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纠偏 样本条款

价格纠偏. 属以下情形需组织专家进行价格纠偏,不接受价格纠偏的,取消其拟中选资格: 1. 各品种拟中选降幅与平均降幅差距较大的; 2. B组拟中选价格高于A组最高拟中选价格。
价格纠偏. 如出现同通用名品种拟中选价格B组高于A组情形,B组拟中选产品需接受价格纠偏,将报价调整至不超过A组拟中选价格,否则征询 B组排名第2名企业,如愿意接受纠偏则拟中选,如仍不愿意,则该组流标。
价格纠偏. 若B组拟中选企业数量未达到参与报价企业数量的50%,未中选企业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取至报价企业数量的50%(含拟中选企业数量)(参与报价企业数量≥20家,最多不超过10家),自愿参与不高于A组最低拟中选价调平(第二轮谈判价格除外),可获得拟中选资格。调平时间另行公布。
价格纠偏. 1. 若B组拟中选企业数量未达到参与报价企业数量的50%,未中选企业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取至报价企业数量的50%(含拟中选企业数量)(参与报价企业数量≥20家,最多不超过10家),自愿参与不高于A组最低拟中选价调平(第二轮谈判价格除外),可获得拟中选资格。调平时间另行公布。 2. 拟中选或中选产品出现价格异常、价格相差过大的、价格高于本企业在省内各地市平台挂网价格的,原则上进行价格纠偏,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价格纠偏谈判,对价格异常但不接受价格纠偏的,可取消其拟中选或中选资格。
价格纠偏. 拟中选品种价格差距较大时需组织专家价格纠偏。不接受价格纠偏的,取消拟中选资格。
价格纠偏. 若申报企业报价代表品拟中选价格计算的日均费用(以下简称代表品拟中选价格日均费用,下同)高于同采购组“鄂冀晋内蒙辽闽赣豫湘琼渝川贵藏陕甘宁新新疆兵团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原 A 竞争单元中选企业本次代表品拟中选价格日均费用最低值(最低值小于 5 元的,按 5 元计) 3 倍的,需就低调整至 3 倍。不接受就低调整至 3 倍的申报企业,取消拟中选资格。
价格纠偏. 对同产品不同分组之间价格异常的和不符合报价限价要求 的,但企业有合理诉求,原则上可进行价格纠偏,必要时组织医 保部门和医疗机构按一定比例组成专家,进行价格纠偏谈判。对 价格异常但不接受价格纠偏的,可取消其拟中选资格或中标资格。
价格纠偏. 拟中选价格异常、同评审竞价组拟中选价格相差过大的原则上应进行价格纠偏,必要时由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按一定比例组成专家进行价格纠偏谈判。B 组拟中选价格不得高于 A 组产品最高拟中选价格;C 组拟中选价格不得高于 B 组产品最高拟中选价格。对不接受价格纠偏的,可取消其拟中选资格或中标资格。
价格纠偏. 申报产品拟中选价格大于该产品2022年1月1日至今联盟地区最低现行采购价格的进行价格纠偏,纠偏至不大于最低现行采购价格;标的组1组申报产品拟中选价大于该申报企业联盟地区正压留置针最低现行采购价格的进行价格纠偏,纠偏至不大于最低现行采购价格;不接受价格纠偏的取消该产品的拟中选资格。
价格纠偏. 经专家论证, 各品种拟中选价格降幅与平均降幅差距较大的,进行价格纠偏。对不接受价格纠偏的,取消其拟中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