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SQ-202205-FS010
沙市区区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SQ-202205-FS010
项目名称:沙市区“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 年)编制和湖泊保护规划项目
采 购 人:荆州市沙市区水利和湖泊局
代理机构:荆州首信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05 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15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16
第五章 合同书格 1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沙市区“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 年)编制和湖泊保护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000000000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SSQ-202205-FS010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沙采计备[2022]XM00104 号
3.项目名称:沙市区“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 年)编制和湖泊保护规划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4.8 万元
6.最高限价:114.8 万元
7.采购需求:完成沙市区“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 年)编制和湖泊保护规划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45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
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荆州市财政局、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55 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时,以网上核实的信息为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
3.方式: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可通过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61.136.221.29:10003)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 CA锁。方式为:打开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 CA 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 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 CA 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注:未办理 CA 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荆州市沙市区立新街道明珠大道 21 号市民之家 502 办公室办理 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 CA 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0 (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址: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3)五、开启
1.时间:2022 年 6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3)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 请联系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xxxx://00.000.000.00:00000 ) 客服, 联系电话: 0000000000 , QQ 群: 712948061。
2.公告同时发布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沙市区人民政府网:xxxx://xxx.xxxxxx.xxx.xx/
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3)
3.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
(鄂财采发【2020】5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4.供应商在登记信息时填写的单位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住所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州市沙市区水利和湖泊局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
联系方式:万女士 1379741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荆州首信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 429 号三楼联系方式:13797483131
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1379748313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编号 | SSQ-202205-FS010 |
2 | 项目名称 | 沙市区“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 年)编制 和湖泊保护规划项目 |
3 | 项目属性 | 🞎货物🗹服务🞎工程 |
4 | 采购人 | 名称:荆州市沙市区水利和湖泊局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方式: 13797418899 |
5 |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x项目不收取 |
6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中标后需提供 3 份纸质版投标 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
7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日 |
8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9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0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1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2 | 实物样品 | 不提交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
13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
14 | 磋商小组 | 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评审专家两名组成,评审专家从省政府采购评委专家系统中随机抽取。 |
15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
16 | 中小企业政策 |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采购项目,给xxx企业货物、服务价格扣除比例: 10%;工程: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 (4)大中型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0%以上的, 给于货物、服务价格扣除比例:3%。 |
17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 🞎是🗹 否 |
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比例: % | ||
18 | 支付方式 | 2023年支付 |
19 | 质疑及提交 | 详见本章“质疑及提交”要求 |
20 | 电子投标特别提示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获得湖北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数字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且数字证书(CA 锁)在有效期内。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网址:(HTTP://61.136.221.29:10003)及招标文件;另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服 务,QQ 群:000000000,联系电话:0000000000。 3. 交易平台环境要求: ①操作系统:Windows 10 及以上版本; ②浏览器:360 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 ③ 办 公 软 件 推 荐 : MicrosoftOffice2007-2016 完 整 版 、 WPSOffice2019 个 人 版 、 WPSOffice企 业版; ④PDF 软件推荐:平台自带 PDF 软件(软件路径: C:\Windows\winaip)。 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将影响其电子投标。 4、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因无法辨认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可远程参加开标或到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参加开标的,应携带 CA 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 Windows 10 及以上版本),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 |
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承 担任何责任。 | ||
21 | 其它要求 | 1.供应商应在收到磋商记录起 30 分钟内进行二轮磋商,并完成最终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磋商并报价的,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评标地点:沙市区长港路 98 号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 购中心 2 楼评标(1)室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门。
2.3“代理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原件的扫描件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
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4 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 号收费,由成交人支付。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 响应文件以及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 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
5.5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磋商书 (附件 1) ;
2)报价一览表(附件 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 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5);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 8);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附件 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 10);
11)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附件 11);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 12);
1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13);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附件 13-1~13-2);
1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电子响应文件制作
6.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端”,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投标。
6.2 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 CA加密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端”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7. 计量单位
7.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8.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 60 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9.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0.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1.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端)”,选择所投包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之后,客户端自行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端)”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
14.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14.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15.异常情况处理
15.1 因“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递交文件工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5.2 因“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解密的,采购人将暂停解密,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解密。
15.3 “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系统服务器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
16.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外聘专家两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6.1 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商务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七、磋商的步骤
17.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8. 资格性审查
18.1 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18.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本章第 3 条。
19. 第一轮磋商
19.1 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9.2 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9.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
19.4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9.5 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 3家供应商满足。
19.6 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20.磋商文件修正
20.1 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0.3 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
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0.4 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1. 第二轮磋商
21.1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1.2 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2. 最后报价
22.1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2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
22.4 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5 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6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3. 综合评议
23.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
23.2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4.1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
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4.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4.3 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4.4 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5.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5.1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6.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29.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30.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书面质疑,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书面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0.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30.2 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0.3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0.4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0.5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30.6 提起质疑的日期。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法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十、签订合同
3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32.付款方式:2023 年支付,具体由成交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十二、适用法律
33.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章 采购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沙市区“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 年)编制和湖泊保护规划项目
(2)项目地点:沙市区
(3)工 期:45 日历天
二、项目背景:
根据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长制“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 年)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鄂河办发〔2021〕10 号),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河湖长制,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系统推进河湖治理管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做好新一轮“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
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湖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卾水利函(2022)69 号)文件以及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对湖泊保护详细规划进行修编的通知,对已编制的湖泊保护详细规划进行清理和重新修编,完善退垸还湖、湖泊清淤内容及时限,复核湖泊面积和保护范围。全面清理位于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湖边塘,将其划为湖泊保护区,并依法划定保护界限,新的划界成果需报原审批部门认定并进行公示。
现按照通知要求计划开展沙市区“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 年)编制工作和沙市区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修编。
三、工作内容:
(一)沙市区“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 年)编制
1、沙市区“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 年)修编对象见第三章附表 1。
2、对《“一河 (湖) 一策”》方案(2018-2020)进行评估
针对《“一河(湖) 一策”》方案(2018-2020)方案实施情况,从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监管执法等六大方面系统总结方案实施的成效、经验和不足,系统械理河湖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清单。
3、分析河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结合河湖实际,突出主要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水资源、水域岸线、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执法监管和水文化等方面保护和开发利用现状调查。
(2)从水资源、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执法监管和水文化等多方面,按照维护河湖健康的要求,提出河湖管理与保护的主要问题,并分析成因。
4、制定管理保护目标
提出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并进行指标分解。
5、制定管理保护措施
根据现状、问题,结合目标提出相应措施
6、制定行动计划
根据河湖管理保护目标,统筹各项措施,制定年度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务必有的放矢、确有必要、切实可行。
7、制定保障措施
制定相关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监督保障、队伍保障等保障措施。
(二)沙市区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修编
1、沙市区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修编对象见第三章附表 2。
1、目标: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规定,全面完成列入省保护目录的单个湖泊保护详细规划编制与批复,按照湖泊保护区划定原则和标准,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湖边塘划入湖泊保护区。
2、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湖泊保护详细规划及批复工作的复核梳理;
对已完成编制但未批准实施的湖泊保护规划,复核湖泊保护规划现状调查是否详实,湖泊保护规划是否制定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湖泊保护规划中划定的湖泊保护区是否按照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确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定,湖泊保护规划明确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湖边塘是否划入湖泊保护区,及时对规划修改完善。
对对已完成编制并批准实施的湖泊保护规划,按照上述内容进行复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订。
(2)做好湖泊保护规划备案工作。
(3)强化湖泊保护监管。
(4)加强《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
三、成果要求:
实施方案通过区级河湖长会议或河湖长审定
四、付款方式:
按签订合同方式支付。
附表 1 沙市区“一河(湖)一策”修编对象清单
序号 | 河(湖)名称 | 长度(面积) | 河(湖)所在位置 | 备注 |
一 | 湖泊 | |||
1 | 文湖 | 0.04 平方公里 | 解放街道办事处 | 城中湖 |
2 | xxxx | 0.13 平方公里 | 中山街道办事处 | 城中湖 |
3 | 太师渊 | 0.02 平方公里 | 胜利街道办事处 | 城中湖 |
4 | xx湖 | 0.42 平方公里 | 崇文街道办事处 | 城中湖 |
5 | 内泊湖 | 1.01 平方公里 | 观音垱镇 | |
二 | 中小河流 | |||
1 | 公路渠 | 22.3 公里 | 关沮镇、锣场镇、观音垱镇 | |
2 | 阳新渠 | 2.3 公里 | 关沮镇、锣场镇 | |
3 | 荆沙河(沙市段) | 1.9 公里 | 解放街道、立新街道 | |
4 | 中心渠 | 4.7 公里 | 关沮镇、立新街道 | |
5 | 天井剅河 | 10.5 公里 | 观音垱镇 | |
6 | 狮子剅渠 | 8.38 公里 | 观音垱镇 | |
7 | 泥沙河 | 4.2 公里 | 观音垱镇 | |
8 | 枪铁渠 | 3.7 公里 | 观音垱镇 | |
9 | 木垸分干渠 | 15.86 公里 | 岑河镇 | |
10 | 五一渠 | 9.70 公里 | 岑河镇 | |
11 | 生益口渠 | 10.60 公里 | 岑河镇 | |
12 | 莲花垸渠 | 15.01 公里 | 岑河镇 | |
13 | 八支渠 | 2.1 公里 | 锣场镇 | |
14 | 盘湖渠 | 4.0 公里 | 锣场镇 | |
15 | 渔湖中心河 | 3.5 公里 | 锣场镇 | |
16 | 沙北排渠 | 7.38 公里 | 关沮镇 | |
17 | 马蹄港渠 | 2.45 公里 | 立新街道 | |
18 | 十一支渠 | 1.4 公里 | 锣场镇 |
附表 2 沙市区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修编对象清单
序号 | 河(湖)名称 | 长度(面积) | 河(湖)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沙市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修编 | |||
2 | 沙市区文湖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修编 | 0.04 平方公里 | 解放街道办事处 | 城中湖 |
3 | 沙市区xx湖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修编 | 0.42 平方公里 | 中山街道办事处 | 城中湖 |
4 | 沙市区太师渊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修编 | 0.02 平方公里 | 胜利街道办事处 | 城中湖 |
5 | 沙市区张xxx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修编 | 0.13 平方公里 | 崇文街道办事处 | 城中湖 |
6 | 沙市区内泊湖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修编 | 1.01 平方公里 | 观音垱镇 |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仅对资质与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报价部分:15 分,商务部分:40 分,技术部分:45 分。
2. 报价部分(15分)
价格评价以磋商响应供应商最后一次磋商报价为基础,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1)磋商小组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响应报价有明显遗漏,磋商小组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响应供应商。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5
资质和实力评价以磋商文件第二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响应供应商的商务及技术响应、服务承诺、履约能力、经营实力、资质、类似规模案例经验及人员情况等相关内容。
4. 技术部分(45 分)
技术与服务评价以磋商文件第三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2)磋商响应供应商项目技术实施具体措施;
(3)其他需要考虑的技术因素。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量化指标 | |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 ||||
磋商 |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 | |||
3.1 | 报价 | 报价得分 | 15 分 |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15 分) | 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磋商 | |||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提供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3 分,最高得 15 | ||||
类似业绩 | 15 分 |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
商务 | 人员配备 | 15 分 | 1、拟投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 3 分;具有相 关专业中级职称得 2 分;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2、拟投项目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每提供一人得 2 分;最高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2 | 部分 | 1、提供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认证体系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 ||
(40 分) | 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未提供不得 | |||
企业实力 | 5 分 | 分。 | ||
2、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勘测设计类), | ||||
AAA 级得 2 分,AA 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 | ||||
提供近五年获得过相关行业省级及以上奖项,每提供一项得 | ||||
企业荣誉 | 5 分 | 2 分;市级奖项每提供一项得得 1 分;最高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项目实施方案 | 10 分 | 1、针对本项目的工作目标、采购需求提供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科学、合理且能减少甲方工作量的得 3-5 分; 方案科学、合理、基本可行的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的工作重难点分析,工作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分析深入、准确,提供解决方案,对策和建议科学可行的 | ||
技术 | 得 3-5 分;工作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分析较深入、准确,提 出对策和建议基本科学可行的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3 | 部分 (45 分) | 质量管理措施 | 5 分 | 提供质量管理组织措施,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3-5 分;措施 合理、缺乏实际可行性的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进度管理措施 | 5 分 | 提供工期进度计划安排情况及工期保证措施,措施合理、专业的得 3-5 分;措施不够严谨的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技术保障措施 | 5 分 | 提供技术保障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全面且结构清晰、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3-5 分;技术保障措施内容完整、结 构清晰、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人员管理 | 5 分 | 提供服务团队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分工合理、约束措施明确的得 3-5 分;管理制度松散、责任分工模糊、约 束措施实施性较差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保密及资料档案管理 | 5 分 | 提供信息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制度完善、科学、执行力强得 3-5 分;制度基本完善、合理但缺乏可行性的得 1-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 5 分 | 提供不可遇见的问题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案和保障承诺,措施和承诺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需求得 3-5 分;措施科学、基 本合理或缺少保障承诺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数据移交 | 5 分 | 提供的资料备案及数据移交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得 3-5 分; 方案合理、缺乏实际可行性的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内容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x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及数量
x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
x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最终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x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x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x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壹份备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xx): 单位名称(xx):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沙 市 区 区 级 政 府 采 购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目录
附件 1
磋商书
致:(代理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
1)磋商书 (附件 1) ;
2)报价一览表(附件 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 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5);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 8);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附件 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 10);
11)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附件 11);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
12);
1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13);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附件 13-1~13-2);
1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
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地址 |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工期 | |
备注 |
说明:(1)人民币报价。
(2)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 的要求报价。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 3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报价组成情况表
序号 | 名称(服务)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备注 |
1 | ||||||
2 | … | |||||
3 | ||||||
4 | ||||||
5 | … | |||||
6 | 其它 | |||||
总计 |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时间:
附件 4: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
1 | 资格性检查 | 营业执照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书面声明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 的良好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信用记录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格式见附件 12 | ||
特定资格要求 | 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设计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前期服务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其它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 ||
2 | 符合性检查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 |
响应文件签署 |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签章 。 | ||
采购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报价是否有效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 ||
其它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 5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备注 |
自评结论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
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时间:
附件 6 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 7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手机):
传真: 办公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8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附件 9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我公司承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 条件。提供虚假承诺将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 10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
附件 11
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书面声明
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 采购活动中,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 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 磋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声明有不实情况,依法接受相应的处
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 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
1 | 农、林、牧、 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 验 | ≥200000 | 或,≥ 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 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 业 | ≥3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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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附件 13-2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