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磋商组织人依法组织成立,由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评审专家共 3 人组成,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前保密,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公告中予以公告。
磋商小组的组成. 1.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外聘专家两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磋商小组的组成. 25.1 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25.2 与磋商报价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磋商小组。
25.3 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人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磋商小组职责。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成员共 3 人,其中:评标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
磋商小组的组成. 1、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成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2、 磋商小组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磋商小组成员推荐产生。
磋商小组的组成. 22. 本次磋商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根据磋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磋商小组成员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