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日 样本条款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估值日. 本产品的一般估值日为【工作日每周四】。一般估值日外,产品管理人可不定期增加临时估值日。产品净值信息依照“十一、信息披露”部分第(一)条第5款约定进行披露。
估值日. 本产品的估值日为产品开放日。产品净值信息依照“十一、信息披露”第(一)条第5款约定进行披露。 本产品每个开放日的产品份额净值用于计算当日受理的申购申请份额和赎回申请份额。
估值日. 本产品的一般估值日为【工作日每周四】。一般估值日外,产品管理人可不定期增加临时估值日。产品净值信息依照“十一、信息披露”部分第(一)条第5款约定进行披露。暂停估值的情形: 1. 理财产品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其他原因暂停 2. 因任何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 前一估值日内,产品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且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理财产品管理人决定暂停估值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估值条件恢复时,将按规定完成估值工作。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开放日。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
估值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估值日. 本产品估值日详见本《产品说明书》“二、产品概述”。
估值日.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对资产进行估值之每个交易日。
估值日. 本产品成立后的每个工作日为估值日。