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 样本条款

中标(成交. 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 (鄂财采发【2020】5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中标(成交. 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中标(成交. 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A)
中标(成交. 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
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服务事项 ●服务科室 由交易中心 2 楼政府采购部部(216室)负责,联系电话:0554--6818135。
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编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或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公告期限;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招标(采购)文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合同公开服务事项 ●服务科室 由交易中心 2 楼政府采购部部(216室)负责,联系电话:0554--6818135。 ●合同公开服务流程 进入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 xxx.xx:8083)代理机构登录栏目→合同备案→编辑合同备案,提交交易中心→项目服务责任人→局法规科审核发布。 ●合同公开服务标准 中标通知书发出 40 天内,将合同标的 “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标段/包/标的物名称”、“合同甲方名称”、“合同乙方名称”、“合同金额”、“金额单位”、“合同期限”、“合同签署日期”、“合同完成日期”合同表结构化数据在网站予以公开,并同步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内容应保持一致。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中标(成交. 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中标(成交. 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中标(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中标(成交. 供应商的确定 甲方可选择由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在五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甲方确定非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 (成交)人的,应当有正当理由,并书面报告财政部门,否则由此引起的质疑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