价内容”等内容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中针对“现场考察、答疑会”“采购人负责接收和保存的样品”“资格审查”等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的环节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及过程中的其他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即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2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合同》的规定:对采购文件中针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文件前附表内容”“报价内容”等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中针对“现场考察、答疑会”“采购人负责接收和保存的样品”“资格审查”等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的环节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招标文件获取日期及政采云截图。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5.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7.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8.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0.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3或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2.各合格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投标价格得分。
3.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评分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评分(30分)
1.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2.价格分的计算: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100;
(二)商务及技术评分(70分)
1.商务及技术分的计算。
商务及技术评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及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细则 |
分值 |
打分方式 |
|
1 |
业绩 |
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项目结算发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
||||
2 |
认证证书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体系认证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0-3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计分。 |
3 |
客观分 |
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1分。 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得分。 |
1 |
客观分 |
||
投标产品具有同系列检测报告的得1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不得分。 |
1 |
客观分 |
||
投标产品具有CRAA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 |
1 |
客观分 |
||
3 |
政府采购政策 |
对所投产品的综合节能性打分,能效等级一级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能效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com.cn/search/40/index.html) |
2 |
客观分 |
4 |
响应情况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的“三、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四、商务条款”的得22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需提供主要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技术支持资料(生产厂家证明资料、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或证明文件(检测报告、鉴定文件等),技术偏离表技术要求中响应规格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如投标人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模糊,评标委员会有权利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
22 |
客观分 |
5 |
响应产品性能 |
响应产品整体性能的优越性、技术的先进性和配置的适用性: 所投产品的整体性能强、技术先进、配置完整的得4分;所投产品的整体性能较强、技术较先进、配置较完整的得3分;所投产品的整体性能有缺陷或技术不先进或配置未齐全的得2分;所投产品的整体性能差或技术缺乏创新或配置不完整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重点根据所投设备的电脑控制部分、压缩机部分、冷凝器部分、蒸发器部分、安全保护装置等主要部件的技术先进性进行综合评议。 |
4 |
专家打分 |
6 |
质量保证措施 |
确保产品质量的保证措施: 保证按交钥匙方式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本项目,确保产品制造质量、现场安装质量、检测设施等措施的合理性,方案完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措施切实有效的得4分;方案基本完善、有针对性、措施较有效的得3分;方案大部分完整、有一定针对性、有措施的得2分;方案部分完整、部分具有针对性、有措施的得1分;方案欠缺、措施不明确或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专家打分 |
7 |
实施方案 |
对本项目背景、现状的理解与分析: 能够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切合实际、合理可行、全面详细的得4分;能够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切合实际但不够全面详细的得3分;基本符合实际、较可行详细的得2分;部分符合实际、部分可行详细的得1分;思路不切实际、可行性较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4 |
专家打分 |
针对本项目重点及难点的把握情况: 内容清晰、完整,能够完全针对项目需求的得4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大部分内容内容清晰、完整的得2分;简单、不清晰、有缺失的得1分;内容混乱、缺失严重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4 |
专家打分 |
||
针对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方案科学、可靠、成熟、合理,完整可行的得4分;方案基本科学、可靠、成熟、合理,基本满足需求的得3分;方案部分科学、可靠、成熟、合理,部分满足需求的得2分;方案内容简单的得1分;方案不可行或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专家打分 |
||
供货、拆除旧机、安装进度、安装、调试计划: 方案科学、可靠、成熟、合理,完整可行的得4分;方案基本科学、可靠、成熟、合理,基本满足需求的得3分;方案部分科学、可靠、成熟、合理,部分满足需求的得2分;方案内容简单的得1分;方案不可行或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专家打分 |
||
8 |
项目组成员 |
1、服务响应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
3 |
客观分 |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的得1分; |
1 |
客观分 |
||
3、为本项目构建稳定的不少于4人的项目团队。团队人员技术能力、专业总体水平强的(包括团队人员从与项目实施相关的电焊工等与设备安装相关、质量管控、资料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高空作业、品牌认证的售后人员)。涵盖以上七个方面人员的得2分,涵盖以上四至六个方面人员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2 |
客观分 |
||
【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 |
/ |
/ |
||
9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 响应时间短,解决方案充分得2分;;响应时间长,解决方案一般1分;响应时间长,解决方案差不得分。 |
2 |
专家打分 |
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 储备充足能充分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2分;储备一般基本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1分;储备情况差不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不得分。 |
2 |
专家打分 |
||
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 人员配备充足售后服务经验丰富得2分,人员配备和售后服务一般得1分,人员配备不足售后服务经验差的不得分。 |
2 |
专家打分 |
||
10 |
质保期 |
质保期承诺: |
1 |
客观分 |
注:1、投标人弄虚作假的,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查处。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富阳第一人民医院四管制螺杆机风冷热泵机组(更新改造)采购,要求供应商的货物必须是合格的、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所采用的材料优良、质量上乘,原材料、辅料、成品均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美观、牢固、耐用。
1.更新改造一台制冷量不低于572KW的风冷螺杆主机;更新机组进出水阀4只;安装期间原设备管路系统需正常运行,安装完后可直接切换至新设备正常运行。
2.项目含一组旧风冷螺杆热泵机组拆卸、屋面系统管道拆卸、搬运至指定位置、现场垃圾处理等。
3.项目含新设备购置、运输及到现场的卸车、搬运就位、管道连接、电缆连接、安装调试等。
4.新设备的调试、产品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5.安装地点: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楼顶;
6.已具备安装条件,但施工不能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
7.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了解,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供应商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交货期等的要求,若有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项目采购清单
供货设备清单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基本要求 |
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分 |
1 |
风冷螺杆热泵机组(核心产品) |
1 |
台 |
具体详见“三、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
工业 |
2 |
设备安装 |
1 |
项 |
请供应商现场勘查并报价,包括风冷螺杆热泵机组供货安装、验收以及售后服务、原有设备拆除、外运。(如供应商认为因投标产品性能要求,需更换现场配电、变频柜、空开等配置的,供应商需一并承担相关产品供货、安装等一切费用) |
/ |
3 |
群控系统 |
1 |
项 |
需要对本项目屋顶的所有风冷螺杆式机组及冷却塔新建群控系统,水泵进行单独群控控制,并设置BA系统的浏览人机界面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风冷螺杆热泵机组。
(二)配套资料要求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出厂检验报告 |
份 |
1 |
2 |
3C认证证书 |
份 |
1 |
3 |
合格证 |
份 |
1 |
4 |
检验报告 |
份 |
1 |
三、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参数要求 |
|
(一) |
产地: 中国 数量: 1台 预算: 153万元 最高限价:153万元 |
|
(二) |
(简要功能、用途说明)现因原风冷螺杆四管制机组制冷能力严重衰减,能耗高,故障率高等问题,导致无法提供足够的负荷供应及稳定的冷、热源;特亟需改造替换一组全新的四管制螺杆机风冷热泵机组空调主机。 |
|
(三) |
技术要求 |
|
1▲ |
额定制冷量(单制冷状态) |
≥572KW/台 |
2▲ |
额定制热量(单制热状态) |
≥590KW/台 |
3 |
额定制冷量(同时供冷供热状态) |
≥590KW/台 |
4 |
额定制热量(同时供冷供热状态) |
≥760KW/台 |
5 |
制冷/制热输入功率(包括压缩机功率、风扇电机功率及控制系统功率) |
≤178KW |
6▲ |
机组占地尺寸要求 |
长度不大于6500mm |
7▲ |
能效等级 |
二级及以上能效 |
8▲ |
噪声值 |
≤80dB |
9 |
冷媒水进口温度(制冷工况) |
12℃ |
10 |
冷媒水出口温度(制冷工况) |
7℃ |
11 |
热水进口温度(制热工况) |
40℃ |
12 |
热水出口温度(制热工况) |
45℃ |
13 |
水侧工作压力 |
1.0MPa |
14 |
水侧污垢系数 |
≤0.018㎡℃/KW |
15▲ |
电源 |
三相380V50Hz |
16 |
负荷调节范围 |
12.5%~100%,允许更优调节范围 |
17 |
节流装置 |
≥2个电子膨胀阀 |
18 |
制冷剂 |
环保冷媒 |
19 |
水阻力 |
≤65Kpa |
20 |
水流量 |
≥106m³/h |
21 |
控制界面 |
全中文液晶显示 |
22 |
机组能正常运行的最低制热环境温度 |
≤-10℃ |
(四) |
配置要求 |
|
1▲ |
设备型式 |
四管制整体式风冷螺杆热泵机组(不接受模块拼接) |
2▲ |
压缩机形式、压缩机品牌、压缩机数量 |
半封闭式螺杆压缩机,压缩机与主机同一品牌,压缩机数量:2个。 |
3 |
设备安装等 |
请供应商现场勘查并报价,包括风冷螺杆热泵机组供货安装、验收以及售后服务、原有设备拆除、外运。(如供应商认为因投标产品性能要求,需更换现场配电、变频柜、空开等配置的,供应商需一并承担相关产品供货、安装等一切费用) |
4▲ |
群控系统 |
需要对本项目屋顶的所有风冷螺杆式机组及冷却塔新建群控系统,水泵进行单独群控控制,并设置BA系统的浏览人机界面 |
▲注:风冷螺杆热泵机组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目录内的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设备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四、商务条款
1▲ |
保修不少于1年,提供整机原厂免费保修,含该新设备大保养一次,采购合同签订时需提供本次采购的设备原厂书面保修承诺,保修设备范围还应包括住院部楼顶现场原始的两台风冷螺杆设备(含2台原始旧设备大保养一次),供应商需要结合现场原始设备情况,提供可行的保修方案,中标方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将原始两台主机的保修费用包含在内。 |
2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经甲乙双方验收确定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
3▲ |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8个日历日内送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安装调试期:到货后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
4 |
投标时提供耗材和易损件的最优惠单独报价清单。 |
5 |
中标方提供符合需求的操作使用培训和维修维护培训,费用含在投标价格内。 |
6 |
中标方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 |
7 |
维护:发生故障时,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立刻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12小时内修复。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8▲ |
供应商需要承诺中标后对现场住院部原始地下室3台麦克维尔离心式机组及屋顶冷却塔、感染楼两台克莱门特风冷螺杆主机进行壹年技术性保养。(技术性保养即为中标供应商需定期对现场原始老旧设备进行检查,如出现相应问题及相关费用,由院方进行相关的费用结算。) 技术性保养人工费用、技术支持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相关保养材料、维修材料费用等不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投标供应商应列明技术性保养相关费用、重要易损零部件的更换费用。有便于后期院方给予中标供应商进行单独结算。 |
第五章 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中标人):
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编号: ),确定***********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采购清单及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单位: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或服务需求) |
数量 |
单价 |
1 |
|
|
|
|
2 |
|
|
|
|
... |
|
|
|
|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注:以上合同价包含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需提供本项目采购明细清单(若项目要求)。
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第二条:质量保证
本项目标的物的质保期为: 年。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产合格产品,且提供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在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与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相符合,所供产品须是合法渠道,验收时乙方有出示合法进货单的义务。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乙方应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投标文件一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注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其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酿成重大事故(工作日系统中断一天以上)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项目总价的30%。
第三条:标的物交付期限、地点、方式
交付期限:
交付地点:
交付方式:
交付说明:在标的物交付使用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发票、产品合格证、使用维修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为甲方办理设备保修手续,并向甲方提供原产服务承诺书原件。乙方须提供切实、高效、优质的售后服务,主要产品按要求提供原厂家质保承诺书。供货时,须在商品的右侧面显著位置粘贴公司标签,注明公司名称、地址、服务电话及供货日期等。
第四条:技术规范
标的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格偏离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具有知识产权的 等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以下专用条款: 。
第六条: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及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第七条:包装和运输(货物类)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检验和验收
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3.标的物交付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标的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报告。
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检验和验收的时间、方案及标准、程序、费用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报告的效力如下:
(特别说明:请参考采购文件要求。)
第九条:合同款的支付
1.政府采购的资金结算按照《富阳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实行报备制的通知》执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2.乙方信息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付款: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 ,即 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者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4.尾款: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 ,即 元。支付方式: 。
付款阶段 |
付款额度 |
付款时间 |
预付款 |
合同金额的____%,即____元。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二期款 |
合同金额的____%,即____元。 |
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 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三期款 |
合同金额的____%,即____元。 |
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 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
…… |
|
(特别说明:采购人应积极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按季度支付合同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即时支付。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延迟付款。)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
乙方应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承诺: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售后服务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别约定的除外。本项目售后服务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乙方在售后服务期内应对提供的所有货物进行常规检查、调整等。
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的全免(含交通食宿)集中技术培训(≥ 人),及不少于 年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
货物在售后服务期内,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按本合同项下相关条款规定实行包修、包换、包退,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货物在售后服务期内,如因甲方使用不当、维护不当或者保管不当而引起的缺陷或损坏,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仍提供维护服务,收取成本费。
货物在售后服务期内或在应当由乙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的情形,货物售后服务期及质保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时起 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问题。一般故障 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 小时内解决。
如投标文件中承诺优于本条规定或其他本条未涉及的承诺,按投标文件中承诺执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标的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标的物价格的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交付标的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中止和终止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标的物的,那么需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且甲方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或若乙方因破产或经营不善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在发生产品/服务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甲方和相关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3.甲方及乙方在此承诺:
(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文本全文,且均在完全自愿与平等的法律地位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2)承诺放弃以本合同系属于格式合同为由而提出不利于对方的合同条款的解释的相关主张权。
(3)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采用与招标文件及其目的最接近的解释。当本合同双方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当以本合同版本发布者或质疑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第十八条:中小企业政策
本合同(□是 □否)为可融资合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事项可登陆《富阳区“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6tyZ8daXvRqkU-EEVarAlQ进行查询。
本合同(□是 □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二)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三)投标函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四)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五)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六)电子投标文件,需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者作无效响应处理。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导致影响评标的,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封面(封面格式供参考)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可不提供)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人若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等情况,且不属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可不对本承诺函第(一)款第4点进行承诺,但须详细说明失信记录的情况,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若有)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政策依据(若有)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即不是自然人、法人)的,在资格文件中应当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政策依据。
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除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封面(封面格式供参考)
商务及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商务技术评分索引
(此表请放于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正文首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应页码 |
1 |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
|
2 |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
|
3 |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 |
|
4 |
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
5 |
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
|
6 |
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
|
7 |
||
8 |
||
9 |
||
10 |
||
... |
...... |
|
... |
...... |
... |
符合性审查资料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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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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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
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一、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文件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联合协议(若有)(格式见附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若适用)(格式见附件);
(4)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若有);
(5)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即不是自然人、法人)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政策依据(若有);
2.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4)分包意向协议(若有)(格式见附件);
(3)符合性审查资料(格式见附件);
(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格式见附件);
(5)投标标的清单(格式见附件);
(6)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3)中小企业声明函(视情况提供,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情况提供,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情况提供,格式自拟)。
三、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四、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五、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单位合法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就有关廉洁自律和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行贿、串通等违法行为。
二、本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况,不存在法定的不允许投标情形,不存在行贿、串通等违法行为。
三、本单位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相关纪律。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本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廉政承诺书
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区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代理服务费的承诺书
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情况介绍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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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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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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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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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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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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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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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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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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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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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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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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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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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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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法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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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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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
名称: 地址: 人员状况: 联系方式: (可另附纸说明) |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简要描述 |
项目投资(万元) |
起止日期 |
项目地址与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所在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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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响应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产品配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和规格型号 |
规格配置详细说明 |
数量 |
单位 |
产地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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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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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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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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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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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此配置清单。须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清单一一对应填写投标产品配置表。
2.投标文件中须明确主要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规格配置如配置参数、性能指标等内容。可附投标产品介绍图文资料。
3.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汉语,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表述的,须由投标人作出中文汉语翻译(评审时以中文汉语翻译为准)。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4.本项目如需采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按格式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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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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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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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
劳动合 同编号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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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本表结合“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相关人员要求,后附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封面(封面格式供参考)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即采购需求表所列产品名称)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接企业(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1 |
风冷螺杆热泵机组(核心产品)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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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群控系统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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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无效,招标人有权依法将线索移交至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产品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质保要求 (年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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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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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投标品牌为 。 ¥: 元 大写: 元 |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币种。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务。
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
5.合同总价不为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应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
询问函范本:
关于XXX项目公开招标的询问函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项)我公司有以下几点疑问:
询问事项一:(请明确具体内容,并附事实依据。)
询问事项二: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询问日期:
附件2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3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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