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磋商 样本条款

第一轮磋商. 33.1. 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向各供应商线上发起磋商记录,各响应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磋商记录,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磋商的,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一轮磋商. 26.1 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第一轮磋商. 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参谈单位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参谈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服务和商务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方案及技术参数要求,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要求参谈单位进行重新承诺服务和第二次商务总报价(如项目包括备品备件、装修或专用耗材的,应同时报各项单价),以满足业主最大需求。
第一轮磋商. 18.1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在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进行磋商,并带上公司CA钥匙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代表须带委托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服务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服务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服务商在记录 上签字确认。
第一轮磋商. 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货物和价格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方案及技术参数要求,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文件从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方面进行全面比较与评价,了解和掌握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做好磋商准备。 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集体从以下几方面与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磋商:
第一轮磋商. 1.磋商会由本中心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第一轮磋商. 29.2.1 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办法确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第一轮磋商. 33.1. 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时间,由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召集所有响应供应商,摇号决定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