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 根据金山矿业提供的资料、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并经核查,金山矿业目前存在已办理《草原作业许可证》671.2885 亩临时用地和未取得相关用地审批的 4.99亩临时用地, 具体情况如下:
1. 2017 年 9 月 28 日, 金山矿业取得新巴尔虎右旗农牧业局核发的编号为 “2001355”的《草原作业许可证》,作业面积为 671.2885 亩,作业内容为用于 3,000 吨/日选厂所配套的生活区、尾矿库、炸药库、2#5#8#号井用地,作业地点为新巴尔虎右旗克尔伦苏木芒赉嘎查集体草场( 未划分到户草场)及牧民明干巴雅尔、铁花、金山、根柱、阿拉德日图、宝柱、边巴承包经营草场内,有效期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 根据盛达集团出具的承诺, 就金山矿业目前以临时用地方式使用的 671.2885 亩土地, 盛达集团将积极督促金山矿业按照实际使用需要逐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果因金山矿业临时用地到期无法续期或者因临时用地违规而受到处罚等原因导致金山矿业遭受经济损失的,盛达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足额赔偿金山矿业的该等损失。
2. 根据金山矿业的说明,金山矿业存在新巴尔虎右旗克尔伦苏木耐日莫得勒嘎查草原临时用地情况,该等草原临时用地作为取水设施、取水管道用地,并未取得《草原作业许可证》,该等证照正在办理过程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金山矿业临时占用草原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将为金山矿业的取水设施、取水管道等临时用地办理《草原作业许可证》; 该证照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金山矿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草原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实行守法经营,金山矿业不存在违反有关草原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临时用地. 用途 面积(M2) 位置 需用时间
临时用地. 承包人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及合同的要求,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安排场外临时工程用地或施 工用地。如果需要,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并且其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合同价格中。必要时,发包人应给予承包人必要的协助。
临时用地. 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临时用地,则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但临时用地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临时用地. 本所已于《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披露发行人下属四家矿山子公司因矿山开采涉及使用集体土地情形,该四家矿山子公司使用的集体土地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临时用地. 29.2.1 乙方应按项目批复所确定的临时用地规模合理统筹安排临时用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配合乙方办理临时用地征迁手续。
临时用地.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拥有 14 处临时用地使用权,合 计面积约 97.39 公顷,使用用途主要包括边坡综合治理、排土场、尾矿库等,发行人已取得批复且在使用期限内,均不涉及基本农田,且不存在改变临时用地用途、对外出租或抵押的情形,也无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